今天又回到了心情论坛,或许我这个人真的命如此,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把心情写出来。希望有在法律界工作的朋友能够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我与我妻子是大学同学,自由恋爱相识,今年三月订婚,已领结婚证,双方家长约定礼金7万,已付3万,余下4万年底或结婚时给清.现在她父母挑唆她回娘家,现在就要余下的4万,8月9号我妻子丢下5个月的儿子,拿走我的银行卡结婚证独自回娘家,8月10日我到妻子父母家,他们的意思是也就:现在不给钱,就不让妻子回家里来,并且杨言儿子不是她女儿的,跟我姓就是我的,抚养不关他们的事,并唆使我妻子一个人到外地去打工,我妻子以及她父母听说分居半年可以离婚,才这样做的,我跟我妻子感情挺好的,我妻子父母唆使她现在就要逼我给钱,然而我妻子什么都听她父母的,所以就回娘家,我找她也不理,如果现在开始分居,达到了半年,算不算感情破裂,她单方就可以起诉吗?起诉若我没到场或法院没联系到我,是不是就会判离婚?如果我妻子从现在开始就不回里来,在外地有其它男人或发生关系,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呢?如果离婚了,已付的3万的礼金是否能退还我,还有儿子的抚养问题,麻烦你们专业人士了,谢谢
现在我个人太度是这样子:我不想离婚,因为我平时与妻子的感情不错,现在有了儿子,所以我给些时间让妻子考虑清楚,希望能够妻子能够为了儿子,不要听从父母的,不要这样闹下去,现在岳父岳母有话总是不直接跟我以及我的父母直说:总是通过妻子的口,或者她姑父的口里转达(她姑父相当于我们订婚的中间人,是我父母,妻子父母,妻子姑父姑妈几方一起谈定的),在这领了结婚证半年来,岳母多次叫妻子从我这里拿钱回去,不拿就叫妻子回娘家,8月10号我和妻子的奶奶、姑父、妈妈、妻子四个人再次当面谈,谈话前面就是指责我不给钱妻子用,这样过日子没法过,说我不尊重他们、高傲无情、目无尊长之类的话,因为妻子为了他父母能得到钱,也在中间起哄,歪曲一些事实,第一个关于不给钱妻子用的事实,其实不是,我的银行卡都是放在家里的,我也会告诉妻子放在哪里,密码就是你的生日,要用钱就去取,他们所提到的问题我都一一解释了以前个人的性格做的不到位的地方、以及造成误会的原因所在,说到大约一个多小时,她姑父不耐烦了,就直接这样对我说:我想你应该明白现在要搞成这样的原因,你岳父岳母的意思就是你现在拿钱过来,要不然你就别想见到你老婆,直到你钱到了他们手里为止。我不知道这样是否可以认定就是我岳父岳母的意思,当时,她姑父说完这话就走了,她妈妈就接着说:你娶我女儿算便宜的了,人家都是10万,几十万的礼金。我也跟我岳父谈了,谈到基本他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他总是说,这个事我管不了,这是我女儿的事,你去找她好了。说完他就会马上离开。
我不知道现在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一方我也需要考虑我的父母感受,我的父母就是说,订婚的时候谈好的,年底或结婚的时候付清,我父母也有点埋怨妻子父母不讲理,因为平常的时候,妻子母亲都会经常打电话叫女儿问我要钱给她家里或者叫妻子回家去住,不要管儿子,这点很让我父母伤心,所以我父母现在的意思就是,一切按当初谈好的。我现在心里想的是先给妻子一些时间,如果万一她要玩消失,要把我们的感情当游戏玩淡了,离婚了,礼金法院是否会判还我,因为依照岳父岳母的为人,我想他们肯定是不会承认收了礼金的,还有就是儿子的抚养问题,
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我大学毕业三年,现在正是我创业关键期,出于感情、儿子,我离不开妻子,如果现在我用自己生意上的钱付给岳父,我这二年来创下的基础将毁于一旦,如果不付,妻子完全听从父母的,不回家,玩消失,把我们的感情消耗淡化了,再要一起生活意义也不大了。
我和妻子属于未婚先育,我与妻子是08年初确认恋爱关系,08年11月生下一子,这期间是妻子要求的,不通知双方家长,09年1月见妻子父母,我也很坦城的承认我的错误,我请他们相信我,对于妻子,我会负起责任,对于他们开口要7万礼金,我满口答应,以示我的诚意,双方就约定好年底或结婚摆酒时付清就可以了,09年2月我们举行了订婚,摆了订婚酒,即公开了我与妻子的感情,我对妻子的感情还是比较真挚的,因为08年一年与妻子未订婚前,两人感情很好,没有过很大的争吵,自09年2月订婚后,妻子就变了很多,经常回娘家,回去一回,我就要去接一回,不接就不回来。这些我都能忍受。所以,我希望网站好心的律师能够针对我的问题,为我解答一下法律上的解决办法。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小孩现在没上到户口,法院考虑小孩吗?
[ 本帖最后由 willhua 于 2009-8-13 21:4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