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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连载 <小妖的金色城堡>
小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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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小妖的金色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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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小说生动描写了妖精七七,暴暴蓝,优诺三个女生,铺陈出一幅让你爱之痛之的纯美青春画卷,直抵青春最深处。该小说在花衣裳网站和《男生女生》杂志一连载即受到了无数读者的青睐,才写到一半就有六家以上的出版社相中,希望可以出版此书。春风文艺社以首印十万的良好条件拿下本书的出版权,旨在掀起新一轮“青春文学”的高潮。      

  第一章 妖精七七
  第二章 暴暴蓝
  第三章 优诺
  第四章 有些事我没说
  第五章 刀尖上的舞蹈
  第六章 相遇
  第七章 抑郁的B小调雨后
  第八章 你走得有多远
  第九章 盛夏的果实
  第十章 飞翔的速度
  第十一章 流离
  第十二章 我们的城堡
  附录一 原谅我们的十七岁
  附录二 翅膀,是落在天上的叶子
  附录三 撒拉弗羽翼的歌唱
  写在后面 我把破碎缝成“花衣裳”      
编辑本段精彩片段
  夜安静得让人发疯。我裹紧了衣服看暴暴蓝的新贴。她没有写张国荣,她在写她自己,写她和某个男人的冷战,写得让你心酸和绝望。我没有对暴暴蓝说实话,其实我是喜欢她的文字的,她根本用不着读书,她可以去当作家。当作家就可以养活自己,我一直记得她在一张帖子里说过:我一路狂奔,渴望在拥挤匆忙的人群里找到一个和我相似的面孔,她有和我相似的命运。我可以在她的身上看到自己生命的参照,何去何从,不再那么仓皇。
  她说到我心里去了,我其实一直都在潜意识里寻找着那张与自己相似的面孔,那个人或许是我的母亲,或许是我的父亲,他可以告诉我,我究竟来自何方,应该去向何处。
  只是这种相逢总是在黑夜的梦里,隔着伸手永远无法触及的距离。当我醒来,是林涣之给我的一个华美的世界,我在这个世界里处处碰壁狼狈不堪顾虑重重最终伤痕累累,永远也找不到出口。
  这不是我想要的金色城堡,我从六岁的那一年穿着公主裙随林涣之跨进他的家门那一刻起就深深地知道。      
编辑本段作者简介
  饶雪漫。女。生于七十年代。
  曾作过编辑,DJ。现专业写作。
  十四岁开始写作,至今已发表文学作品三百多万字,出版作品近三十部。内容涉及纯情、奇幻、校园文学各个领域,几乎部部畅销,在少男少女当中影响巨大。其作品风格独特轻灵,被无数的男生女生亲切地称作“文字女巫”。
  代表作《小妖的金色城堡》,《爱在仙境的日子》,《花糖纸》等。
  国内第一个青春文学写作组合“花衣裳”创始人之一。
  曾获“新时期儿童文学奖”、“九歌少儿文学奖”、“最受读者欢迎奖”、“首届中青年小说擂台赛惟一金奖”等多种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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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妖精七七

    不白的白天

    暗涌的黑夜

    我看得见我的颜色

    一个干净的孩子

    没有绝望

    因为破碎

    仰望天空

    林涣之看着我,我看着他。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喊他林涣之。而他一直喊我七七。这应该是我第三次离家出走,前两次他都很轻易地找到我,而这一次,他足足找了五天。我被他活生生地堵在网吧的门口,有点尴尬,看了他几秒钟,眼光随即转到地面。

    他略带讥讽地对我说:「怎么你没去阿富汗?」

    和他吵嘴的时候,我曾说过我要去阿富汗,让他永远也找不到我。我当然去不了阿富汗,我甚至没有勇气坐火车去外地,于是我整日在这座熟悉的城市里和他捉迷藏。我的日子过得并不差,临走的时候我偷了他一千多块钱,现在口袋里只剩几个硬币了。不过刚才在网上,布衣说他可以收留我,我们已经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我告诉他我穿白色的体恤,旧旧的牛仔裤,背玫瑰红的小包,头发很长,看起来很美。

    布衣呵呵笑着说我当然知道妖精七七是美女,我也是精明人呢,不是为了美女我可不会付出。

    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我只想蹭布衣一顿晚饭。网友虽说不可靠,可在关键的时候解决一下温饱问题应该还是可以的。我们约在「圣地亚」,不错的一家西餐厅,我让他带着卡来赴约,可千万别付不起账。他嘿嘿地笑,说为了美女七七,我是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辞何况刷刷小卡呢。网上的人一向这么油嘴滑舌,我当然不会感动,心里盘算着的只是待会儿应该点些什么好吃的来好好慰劳一下我饥饿的肚子。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被林涣之找到了。

    他朝我抬抬下巴,我乖乖地上了他的车。他一语不发地开车,和往常一样,在他非常非常生气的时候他总是一语不发。我受不了这种沉默的折磨,于是我开口说话:「找我是不是又花了你不少钱?」

    「是。」他说。

    「你不用来找我。」我说,「我可以过得很好。」

    「是吗?」他看穿我说,「就凭你兜里那几块钱?」

    我胀红了脸,猛然意识到也许这些天他都在跟着我,在我无能为力的时候,才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他接下来的话更是证明了我的猜想,他说:「你住的那家宾馆虽然便宜,但热水老是供应不上,你要是往前走二十米就会发现有家三星级的宾馆。单人间打折,又好又合算。而且更安全。」

    我把头低下来,一直一直地低到双膝上,连愤怒都失去力气。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不是他的对手。

    真的已经很多很多年了,我一直都记得那个下午,那个下午下很大很大的雨,雨混浊而粗暴,将孤儿院的窗玻璃打得肮脏不堪,我敢保证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那样铺天盖地的雨,像是要把整个世界给活活地淹没。林涣之就靠着那扇窗站在那里,目光从我们十几个孩子的脸上一一扫过,然后,忽然地指住了我,说:「就她。」

    「七七?」院长说:「这孩子有点孤僻,脾气也不大好。」

    林涣之并不答她,而是走过来,在我的面前蹲下,伸出手对我说:「你叫七七?握个手好吗,以后将由我来照顾你的生活。」

    「有公主裙穿吗?」我问他。罗宁子被人收养后曾回来看过我们,她穿着漂亮的公主裙,给我们每个人吃糖,我把她给我的糖狠狠地扔到厕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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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咧开嘴笑了,「从此以后,你要什么有什么。」

    我对自己的身世了解甚少,除了知道自己姓叶,在孤儿院里,他们都叫我七七,叶七七。林涣之领养我后并没有要求我跟他同姓,只是为了上学方便替我另起了一个学名,叫叶小寂。

    寂寞的寂。

    我明白,他是寂寞的大人,我是寂寞的孩子。

    我们相依为命。

    九岁的那年,我有过一次骨折。一辆疾驰而过的摩托车撞断了我的手臂。那种疼痛对一个九岁的孩子而言是难以忍受的。做完手术,我在昏暗的病房里醒来,看到他立在窗前的背影,第一次感觉到「安全」这个词的含义所在。

    他听到我的声音,走到床边,俯下身子对我说:「七七,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你。」

    「我的手还能动吗?」这是我最关心的。

    「能。医生向我保证,它会跟以前一样。」

    「我想吃冰淇淋,现在。」

    「好的。」他温和地说,「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他没有食言,真的给我一切我所想要的东西,答应我很多无理的要求,甚至包括在高二的时候休学一年。

    其实这是我的花招,我不想念书了,我一坐到课堂上就头晕脑胀,不然,我也绝不会在数学课上把那个老师扔向我的粉笔头重新扔回到了他的脸上。更不会和我不喜欢的那个男生在教室里拥吻,那个男生长得像某个明星,有很多人追,最夸张的一次是有个女生为了索要他的签名而追他,一直追到男厕所的外面。

    可我发誓,我真的没有一秒钟喜欢过他。

    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弄不清楚,到底是叫曾伟,还是曾炜。

    我就这样洒脱地离开了学校。

    麦子来看我,我把门关起来不见她。她是医生,也是林涣之的老朋友,比林涣之要小十来岁。因为我的「骨折事件」他们相识,当年,她是我的主治医师,后来不知怎么就成了我们的「家庭医生」。林涣之和我一样,生平最怕的事情就是上医院,所以一有点小病小灾的,麦子多半会随传随到。她的医术好像还行,最主要的是打针不疼,她一面说着「七七你喜欢不喜欢游泳我们有空去海边」一面就将针管神不知鬼不觉地戳到我的胳膊里,然后轻快地说:「好啦,明天就活蹦乱跳了。」

    日久生情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麦子就这样慢慢地喜欢上了林涣之,认识我们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姑娘,可是她一直一直也不嫁人。我也知道,她不喜欢我。我偷听到她对林涣之说:「你要小心七七,带她出去玩玩,要是发展成抑郁症,那可就麻烦了。」

    「别瞎说。」林涣之骂她。

    「我是医生,还能吓你?」

    林涣之沉默了。

    后来,他就说要带我去欧洲旅行,他把护照都办好了,可是我却死活也不愿意去,我就是不让他们遂心。麦子来劝我,说了很多冠冕堂皇的话。我恶狠狠地说:「闭嘴!你想去你直说!」她愣了好一会儿,眼泪就要出来,林涣之叹口气,把她拉走了。

    不上学的日子,我并不爱出门,而是常常在网上,偶尔和林涣之吵嘴,比如他让我去什么英语口语培训班,或者指责我的服装太过前卫时。每一次吵完,我都筋疲力尽。我不是没有想过要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但实际上却是一日比一日走向糟糕。

    这不,糟到必须离家出走,才有可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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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只是短暂地解决,除非有一天,我真正而完全地离开那个家。

    我跟林涣之说我饿了,要去「圣地亚」。他握着方向盘说:「没问题。」

    我知道他会迁就我,这是他的弱点,他总是以迁就我来映衬出自己的宽容和伟大,心甘情愿地被我屡屡利用来证明他当初无悔的选择。可惜我并不感激他,我不止一次没有良心地想我宁愿在孤儿院里长到今天,也许平庸也许无奈却肯定不会伤痕累累。

    那一顿我吃得很多,仿佛只有吃才可以溺毙我所有的不快。林涣之却全无食欲,在我的对面慢悠悠地品着一杯炭烧咖啡。我一面死吃一面禁不住东张西望,偌大的厅里并没有一个单身的男子,那个叫布衣的,也许压根就没有来。不过我倒是真有兴趣想看看他到底长什么样子,这个唯一有本事在网上逗得我哈哈大笑的男人,到底会是何方神圣。

    趁着林涣之去洗手间,我悄悄地开了手机。为了避免被找到,手机很多天都没开了。刚一打开短消息就蜂拥而至。无数条都是以前那个姓曾的自以为是的帅哥发来的: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

    TNND!

    我一愤怒就又把手机给关掉了。

    还是没有一个人看上去会是布衣,这个世界真是充满欺骗,让人绝望。

    林涣之远远地走过来,他看上去挺帅。以前我们班所有的同学都羡慕我有个又帅又有钱的老爸,可是我从没叫过他一声爸爸,他也从不要求我。我一直想弄清楚我到底是爱他还是恨他,但是我一直也弄不清楚。

    我相信他也是,我们彼此彼此。

    他坐下来,问我:「吃饱没?没吃饱还可以外带。」

    「你只当养了一头猪。」我不惜诋毁自己来回报他的讥讽。

    「呵呵。」他笑,「猪浑身都是宝。」言下之意很明了!

    我提醒自己不能发火,发火就是认输。于是我笑笑地说:「错也好,对也好,还不都是你自己的选择。你要原谅我,我那时只有六岁。」

    他依然笑:「你知道吗,如今三岁的宝宝也会骂母亲,谁让你当初生我下来?」言下之意也很明了,你的智商和三岁小孩无异!

    我放弃与他斗嘴,把一杯澄汁喝得虎虎有声。

    回到家天色已暗,准确地说,这里是林涣之的家而不是我的家。家很大,四层楼。如果是我一个人呆着我会冷得发抖。我这人和很多人不同,即使是在炎热的夏天,我的手脚也总是冰冰凉凉的,林涣之的秘书曾经为此给我买过很贵的保健品,那个姓朱的秘书削尖了脑袋想要嫁给他,可是林涣之对婚姻一点兴趣也没有。他连总把自己弄成「温柔娴淑」样儿的麦子都不肯娶,更何况这个姓朱的老是把眼睛涂得金光闪闪的俗女人呢。

    他不许我吃那种被朱秘书吹得天花乱坠的胶囊,淡淡地说:「女孩子不要乱吃这些东西。」一转手就送给了一直照顾我们饮食起居的伍妈。

    见我们回家,伍妈脸上露出欣慰的神色。呵斥我说:「去去去,洗个澡,衣服换下来给我!」

    还夸张地捂着鼻子,好像我才从难民营回来。

    客厅里有种奇怪的植物,一年四季郁郁葱葱,林涣之很钟爱,亲自替它浇水。我朝伍妈做个鬼脸,倒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肚子饱涨得一句话也不想说。林涣之拿着花洒在那里不知疲倦地浇着水。我知道我们之间不会再有争吵,每一次的争执结束的时候都是如此的平淡无味,毫无刺激。我站起身来往楼上我的房间走去的时候,他却忽然喊住了我:「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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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下脚步。

    他在我身后说:「七七,你的头发长了,应该剪短一些。」

    「好吧。」我头也不回地说。

    「我很累。」他说,「你要体谅我。」

    我的眼泪突然地流了下来,可是他看不见。我飞奔上了楼。我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在屋子里发出仓促而沈闷的回响。我跑进自己的房间,把自己扔到床上,把头埋到被子里,不让自己听到自己的呜咽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伍妈在身后喊我:「七七!」

    「别烦我!」我把头伏在枕头上喊道。

    「有人找你。」伍妈说,「在楼下。」

    「谁?」我问。

    她朝我摇头,摇完后就走出了我的房间。

    我把眼泪擦干后走出门,从旋转的楼梯上看下去,我看到一张相当熟悉的脸,曾炜?还是曾伟?

    我懒懒地走下去。他很欣喜地站起来,看到我一脸的不高兴,马上又为自己辩解说:「你的手机一直没开机。」

    「没充值。」我说,「开了也没用。」

    「很多天不见你。」他说,「我知道这样很冒昧,但是我真的很想见你。你爸爸挺和气的呢。」

    呵,我爸爸。

    对了,林涣之呢,我左顾右盼,林涣之去了哪里?

    「你真不回去念书了吗?」他问我。

    「你好好看看四周,」我说,「我还有必要念书吗?」

    「我一直听说你家很有钱,可是,」他笑了,「我认为这和你念不念书没有太大的关系,你说呢?」

    「别说无聊的话了。」我在他对面坐下,「省省力气。」

    「叶小寂。」他说,「我真的很想念你。」说完,他的手放到我的膝盖上来。

    我看着他笑了笑,他像是被鼓动了一下,手又过来握我的手,我突然恶作剧地尖叫起来:「啊,啊,啊啊啊……」

    他吓得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跳得老远,脸变得通红而有趣,林涣之和伍妈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林涣之用严厉的目光扫了他一眼,然后问我:「怎么回事?」

    男生拎起他的包落荒而逃。

    看着他狼狈的样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就涌出了泪水,笑也止不住,泪也止不住。我一边哭哭笑笑一边想我真的是疯了,我一直就是一个疯子,我需要一个医生,一个来拯救我的大慈大悲的医生。

    哪怕,是麦子。

    林涣之走过来,他抱住了我。我开始在他的怀里颤抖,一直一直不停地抖。他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对我说:「七七,说吧,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要你结婚。」我说,「和麦子结婚。」

    「呵呵。」他笑,「你不是一直不喜欢她。」

    「可是你喜欢不是吗?」我说,「我不想成为谁谁谁的累赘。」

    林涣之让我坐下,伍妈倒来了茶,是林涣之最喜欢的龙井,茶雾袅袅中林涣之一字一句地对我说:「七七,我不希望你介入到我的感情生活。有一点你也必须清楚,我不结婚,并不是因为你。」

    「可是麦子说是,所有的人都会说是!」

    「我是你父亲,你就不能为我受点委屈?」

    我惊讶地抬起头来,我根本没想到林涣之会如此和我说话,虽说这些年做一个父亲他尽职尽责,但是,他从没要求过我尽一丁点女儿的责任,我从不喊他爸爸,他也没有怪过我一丁点儿。

    可是……

    「婚姻对我而言是绳索。」林涣之说,「在领养你之前,我结过两次婚,每一次都是匆忙而痛苦地收场。我不想再走进婚姻,如果说你可以是我的挡箭牌,那么七七,你替我挡挡也是理所应当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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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这种平起平坐的对话让我震惊。

    「这就是你领养我的原因吗?」我问他。

    「你说对了一半。」他说。

    「那还有一半呢?」我追问。

    「你得自己去体会。」他说。

    「我恨你。」我说,「你的自以为是的爱心毁了我的一生。」

    「我知道你一直这么想。」林涣之说,「我当年没有选错,你的自以为是一点也不比我差,我俩惺惺相惜,注定有缘相遇。」

    我说不出话来。

    过了很久我才说:「我要出去读书,法国,美国,澳洲,哪里都行。」

    「我考虑。」他承诺我。

    我看着他认真地说:「我会一直充满热切的期待。」

    他又笑了,问我:「何时学会文绉绉的说话?」

    「你该问我何时起已经长大。」我说,「我已经十七岁了,很快会十八,十九,二十。我会恋爱,会嫁人,会离开你,你应该早点做好这样的准备。所以,提前赶我出门未必不是最好的选择。」

    他被我的话深度击中,埋着头无力地朝我挥挥手示意我离开。

    我离开,上楼。开机,上网。

    伍妈随即上来,探进半个头,对我说:「七七,你要是再闹事我就用皮鞭子抽你!」

    我知道伍妈不会,她很爱我。我跟她女儿同一天生日,她做了好吃的,总是一式两份。要是逛街看到漂亮的衣服,会买两件。我朝她吐吐舌头,她对我说:「你爸爸很伤心。你很过分。我要回家了,你自己好好反省反省!」

    「再见。」我手飞快地敲着键盘,头也不回地说。

    她替我关门,声音当然很大,我耸耸肩,也不回头。

    我进了「城堡」,那是一个我常去的网站,是一个个人网站,访客非常的有限。它最初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全名叫《小妖的金色城堡》,几乎全黑的背景下有一座小而金色的城堡,旁边是一行浅浅的小字:有点寂寞,有点痛,有点张扬,有点不知所措。有点需要安慰。那么,点开它,有点美。

    这些「有点」仿佛我都有,所以,我成了它的常客。

    版主叫优诺,一个笑容甜美的女生,读大学,学的是中文。听说还出过书,她的文字很美。有时看她写的文字,我会莫名其吵的掉下泪来。知道我和她在一个城市后,她的网站对我就更多了一层亲切感。

    今晚,布衣不在,优诺不在,暴暴蓝孤独地呆在聊天室,见我进去,送过来一个龇牙裂嘴的微笑。然后说:「坏坏的妖精七七,你气坏了布衣!」

    「布衣,他在哪里?」

    「他在夜风里等你三小时,现在回家痛哭去了。」

    「嘿嘿。」我说,「暴暴蓝你莫受他骗,他放我鸽子,我连他影子都没见!」

    「网络法官我不做。」暴暴蓝摇着头说,「快去看我新作!」

    「不去不去我不去。」我说,「我讨厌你的文章里全是一个男人的影子,没出息没劲没刺激。」

    「妖精七七是弱智。」

    「骂得好。」

    「妖精七七是神经病。」

    「骂得妙。」

    「妖妖七七没良心。」

    「一点儿没错。」

    ……

    暴暴蓝一直一直地骂下去,我就这么一直一直没有自尊地应承下去。直到她骂够了,停了下来,聊天室里静悄悄的。我的手指离开键盘端水喝。

    暴暴蓝忽然哇哇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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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她:「真哭还是假哭?」

    「真哭。」她说,「就要高考了,可是我什么也不会。」

    「你不是会上网吗?」她骂我那么久,轮也轮到我报仇了。

    「我想自杀。」暴暴蓝说。

    「吃安眠药比较不痛。」我建议。

    「我想象张国荣那样从楼上往楼下跳。」她说,「死前飞一把,也够浪漫。」

    「那捎上我。」我说,「我陪你一起跳了算了。」

    「再带把降落伞,」暴暴蓝咯咯笑起来,「我们没死先把咱妈吓死。」

    「我没妈。」我说。

    「我叛逆那会儿也总这么说。」暴暴蓝说:「其实有妈没妈也没啥两样儿!」。说完,她下线了,留下一个孤独的我。网上到处都飞着怀念张国荣的帖子,我点开他的一首mp3来听,是我所不熟悉的粤语,一个寂寞而深情的男声。他们说,他有抑郁症。

    麦子说过,我也有可能得抑郁症。

    我恨麦子,这个看似温柔体贴的女人,恨她对我恶毒的诅咒。

    我一定会报复她,迟早。

    外面传来车子发动的声音,我就知道,他又出去了。这个家对他而言,不过是旅馆和饭店,我跑到阳台上,看着他的车毫不留情地绝尘而去,忽然恶毒地想,让他开得快些再快些,如果他出了车祸,如果他断胳膊断腿,如果他永远回不来……

    我担心我前世一定是个恶人,不然我的心里,怎么会常常冒出这种恶毒的心思,它仿佛来自一个神秘幽深的洞穴,如深红色的丝线慢慢无休地吐出,再将我自己缠成一个不能动弹的茧。

    当然,这都是幻想而已,上帝对我,从来不曾有过任何的承诺和眷顾,他把我随心所欲地丢在一个地方,然后完全不负责任地忘掉我的存在。

    夜安静得让人发疯。我裹紧了衣服看暴暴蓝的新贴。她没有写张国荣,她在写她自己,写她和某个男人的冷战,写得让你心酸和绝望。我没有对暴暴蓝说实话,其实我是喜欢她的文字的,她根本用不着读书,她可以去当作家。当作家就可以养活自己,我一直记得她在一张帖子里说过:我一路狂奔,渴望在拥挤匆忙的人群里找到一个和我相似的面孔,她有和我相似的命运。我可以在她的身上看到自己生命的参照,何去何从,不再那么仓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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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暴暴蓝

    绽放

    我一直努力地在绽放

    想象一朵花

    开得诡异而丰满

    可是

    荒凉的诺言让我一次次半途而废

    如果你责备我

    请忘记我妩媚的眼泪

    暴暴蓝走出学校的大门的时候,天是灰色的。

    四月里居然有如此灰色的天。真是让人绝望。春光像藏匿在玻璃球里的鲜花,只能盼望无法触及。暴暴蓝一面走一面跟自己在挣扎,到底是回家,还是去涂鸦那里呢?

    正在这时,班主任从校门里一路追出来,大着嗓子直喊:「倪幸,倪幸,你等等!」

    暴暴蓝想了很久才停下脚步,是叫我呢,对呢,自己叫倪幸,可是这个名字听起来,怎么会那么的陌生?

    「倪幸!」老师气喘吁吁地说:「一晃眼你就不在了,好不容易才追上你。你看看这篇文章是不是你写的?」

    老师手里拿着一本很流行的时尚杂志,这杂志班上很多同学都喜欢看,封面上有一行醒目的大字《我们的高三是场甜美的骗局》。

    老师愤怒的手指此刻就愤怒地指在上面。

    「是。」暴暴蓝说,「是我写的,怎么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老师把她拉到一边说,「什么叫骗局?你这些古里古怪的文字都是从何而来?你知道这本书有多少同学在看吗?你知道影响会有多坏吗?要是被校长知道,一定以为你在骂我们学校,你说说怎么收场?」

    「我不知道。」暴暴蓝无可奈何地说,「你小题大做了吧。」

    「倪幸,你数数,还有几天就要高考了。我都替你急,你到底有多少把握?想凭着会写两篇文章就让大学录取你,我告诉你,那简单是黄粱美梦!」

    「谢谢您提醒。」暴暴蓝笑嘻嘻地把她手中的杂志抢过来说:「我还没收到样书呢,这本正好送我吧,我记得了,下次一定注意用词。」

    「什么杂志,什么编辑,我要找找他们!」老师还在愤愤不平,她已人到中年,身材发福,儿子不争气,最怕的是校长。暴暴蓝很同情她,所以不同她吵,手握着杂志,脚步轻快地远去。

    算一算,应该又有一笔不错的稿费。至少可以请涂鸦坐五次咖啡馆。

    想到涂鸦,暴暴蓝的心开始粗暴地疼痛起来,从吵架到现在,是六十八个小时,涂鸦曾经无比自信地说过:「小暴你不要和我吵,你七十二小时内准投降。」他说这话的时候坏坏的,嘴里叨着一根烟。用斜斜的眼光瞄着他。

    暴暴蓝喜欢他叫自己小暴,别人表示亲热都叫小蓝,可是他叫小暴。叫得暴暴蓝的心像被什么给忽拉一下地拎起来,然后就是荡秋千一样的甜蜜。

    说起来有点老土,她和涂鸦是在网络上认识的。涂鸦是美院的学生,有一次他给她贴在论坛上的文章都配上很美的图画,然后说:「MMD,我居然会喜欢上这些妖里妖气的字。」

    暴暴蓝说:「NND,谢谢你。」

    就是这样认识的。

    很巧,越过偌大的网络,他们发现居然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遥远的距离忽然被拉近,说话的时候就更多了一些亲切。比如,哪条路修好了,哪里的炒冰口味不错,哪家书店装饰得最有品味等等。

    半年后,涂鸦先提出要见面,暴暴蓝想也没想就同意了。一切都是那么的水到渠成。在广场巨大的喷水池边,他们迅速地认出彼此然后走向对方。涂鸦的手自然地环上她的肩,暴暴蓝吓得一缩,往后躲了躲。涂鸦哈哈地笑起来,搂紧了她说:「小暴同志,你跟我想象中一模一样。」

    涂鸦也和暴暴蓝想象中差不多,只是还要更漂亮一些,像极了他自己画中走出的那些美少年,英俊的脸庞,桀骜不逊的眼神,比网络中的他还要更加地危险。暴暴蓝不露声色地将他放在她脖子上的手臂移开,跳起来去摸一朵树上的粉白色花朵。

    涂鸦在她的身后点燃一根烟,眯缝起眼睛说:「你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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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暴暴蓝抓着花朵回头。

    「少女型的。」涂鸦说完哈哈暴笑。

    暴暴蓝慌里慌张地跳上一辆出租跟他说再见。她有点怕涂鸦,和她以往认识的男生都有很大的不同,她很怕会发生什么,所以本能地保护自己。但是相逢已成即定,涂鸦追得很紧,替她画了一张暴暴蓝至今为止最为喜欢的图画,少女的一张脸,是黑白底色的。脸被半朵极艳的花挡住了,只能看到少女的眼神,清澈如水却充满渴望。

    涂鸦把它叫做:一朵半途而废的花。

    这幅画并没有公开地发表,甚至在网络上也没有。它静静地躺在暴暴蓝的信箱里,诱惑了暴暴蓝的许多泪水。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是在一家咖啡馆,涂鸦亲手把画送给了她,暴暴蓝笑笑地接过来,跟他说谢谢。然后说:「你请我喝什么?」

    「应该是你请客。」涂鸦说。

    「为什么?」

    涂鸦笑了:「你把我们的故事写出去发表了,别以为我不知道。」

    暴暴蓝吓很大的一跳,她真以为涂鸦不知道,在她看来,涂鸦不会看那种充满小资情调的杂志。因为那篇文章泄露太多的自我,所以她投稿的时候根本就没用真名,连暴暴蓝这个名字都没用,除了那个编辑知道真相。暴暴蓝正要狡辩,涂鸦胸有成竹地打断她的阴谋说:「世界太了了,我替那家杂志画插图快两年,你的稿子我一眼就看得出来。」

    「吹。」暴暴蓝说,心里却是服气。还有,一些开心。

    文字,也是需要知己的。

    「你怎么那么喜欢写字?」涂鸦忽然问道。

    「因为我寂寞。」暴暴蓝毫不掩饰地说。

    「没有朋友吗?」

    「没有。」

    「父母呢?」

    「他们忙。」暴暴蓝不愿意多说。

    涂鸦的手从桌面上伸过来握住了她的,隔着一个透明的长长的玻璃杯,他轻轻地吻了暴暴蓝的脸颊,一切都和暴暴蓝的小说一模一样。然后他对暴暴蓝说:「我是你寂寞的终结者,我向你保证。」

    那天,暴暴蓝跟着涂鸦去了他又脏又乱的出租屋。暴暴蓝有些局促地坐在涂鸦的小床边,看他的画。他画了很多很多的画,放在床边的一个大木桶里,每一张,都让暴暴蓝爱不释手。涂鸦坐到她的身边来,他们靠得很近,暴暴蓝第一次清晰地闻到一个男生的气息,如风暴一般不可抗拒的诱惑。

    「你很有前途呢。」暴暴蓝拿起一幅画展开,不露声色地站起身来,装做用心欣赏的样子。

    涂鸦一把把画扯下,把暴暴蓝拖到他腿上坐下,紧紧搂住她说:「我要吻你,你给我把眼睛闭上!」

    暴暴蓝闭上了眼睛。

    可是涂鸦的吻并没能真正地落下来,他只是爱怜地替她把眼角的泪擦掉,用从没有过的温柔的语气说:「你瞧,我吓坏了你。」

    暴暴蓝真的吓坏了,所以抱紧了涂鸦,好久才松开手。

    这时暴暴蓝已经高二,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地爱上一个男生。在这之前她暗恋过一次,初三。对方是物理老师,刚从学校毕业,暴暴蓝喜欢极了他在黑板上写字的手指,有力而优美,为了这个,她曾经将一度头疼的物理成绩达到过自己的最高水平,后来物理老师恋爱了,对象是一个很高大的北方女人,暴暴蓝在街头偶遇过他们,新婚不久的他们一前一后地走着,老师的手里拎着一大包的乱七八糟的菜,脸上的表情是一种对生活隐忍的痛苦。因为这种表情,暴暴蓝回家狠狠地痛哭了一场。她为这个老师也写过很多的字,只是,他从来不知道也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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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涂鸦,是一场甜美的意外。

    虽然将爱情写得天花乱坠但从没有实战过爱情的暴暴蓝在爱情游戏里当然没有涂鸦游刃有余,兴奋的同时也会有莫名的恐慌,暴暴蓝潜藏的文字天赋被这场恋爱无限量地启动,于是在网上没日没夜的写字,一写就没有办法停下来。涂鸦点着她的鼻子说你有文字癖,你是有文字癖的小妖。暴暴蓝低着头咕咕地笑。

    在她看来,涂鸦说的话总是有道理的,何况她常去的网站,就叫《小妖的金色城堡》。那是一个访客不多但让暴暴蓝觉得安全的网站。版主优诺也会写很美的文字,还出过一本很漂亮的散文集,暴暴蓝就是从她的书中找到她的网站的。优诺很欣赏暴暴蓝,给她做了专门的文集,在首页做大力的推荐。暴暴蓝的文集很唯美很漂亮。

    里面的图,大都是涂鸦的作品。

    大家都说,文字和图是天衣无缝的。

    但暴暴蓝和涂鸦却不是。恋爱三个月后,他们开始吵架。都是些无所谓的小事,常常是暴暴蓝挑起战争也常常是暴暴蓝委曲求全地结束战争。恋爱甜蜜而无情的折磨让暴暴蓝的文字一日比一日颓废,好在这种颓废正在风行,暴暴蓝的字开始可以卖钱,而且往往是在杂志的头条,很显眼的位置,挣比想象中还要多的钱。

    她越来越多地被编辑们注意,信箱里总是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约稿信,每月的稿费足够她花费甚至有不少的节余。终于有一天,一个出版社的编辑对她说:「我们社最近有计划想力推一个文学新人,你愿意的话我们见面谈谈?」

    当然是愿意的。

    暴暴蓝和那位编辑在出版大楼里见面。那是个年轻的编辑,戴副眼镜,看上去很有些精明的样子。他一见暴暴蓝就惊呼说:「你高三?」

    暴暴蓝点点头。

    「你太瘦弱了,应该多吃点。」他的口气里充满了怜爱。然后她夸暴暴蓝说:「你的文字太天然了,你不可多得的天赋,可以让你在故事里出入自如,只要有机会,你可以红透半边天……」

    「要我写点什么?」暴暴蓝打断他长篇大论的吹捧。

    「只要写你自己。」编辑拿着一枝笔在桌上点来点去,「一个真实的自己,一个女高中生真实的生活,可以残酷,绝望,总之一定要让人充满好奇。」

    「有版税拿吗?」暴暴蓝问。

    「有。」编辑说,「我们看稿说话,不在乎是不是名家。」

    「百分之多少?」

    「八,行不行?」

    「行,我写。」暴暴蓝说,「很快就可以交稿。」

    「不会影响你的学习吧?」编辑有些担心地问:「你可是马上要高考了。」

    「那是我自己的事。」暴暴蓝背起小包跟编辑说再见,走出那栋大楼的时候,心是飞扬的。终于可以有自己的书了,写了这么久,等了这么久,终于美梦成真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不是吗?

    虽然她并不喜欢那个看上去鼠头鼠脑的名片上印着「主任」两个烫金字的编辑。

    好消息自然是第一个告诉涂鸦。「我写,你画。」暴暴蓝激动得脸蛋红红地说,「这样一来,可以让全世界都见证到我们的爱情!我想过了,一定会是一本畅销书。有了钱,我们就一起去巴黎!」

    可是涂鸦并没有显出激动,他淡淡地说:「你真打算写吗?」

    「当然。」

    涂鸦手里拿着那个编辑给暴暴蓝的策划,笑着再问:「你真的打算出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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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意思?」暴暴蓝睁大了眼。

    「哼哼。你都打算写些什么?你的青春,你的恋爱,你的堕落甚至你的SEX?!?」涂鸦的声音开始越来越大,他把手里的纸愤怒地揉做一团扔向窗外,高声喊道:「你可以出卖你自己,可是我警告你,你不可以再写到我!我们之间一丁点儿芝麻大的小事你都会拿出去贩卖,我TMD已经受够了你!」

    「你在嫉妒我!」暴暴蓝流着泪本能地反击:「我要出书了,我要成名了,所以你嫉妒我你嫉妒我,你不要脸!」

    「就算是吧。」涂鸦轻描淡写地说,「看你泼妇的样儿!」

    这是争吵最激烈的一次,相互都有人身攻击,暴暴蓝流着泪从涂鸦的住处跑出来的时候曾经以为这会是最后一次争吵,从此以后,涂鸦再也伤害不了她。

    因为,她决定和涂鸦分手。

    分手,永远永远都不要再见到他!

    可是在第六十八个小时的时候,暴暴蓝动摇了。

    在公车站台徘徊了十分钟,她最终踏上了开往美院的小巴。

    涂鸦并不住在美院,而在美院附近租的房子。那是一幢旧式的两层小楼,房东早已搬到闹市区,这里全租给像涂鸦这样的学生,一人住一小间,共享卫生间和厨房。这个时间,涂鸦应该在家里。淡绿色的窗帘拉得死死的,他总是喜欢熬夜,然后选这种不合时宜的时间死睡。暴暴蓝站在楼下的梧桐树下给他发了一个短消息:「现在是第六十八个小时。」

    等了许久,他没回。

    暴暴蓝又发:「我打算来敲你的门。」

    他依然没回。暴暴蓝就走上楼去敲门了,他的房间在二楼的最里面。暴暴蓝敲了很久,才听到里面有声音。门终于被拉开了,门后的是涂鸦,初春时分,他只穿了一件衬衫,头发是凌乱的,在他的身后,凌乱的画桌旁,坐着的是西西,正在朝着暴暴蓝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

    暴暴蓝认得她,在涂鸦朋友的一次聚会上她们见过。涂鸦介绍的时候是这么说的:「我学妹,西西。」

    学妹,呵呵。

    暴暴蓝转身就走。涂鸦奔出来拉住她:「有什么事进来再说?」

    暴暴蓝冷冷地说:「你放手。「

    「我要是不放呢?」涂鸦一脸不知羞耻的笑。

    「那我就甩你。」

    「怎么甩?」

    「就这样甩!」暴暴蓝话刚出口,一声清脆的耳光已经甩在了涂鸦的脸上,涂鸦的手一松,暴暴蓝如箭一样地冲下了楼。

    极速的狂奔后,才发现自己没有地方可以去。

    夜风已起,暴暴蓝站在人群穿梭的街头大口大口地喘气。冷风吹进她的口又被她呼出,身上的热气开始一点点地变少,暴暴蓝感觉自己连站都失去了力气。就在这时候手机响了,低头一看,竟是优诺。

    她们没有见过,可是她总是在她最无助的时候出现。

    「优。」暴暴蓝接起电话有气无力地喊。

    那边是优诺轻快的声音:「亲爱的,我现在与你呼吸着同一个城市的空气,怎么样?打算见我一面吗?」

    「真的?」暴暴蓝惊喜,「你怎么会来?」

    「路过喽,」我说,「不知道算不算一个惊喜?」

    「我请你吃晚饭!」暴暴蓝赶紧说。

    半小时后暴暴蓝和优诺相聚在全市最有名的咖啡店。那里的环境不错,饮料不错,还有相当不错的简餐可以吃。店里有悠悠的音乐,放的是Leslie的歌:「抬头望星空一片静/我独行/夜雨渐停/无言是此刻的冷静/笑问谁/肝胆照应/风急风也清/告知变幻是未定/未明是我苦笑却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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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声动人,只是人已远去。暴暴蓝坐在那里感慨地想,其实死也是需要勇气的。像Leslie那样的人也要为情所困,何况自己乎。正想着就看见优诺穿着淡蓝色的棉布裙进来,她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笑容极为感染人。她一眼认出坐在角落里的暴暴蓝,在她对面坐下,环顾四周,调皮地一眨眼睛说:「估计这是我见网友吃得最好的一顿哦。」

    「以前都在哪里?」

    「在街边,吃过五毛一串的臭豆腐。」优诺爽朗地笑,「暴暴蓝你比我想象中瘦小。」

    「你直接说我矮不得了?」

    「可没那意思。女孩子娇小点才可爱么。」优诺说,「怎么单身赴约?我还以为可以看到帅哥涂鸦呢。」

    「别提他,我们分手了。」暴暴蓝说。

    「得,一天十次分手,我见惯不怪了。」

    「是真的。」暴暴蓝说着,眼泪就不可控制地掉了下来。

    优诺带着怀疑的表情看着暴暴蓝掉眼泪,看着看着终于相信了,说:「呀,看来我来得正是时候?」

    暴暴蓝抹抹眼泪,努力笑着说:「不说那些不高兴的事情了,你来了我应该高兴,我们干一杯!」

    优诺一板脸说:「不许喝酒,你还未成年!」

    「我早独立了。」暴暴蓝说,「我爸和我妈离婚的时候我只有六岁,因为他们都再婚了,所以我就一直跟着奶奶,要知道我奶奶今年都七十岁了,她根本不管我。」

    「我感觉得到。」优诺认真地说,「也许你不相信,但从你第一次到我的网站,我就感觉到了你的与众不同。」

    「那就说点高兴的吧!」暴暴蓝说,「我也要出书了!」

    「真的?」优诺说,「多让人羡慕。」

    「嗯。有出版社愿意替我出书。我和他就是因为这个而分手。他非常不高兴,认为我是在贩卖自己的隐私。」

    「做你自己想做的。」优诺鼓励她说,「别让任何人改变你,这一点很重要。」

    「我也许考不上大学了。」暴暴蓝说。

    「那也没什么,你一定会成功的。你的书会好卖,你会有名,会忘记那些伤痛!」优诺安慰她。

    「托你吉言。」暴暴蓝由衷地说,「谢谢你来看我,你来得真是时候。真的。」

    「我明早就离开这里,对了,」优诺说,「七七知道我要来见你,让我问候你。」

    「七七?」暴暴蓝说,「我好喜欢她,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我跟她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我还没见过她呢,你下次去我们那里,我们约她出来一起吃饭。」优诺说。

    「等我有钱的时候一定去,请你们到最高档的饭店!」暴暴蓝豪情万丈地说,「无论如何,我都要写出自己的书。」

    「你一定行!」优诺鼓励她,「不过没钱也可以来,大不了我请你吃臭豆腐。」

    告别的时候她们很自然的拥抱。优诺不肯让她送,拍拍暴暴蓝的脸说:「要快乐点哦,等着你的书写出来。」她是那样独立和开朗,简直让暴暴蓝嫉妒。

    暴暴蓝回到家,家里前所未有的灯火通明。

    原来他们都在。父亲,母亲。怕是有五年了,他们没有一起跟暴暴蓝见过面。就算是暴暴蓝过生日,也从来没有过。

    妈妈一见她就说:「手机号换了?怎么是空号?」

    「半年前就换了。」暴暴蓝没好气地说。

    「怎么这么晚才回家,要高考了,到底怎么样?想报什么学校?有多少把握?」爸爸像新华社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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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暴蓝看看爸爸,再看看妈妈,讥笑着说:「到现在才关心是不是太迟了?」

    「倪幸,怎么说话呢!」妈妈说,「快要考试了,你还是住到我那里去吧,我也好照顾一下你的饮食起居!」

    「不去!」暴暴蓝说。就算她忍受得了妈妈,也忍受不了她那个只有七岁的儿子。

    「那就去我那里。」爸爸拼命地抽烟,像是和烟有仇。

    「不去不去不去!」暴暴蓝摇着头下逐客令,「我哪里也不去,你们快走吧,很晚了我要睡了!」

    奶奶从里屋走出来,漫不经心地说:「别赶他们走,在没商量好你的大学费用到底由谁出以前,他们都不会走的。」

    「你瞎说什么!」妈妈骂奶奶。

    「闭嘴!」爸爸骂妈妈。

    暴暴蓝沉默地走进里屋,关上了门。书桌上,是她心爱的计算机,很多的夜晚,她都用飞舞的手指在键盘上敲字,不知疲倦。

    在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亲人和朋友,可是到最后,竟都抵不上一台计算机可靠。暴暴蓝打开计算机,进入城堡。那是一座小而金色的城堡,它说:有点寂寞,有点痛,有点张扬,有点不知所措。有点需要安慰。那么,点开它,有点美。

    今天,终于见过城堡的主人了,那是一个干净明朗的女孩子。笑起来的时候,惊天动地。她仿佛从天而降,见证一场爱情的别离。暴暴蓝就这么对妖精七七说。

    妖精七七也惊天动地地笑了。她说:「暴暴蓝你是真的伤心吗?要知道,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爱情。」

    「那有什么?」

    「我也想知道。」七七说。

    「也许我会忘了他,也许永远也不会,天知道。」暴暴蓝打呵欠说,「我困了,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睡一觉。」

    「不许哭。」七七说。

    「是。」

    「乖。」

    「再见。」

    「BB。」

    奶奶敲门进来,对暴暴蓝说:「他们走了。」

    「下次他们来,不要开门。」暴暴蓝从口袋里掏出两百块钱递给奶奶说,「我有稿费,不用跟他们要钱!」

    「他们何曾给过钱?」奶奶接过钱,有些无奈地说,「要高考了,你要考虑好自己的将来,有很多事,奶奶怕是来不及跟你考虑了。」

    暴暴蓝站起身来,替奶奶理了理头发说:「有出版社要替我出书了。很快我们就会有钱,到时候,我带你去海南玩啊。」

    奶奶一生最大的理想就是去海南玩一趟,去看看天涯海角。有一次都差点成行了,「夕阳红」旅行团的名都报上了,却因为暴暴蓝突然发高烧而取消。

    这件事,一直是暴暴蓝心里最大的遗憾。

    「老喽,坐飞机会晕死的喽。」奶奶说,「你早点睡吧,明天还要上学呢。」

    看着奶奶出去,暴暴蓝下线,关掉计算机。涂鸦一直没来,手机挂在胸前,也没响。她知道涂鸦不会打,那个自大而固执的男生,他一定以为还会有另外的一个七十二小时。只有暴暴蓝知道,不会有了,七十二小时,七百二十个小时,甚至七千二百个小时以后,他们都不会再相见。

    爱情是真的不存在的,就像爸爸和妈妈,爱情在他们而言已经发展为永不愈合的伤口和一个可耻的笑话。

    所以,再见涂鸦。

    祝你和西西相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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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优诺

    我一直在等待

    一个风起的日子

    你可以陪我一起走过

    春天的长堤

    记忆是如此的拥挤

    冲垮我们来时的每一条路

    比较庆幸的是

    我到底在你心上

    住过一阵子

    清晨七点,优诺已经走进了汽车站。

    车站里人并不多,好几个男人围上来,问她要准备去哪里。优诺摇摇手,走到窗口买了一张去目的地的车票。刚刚坐上车手机里就收到了暴暴蓝发来的短消息:「亲爱的,行走快乐!很高兴见到你:)」

    优诺笑笑,回:「我也一样:)」

    她真的很高兴见到暴暴蓝,这个娇小的有着层出不穷的文字和写不尽的美妙故事的女生。优诺其实是很少见网友的,暴暴蓝是个特例。不知道为什么,优诺总可以在她的身上看到以前的自己,如同她的文字,偶尔羞涩偶尔张扬,将女孩子的心思描绘得淋漓尽致。所以,感觉上特别的亲近。

    她这一次要去的是一个小镇,听说那里此时有怒放的樱花,所以忍不住想去看一看。其实这一年,不用读书和考试的日子,优诺仿佛一直都在旅行。用家教和写稿挣来的钱,背着简单的行囊,带着心爱的相机,行走,行走。

    而网站上的「行走的风景」也因此成为被热捧的专栏,沿途拍下的很多的照片,配上优诺独特优美的文字,加上出手不凡的制作水准,使得本来是很无心插柳的东西,意想不到地得到了无数人的认同和喜爱。

    直到他发出邀请:「什么时候来苏州走走?」

    那是一封很简单的Email,连问候都没有,只是这样的一句话:「什么时候来苏州走走?」宿舍里空无一人,阳光把计算机屏幕照得一片发白,优诺起身,慌乱地关掉了计算机。

    她没想到,他居然还会看自己的网站,在苏州,一个那么遥远的地方,关注着自己的点点滴滴。

    苏州对于优诺,一直都是一个不能触碰的城市,有很多次坐车都经过它,但优诺从未有过停留,原因很简单,因为那里住着他,他和他的生活,这两年来,于优诺都是一种不愿企及的回忆。

    他叫苏诚。是优诺的校友,比她高出两届,已经毕业工作。很多时候,「过去」是一种相当蛮横的东西,尽管优诺数千次刻意地想切断它,可是往事还是会无声无息地如影随行。

    遇见苏诚,应该是优诺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

    那时她在念大二,出版了她的第一本散文集《春天的模样》,又当上了校报的主编和校学生会的副主席,真可谓春风得意得要紧。最大的爱好是在黄昏的时候去阶梯教室听那帮男生吉他弹唱,这支吉他队附属于校学生会,他们一律叫她:「头!」看到她一进门就会拿着吉他一阵猛敲,然后问道:「头,今天想听什么歌?」

    优诺被这帮男生们宠得有些不象话。

    听歌的时候她喜欢坐到桌子上去,头一点一点的,看他们纤细而有力的手指在琴弦上弹拔,男孩们的声音干净极了也纯粹极了,只是好像用吉他来伴奏的歌总是有那么一点忧伤,她常常那样淡淡地沈浸到一种喜欢的情怀里去,直到晚自习的铃声不近人情地响起。

    优秀的女生当然不会寂寞,追优诺的人很多,夜晚的时候还有男生拿着玫瑰在女生楼下为她唱情歌,优诺不为所动,别过脸斜斜地看成群的鸟斜斜地飞过窗外的天空。那是一些可以飞扬跋扈的日子,没有尝过失败的滋味,天很蓝,树很绿,花很红,明天毫不怀疑会相当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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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9 16:2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QQ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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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苏诚出现。

    苏诚是计算机系的。那时优诺她们的寝室被获准可以上网。优诺第一个申请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一上网计算机就老死机。同宿舍的清妹看到优诺气急败坏的样子便好心说我有个计算机系的老乡,很厉害的哦,让她来替你调试调试吧。苏诚一走进来优诺就吓了一大跳,她从不知道学校里居然有一个长得如此有棱有角的男生,好像眉毛鼻子都会说话一般,一看他心就止不住的狂跳。

    「这计算机里都是些什么?」苏诚一边熟练地挪动鼠标一边皱着眉头问,「怎么会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文档。」

    「那是我写的字。」优诺咬着一颗话梅说。

    「你的计算机像个堆杂物的贮藏室!」苏诚回头笑着对她说,「得好好整理整理啦,难怪会死机呢。」

    「好事做到底啦!」优诺把手里的话梅伸过去说,「喏,我请你吃话梅。」

    「行行好。牙会酸掉的。」苏诚一边干活一边建议说,「你写了这么多东西,干嘛不在网上弄个个人主页?」

    「我哪会!」优诺说。

    「可以学嘛。」苏诚说,「这样的培训班很多,而且有不少的网站提供自助文集,很简单的,一试就会了。」

    「优诺是作家。」清妹插嘴说,「我们校园里的风云人物,你不会不知道吧。」

    「对不起啊,」苏诚不好意思地说:「我真是孤陋寡闻。」

    「什么呀,只是喜欢写点字而已。」不知道为什么,优诺急于想让苏诚知道她的厉害,简直有点迫不及待。于是拿出自己的散文集装出一幅漫不经心的样子对他说:「喏,我的书,送你一本!算是付你的劳务费喽。」

    苏诚很认真地用双手接了过去,翻开第一页又递回来:「签个名?」

    优诺很认真地签下她的名字:「优诺。」

    苏诚接过去看了,笑笑说:「有姓优的吗?」

    「笨,笔名。」

    「哦呵,下次记得要签得龙飞凤舞一点!」

    「为什么?」

    「名人都是这样的啊!」

    「去你的!」天性活泼的优诺条件反射地出拳打他。他也不躲。任她重重的一拳下去。说实话她没想到他不躲,所以下手重,正打到他胸口,打得他龇牙咧嘴起来。优诺赶紧说:「对不起啊,我没想到你不躲的!」

    「呵!」苏诚说:「我没想到你真打!」

    「打打就成冤家了。」清妹又在旁插嘴,笑笑的,了然于胸的样子。优诺的脸腾一下就红了。

    那天苏诚是中午来的,一直忙到黄昏才算结束。优诺不好意思了,一拍手说:「走啊,我请客吃饭。」

    「不去了。」苏诚说,「今天我还有事,就欠在这里吧。」

    优诺感激地发现,他很细心地把书藏在了衣服里。

    苏诚走后优诺从清妹那里了解到苏诚很快就要毕业了,女朋友是同系的,典型的江南美女,会跟着苏诚一起回苏州。

    「听说苏诚家在苏州还是很有些办法的。」清妹说,「好像还挺有钱,我们同乡聚会,多半是苏诚掏钱请客呢。」

    「哦。」优诺淡淡地应着。

    好男生,不是来得太早,就是来得太迟。她根本没想过会和苏诚之间有交集,如果,不是那次春季运动会。那次优诺被班主任逼得没办法,只好报名参加了女子三千米的长跑比赛。本来参加的人就不多,好多人跑到一半就停了下来,只有优诺坚持到了最后,到了终点的那一刻,优诺只觉得头晕目眩,差一点就栽到地上去,一只手及时地扶住了他,竟是担任记分员的苏诚。他的手臂是那么有力,撑起了优诺的整个身子。然后优诺就听见他说:「真是够傻的,跑不动就不要跑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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