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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转载)鬼吹灯全集之一精绝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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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鬼吹灯全集之一精绝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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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主人公胡八一上山下乡来到中蒙边境的岗岗营子,带上了家中仅存的一本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闲来无事将书中文字背得滚瓜烂熟。之后参军到西藏,遇上雪崩掉落进一条巨大的地沟当中,胡八一利用自己懂得的墓葬秘术逃得不死。

  复员后,胡八一和好友胖子一起加入了一支前往新疆考古的考古队。一行人历经万险来到了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的精绝古城遗址,进入了地下“鬼洞”。洞中机关重重、陷阱不断,这神秘的鬼洞似乎在一位先知的掌控之中……

  盗墓不是游览观光,不是吟诗作对,不是描画绣花,不能那样文雅,那样闲庭信步,含情默默,那样天地君亲师。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古代贵族们建造坟墓的时候,一定是想方设法地防止被盗,故此无所不用其极,在墓中设置种种机关暗器,消息①埋伏,有巨石、流沙、毒箭、毒虫、陷坑等等数不胜数。到了明代,受到西洋奇技淫巧的影响,一些大墓甚至用到了西洋的八宝转心机关,尤其是清代的帝陵,堪称集数千年防盗技术于一体的杰作。大军阀孙殿英想挖开东陵,用里面的财宝充当军饷,发动大批军队,连挖带炸用了五六天才得手,其坚固程度可想而知。盗墓贼的课题就是千方百计地破解这些机关,进入墓中探宝。不过在现代,比起如何挖开古墓更困难的是寻找古墓,地面上有封土堆和石碑之类明显建筑的大墓早就被人发掘得差不多了,如果要找那些年深日久藏于地下,又没有任何地上标记的古墓,那就需要一定的技术和特殊工具了,铁钎、洛阳铲、竹钉、钻地龙、探阴爪、黑折子等工具应运而生。还有一些高手不依赖工具,有的通过寻找古代文献中的线索寻找古墓,还有极少数的一些人掌握秘术,可以通过解读山川河流的脉象,用看风水的本领找墓穴。我就是属于最后这一类的。我踏遍了各地,其间经历了很多诡异离奇的事件,若是一件件地表白出来,足以让观者惊心,闻者咋舌,毕竟那些龙形虎藏、揭天拔地、倒海翻江的举动,都非比寻常。

  这诸般事迹须从我祖父留下来的一本残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讲起,这本残书,下半本不知何故被人硬生生地扯了去,只留下这上卷风水秘术篇,书中所述,多半都是解读墓葬的风水格局之类的独门秘术……

  ①消息:物体上暗藏的简单的机械装置,一触动就能牵动其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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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白纸人和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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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最辉煌的时期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相连的四十多间宅子,其间也曾出过一些当官的和经商的,捐过前清的粮台、槽运的帮办。

  民谚有云:“富不过三代。”这话是非常有道理的,家里纵然有金山银山,也架不住败家子孙的挥霍。

  到了民国年间,传到我祖父这一代就开始家道中落了,先是分了家,胡国华也分到了不少家产,足够衣食无忧地过一辈子,可是他偏偏不肯学好,当然这也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先是沉迷赌博,后来又抽上了福寿膏(大烟),把万贯家财败了个精光。

  胡国华年轻的时候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到最后穷得身上连一个大子儿都没有了。人要是犯了烟瘾,就抓心挠肝的无法忍受,但是没钱谁让你抽啊?昔日里有钱的时候,烟馆里的老板伙计见了他都是胡爷长,胡爷短的,招呼得殷勤周到,可是一旦你身无分文了,他们就拿你当臭要饭的,连轰带赶,驱之不及。

  人要穷疯了,廉耻道德这些观念就不重要了,胡国华想了个办法,去找舅舅骗点钱。胡国华的舅舅知道他是败家子大烟鬼,平时一文钱都不肯给他,但是这次胡国华骗舅舅说要娶媳妇,让舅舅给凑点钱。

  舅舅一听感动得老泪纵横,这个不肖的外甥总算是办件正事,要是娶个贤慧的媳妇好好管管他,收收他的心,说不定日后就能学好了。

  于是给他拿了二十块大洋,嘱咐他娶个媳妇好好过日子,千万别再沾染那些福寿膏了,过几天得空,还要亲自去胡国华家看看外甥媳妇。

  胡国华鬼主意最多,为了应付舅舅,他回家之后到村里找了个扎纸人纸马(就是烧给死人的那种)的匠人。这个扎纸师傅手艺很高明,只要是你说得出来的东西,他都能做得惟妙惟肖。

  他按要求给胡国华扎了个白纸糊裱的纸女人,又用水彩给纸人画上了眉眼鼻子、衣服头发,在远处一看,嘿,真就跟个活人似的。

  胡国华把纸人扛到家里,放在里屋的炕上,用被子把纸人盖了,心里想得挺好,等过几天舅舅来了,就推说我媳妇病了,躺在床上不能见客,让他远远地看一眼就行了。想到得意处,忍不住哼起了小曲,溜达进城抽大烟去了。

  没过几天,舅舅就上门了,买了一些花布点心之类的来看外甥媳妇,胡国华就按照预先想好的说辞推脱,说媳妇身体不适,不能见客,让舅舅在门口揭开门帘看了一眼就把门帘放下来了。

  舅舅不愿意了,噢,你小子就这么应付你亲娘舅啊?不行,今天必须得见见新媳妇,生病了我掏钱给新媳妇请郎中瞧病。

  胡国华就死活拦着不让见,他越拦舅舅越疑心,两下里争执起来,最后阻拦不住,舅舅冲进了里屋,往床上一看,好悬没把老爷子吓死,一张女人的大白脸,还擦着红脸蛋,两眼睁着,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是个纸扎的女人!

  这年的春节发生了很多事,胡国华扎个纸人骗他舅舅钱的事情败露了,舅舅生气上火,一病不起,没出三天就撒手归西了。

  胡家的亲戚朋友都像防贼似的防着他,别说借给他钱了,就连剩饭都不让他蹭一口。胡国华把家中最后的一对檀木箱子卖了两块银洋,这箱子是他母亲的嫁妆,一直想留个念想,没舍得典当,但是烟瘾发作,也管不了那许多了。用这两块钱买了一小块福寿膏,赶回家中就迫不及待地点上烟泡倒在床上,猛吸了两口,身体轻飘飘地如在云端。

  此刻他感觉自己快活似神仙,平日里那些被人瞧不起、辱骂、欺负的遭遇都不重要了。又吸了两口,忽然发现自己的破床上还趴着个黑乎乎的东西,定睛一看,原来床角上趴着一只大老鼠。这老鼠的岁数一定小不了,胡子都变白了,体型跟猫差不多大,它正在旁边吸着胡国华烟枪里冒出的烟雾,好像它也晓得这福寿膏的好处,嗅着鼻子贪婪地享受。

  胡国华觉得有趣,对大老鼠说:“你这家伙也有烟瘾?看来跟我是同道中人。”说完自己抽了一口,用嘴向那老鼠喷云吐雾,老鼠好像知道他没有恶意,也不惧怕他,抬起头来接纳喷向它的烟雾。过了半晌,似乎是过足了瘾,缓缓地爬着离开。

  如此数日,这只大老鼠每天都来同胡国华一起吸烟,胡国华到处被人轻贱,周围没有半个朋友,对这只老鼠惺惺相惜颇有好感,有时候老鼠来得晚一点,胡国华就忍着烟瘾等它。

  但是好景不常,胡国华家里就剩下一张床和四面墙了,再也没有钱去买烟土,他愁闷无策,叹息地对老鼠说:“老鼠啊老鼠,今天我囊罄粮绝,可再没钱买福寿膏了,恐不能与你常吸此味。”言毕唏嘘不已。

  老鼠听了他说话,双目炯炯闪烁,若有所思,反身离去。天黑的时候,老鼠叼回来一枚银元放在胡国华枕边,胡国华惊喜交加,连夜就进城买了一块福寿膏,回来后就灯下点烧了,大肆吞吐,和老鼠一起痛快淋漓地吸了个饱。

  第二天老鼠又叼来三枚银元,胡国华乐得简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起以前念私塾时学的一个典故,就对老鼠说:“知管仲者,鲍叔牙是也。君知我贫寒而厚施于我,真是我的知己啊,如不嫌弃,咱们就结为金兰兄弟。”从此与这只老鼠称兄道弟,呼其为“鼠兄”,饮食与共,一起抽大烟,还在床上给它用棉絮摆了个窝,让老鼠也睡在床上。

  人鼠相安,不亚于莫逆之交,老鼠每天都出去叼回来银元,少则一二枚,多则三五枚,从此胡国华衣食无忧。多年以后我的祖父回忆起来,总说这段日子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就这么过了多半年,胡国华渐渐富裕了起来,但不是有这么句话吗,发财遇好友,倒霉碰小人,也该着胡国华是穷命,他就被一个小人给盯上了。

  村里有个无赖叫王二杠子,他和胡国华不一样,胡国华至少曾经富裕过,怎么说也当过二十多年的“胡大少爷”,王二杠子就没那么好的命了,从他家祖上八辈算起,都没穿过一条不露腚的裤子。他看胡国华家业败了,幸灾乐祸,有事没事地就对胡国华打骂侮辱,欺负欺负当年的胡大少爷,给自己心里找点平衡。

  最近王二杠子觉得很奇怪,胡国华这穷小子也没做什么营生,家里能典当的都典当了,他家亲戚也死得差不多了,怎么天天在家抽大烟?他这买烟土的钱都是从哪来的?说不定这小子做了贼。我不如悄悄地盯着他,等他偷东西的时候抓了他扭送到官府,换几块大洋的赏钱也好。

  可是盯了一段时间,发现胡国华除了偶尔进城买些粮食和烟土之外,基本上是足不出户,也从不跟任何人来往。越是不知道他的钱是怎么来的,王二杠子就越是心痒。

  有天胡国华出去买吃的东西,王二杠子趁机翻墙头进了他家,翻箱倒柜地想找找胡国华究竟有什么秘密。突然发现床上有只大老鼠正在睡觉,王二杠子顺手把老鼠抓起来扔到炉子上正在烧的一壶水里,然后把壶盖压上,心想等胡国华回家喝水,我在旁边看个乐子。

  还没等王二杠子出去,胡国华就回来了,正好把他堵到屋里。胡国华一看壶里的大老鼠已经给活活烫死了,顿时红了眼睛,抄起菜刀就砍,王二杠子被砍了十几刀。好在胡国华是个大烟鬼,手上无力,王二杠子虽然中了不少刀,却没受致命伤,他全身是血地逃到保安队求救,保安队的队长是当地一个军阀的亲戚,当时正在请这个军阀喝酒,队长一看这还了得,光天化日之下就持刀行凶,没有王法了吗?赶紧命几个手下把胡国华五花大绑地捆了来。

  胡国华被押到堂前,保安队长厉声喝问,为何持刀行凶要杀王二杠子?

  胡国华泪流满面,抽泣着述说了事情的始末,最后哀叹着说:“想我当初困苦欲死,没有这只老鼠我就活不到今日,不料我一时疏忽竟令鼠兄丧命,它虽非我所杀,却因我而死。九泉之下负此良友,情何以堪?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砍伤了王二杠子,该杀该罚都听凭发落,只求长官容我回家安葬了我的鼠兄,就是死也瞑目了。”

  还没等保安队长发话,旁边那个军阀就感叹不已地对胡国华说道:“他NND,不忘恩是仁,不负心是义,对老鼠尚且如此,何况对人呢?我念你仁义,又看你无依无靠,日后就随我从军做个副官吧。”

  枪杆子就是政权,乱世之中,带兵的人说的话就是王法。军阀头子吩咐手下,把那个王二杠子用鞭子抽一顿给胡国华出气,又放了胡国华回家安葬老鼠。胡国华用木盒盛殓了老鼠的尸体,挖个坑埋了,哭了半日,就去投奔了那个军阀头子。

  常言说得好:饿时吃糠甜如蜜,饱时吃蜜都不甜。人到了穷苦潦倒之时,别人就是给他一碗粥、一块饼也会感恩戴德,何况老鼠送给胡国华那么多的钱财。当然老鼠的钱也都是偷来的,圣人说渴死不饮盗泉之水,不过那是至圣至贤之人的品德标准,古人尚且难以做到,何况胡国华这样的庸人呢?以前听说在房中吸烟,时间久了屋内的苍蝇老鼠也会上瘾,此言非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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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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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胡国华就当了兵,甚得重用,然而在那个时代,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拉上百十人的队伍就能割据一方,今天你灭了我,明天他又收拾了你,没有几个势力是能长久生存下去的。胡国华所追随的这个军阀势力本来就不大,不出一年就在抢地盘的战斗中被另一路军阀打得七零八落,死的死、逃的逃,提拔胡国华的那位军阀头领也在混战中饮弹身亡。

  兵败之后,胡国华跑回了老家,这时他家里的破房子早就塌了,又逃得匆忙,身上没有钱粮,连续两天没吃过饭了,烟瘾又发作起来,无法可想,只好把手枪卖给了土匪,换了一些烟土粮食,以解燃眉之急。

  他一寻思,这么下去不是事啊,这点粮食和大烟顶多够支撑三五天的,吃光抽净了之后该怎么办?这时他想起了离家一百多里远的地方有处十三里铺,那里埋了不少达官显贵的墓葬,里面有很多值钱的陪葬品。

  此时的胡国华当过兵打过仗,胆子比以前大多了。胡国华在军队里曾经听个老兵油子说过很多盗墓的事,盗墓在民间又叫“倒斗”,能发横财,但是抓着了也是要掉脑袋的,所以他没敢在白天行动,把心一横,在一个毛月亮的晚上点了盏风灯,扛了把铁锹,就去了十三里铺的坟地。

  什么是毛月亮?就是天上没云,但是月光却不明亮,很朦胧。当然现代人都知道,这是一种气象现象,学名叫作月晕,表示要变天刮大风了,可是那个年代的农村里谁懂这些科学。有些地方的乡下人就管这种月亮叫长毛毛的月亮,还有人说这种月色昏暗的夜晚,是孤魂野鬼最爱出来转悠的时刻。

  等到了地方,他先喝了身上带的半斤烧酒,以壮胆色。这天夜里,月冷星寒,阴风嗖嗖地刮着,坟堆里飘荡着一片片磷火,不时有几声叽叽吱吱的怪鸟叫声响起,手中的风灯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可能熄灭。

  胡国华这时候虽然刚喝了酒,还是被这鬼地方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这回可好,那半斤烧刀子算是白喝了,全顺着汗毛孔出去了。

  好在这是一片野坟,附近完全没有人烟,大喊大叫也不怕被人听见。胡国华唱了几段山歌给自己壮胆,但是会的歌不多,没唱几句就没词了,干脆唱开了平日里最熟悉的“五更相思调”和“十八摸”。

  胡国华硬着头皮战战兢兢地到了这一大片坟地中央。那里竟然有一座无碑的孤坟,在这一片荒坟野地之中,这座坟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这座坟除了没有墓碑之外,更奇怪的是这坟的棺材没在封土堆下面,而是立着插在坟丘上,露出多半截子。棺材很新,锃明瓦亮地走了十八道朱漆,在残月的辉映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胡国华心中有些嘀咕,这棺材怎么这样摆着?真他娘的怪了,怕是有什么名堂。不过来都来了,不打开看看岂不是白走这一遭?没钱买吃的饿死是一死,没钱抽大烟犯了瘾憋死也是一死,那还不如让鬼掐死来得痛快,老子这辈子净受窝囊气了,他NND,今天就豁出去了,一条道走到黑。

  打定了主意,抡起铁锨把埋着棺材下半截的封土挖开,整个棺材就呈现在了眼前。胡国华是个大烟鬼,体力差,挖了点土已经累得喘作一团。他没急着开棺,坐在地上掏出身上带的福寿膏往鼻子里吸了一点。

  大脑受到鸦片的刺激,神经也亢奋了,一咬牙站起身,用铁锨撬开了棺材盖子。里面的尸体赫然是个美女,面目栩栩如生,只是脸上的粉擦得很厚,两边脸蛋子上用红胭脂抹了两大块,在白粉底子的衬托下显得像是贴了两帖红膏药,她身上凤冠霞帔,大红丝绸的吉祥袍,竟然是一身新娘子的装扮。

  这具女尸是刚埋进去的,还是埋了一段时间了?这片坟地早就荒废了,最近这些年哪里还有人来?难不成她变成了僵尸?

  但此时,胡国华早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他的眼睛里只剩下那棺中女尸身上的首饰,这些金银宝石在风灯的光线下诱人地闪烁着,还有放在她身旁陪葬的那些用红纸包成一筒一筒的银元,并有许多的金条,简直数都数不清。

  这回可发了大财了,胡国华伸手就去撸女尸手上配戴的祖母绿宝石戒指,刚把手伸出去,忽然手腕被人抓住了,胡国华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抓住他手腕的人,原来是一位风度不凡的长者。

  原来胡国华匆匆赶往十三里铺,在途中曾遇到一位姓孙的风水先生,这位孙先生是省里有名的法师,不仅能看风水算命,而且还能掐会算,懂遁甲五行的奇术。

  孙先生一见胡国华,就发现他面上隐隐约约笼罩着一层黑气,掐指一算,勃然大怒,这小子是想去挖坟掘墓做那些有损阴德的勾当,如今叫我撞上,便不可不管上一管。于是一路尾随而来。

  此时孙先生抓住胡国华的手臂,突然厉声喝道:“我只问你这贼人一句话,你这般作为,便不怕遭天谴吗?”

  此言一出,胡国华如遭当头棒喝,急忙跪倒在地,拜求孙先生饶命。

  孙先生把他搀扶起来:“你虽然德行败坏,但是并无大过,你须晓得回头是岸,让我救你不难,不过你要先拜我为师,并且戒了烟瘾。”

  胡国华听他说要让自己戒掉大烟,那还不如要了自己的小命呢,不过仔细衡量,还是遭报应来得重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先求他暂且放我一马,日后趁他不备,我接着吸我的福寿膏去,还怕他发现不成?心中盘算已定,就当场给孙先生磕了八个头,行了拜师之礼。

  孙先生见胡国华知错能改,满意地点了点头,再一看被胡国华打开的棺木,里面的女尸栩栩如生,也是大吃了一惊,看来这是片养尸地,这女尸日久定会酿成大祸,须尽早铲除才是。于是吩咐胡国华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两人合力抬起棺材盖子,用力一推把那棺板合上,取出长钉钉得死死的,又用墨斗在棺材上纵横交错地弹满了墨线,墨线如同围棋棋盘的格子一样形成一张黑色大网,把棺材封得严严实实。

  接着让胡国华堆些枯柴,把那口朱漆大棺焚毁。胡国华遵命而行,点了把火将棺材付之一炬,火焰熊熊升腾,一股股的黑烟冒了出来,臭不可闻,最后终于都烧成了一堆灰烬。

  胡国华这才想起,那棺中还有许多金银珠宝,跺脚叹息,悔之晚矣,只好搀扶着师傅孙先生,一同到了孙先生家中居住。

  此后孙先生用秘方治好了胡国华的烟瘾,传授他一些看风水测字的本领。胡国华在县城中摆个小摊,替人测个字看看相,赚些小钱,娶了个乡下女子为妻。他感念师傅的救命之恩,从此安分守己,好好过起日子来。

  然而孙先生有一次偶感风寒,一病不起,没少请郎中,吃了很多药,但是就一直没能痊愈,过了几年就一命归西了。

  临终前,孙先生把胡国华招至身前,说道:“你我师徒一场,只是为师并未来得及传授你什么真实本领。我这里有本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此书是残本,只有半卷,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你就留在身边做个纪念吧。”说完之后一口气没喘上来,就此于世长辞。

  胡国华安葬了师傅,无事之时就研习孙先生留给他的这本残书,日积月累,也窥得些许奥妙,在县里到处给有钱人选墓地佳穴,逐渐有了些名气,家道也慢慢地富裕了起来。

  媳妇给胡国华生了个儿子,取名胡云宣,胡云宣在十七岁的时候,到省城的英国教会学校读书,年轻人性格活跃不受拘束,又接触了一些革命思潮的冲击,全身热血沸腾,天天晚上做梦都在参加革命暴动,于是离家出走,投奔了革命圣地延安。

  此后胡云宣参了军,一直到建国前,淮海战役之时,已经当上三野六纵的某团团长,渡江战役之后随部队南下,把家也安在了南方。

  再后来就有了我,我生的时间很巧,正赶上八一建军节,父亲就给我起名叫胡建军,结果上幼儿园的时候一看,一个班里有七八个叫建军的,重名的太多了,于是就给我改了个名“胡八一”。

  我祖父胡国华说:“这名改得好,单和(胡)八万一筒。”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家里受到了冲击,我父母出身不太好,他们两口子都被隔离审查了,祖父也被拉出去当牛鬼蛇神批斗游街。他年岁大了,老胳膊老腿的经不住折腾,没斗两回就去世了。他给别人看了一辈子的风水,为人选墓地,自己临终还是给火葬的。世事就是这么的无常。

  我家里一共被抄了三遍,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抄走了,祖父生前喜欢收藏古董,这些古玩不是被砸就是被抄,一件也没保全。最后唯一剩下的就是一本我祖父留下的残书,他让我把书用油布包了藏在公共厕所的房顶上才得以幸免。

  文革时的年轻人有三个选择,一是参军,这是最好的去处,一是锻炼人,二是将来转业了能分配工作。其次是留在城里当工人,这也不错,可以赚工资。最倒霉的就是那些没门路,没关系,或者家里受到冲击的,这些年轻人只能上山下乡去插队。

  你要说我选第四条路,哪都不去,我就在家待着行不行啊?那也不行,当时没有闲人这么一说,人人都是社会主义的螺丝钉,都有用处。你要在家待着,居委会的、学校的、知青办的就天天走马灯似的来动员你。不过有些人坚持到了最后,就不去插队,你能把我怎么着?最后这样的人也都留在城里还给安排工作了。有的事就是这样,说不清楚,越活越糊涂,永远也不知道规则是什么,而潜规则又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

  当时我太年轻,也不知道上山下乡具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这种家庭出身的想参军是肯定没指望了,留在城里也没人管安排工作,不插队也没别的地方可去。我一想插队就插队吧,我就当是广阔天地炼红心了,反正是离开家,要插就插得越远越好。

  我们这里的大部分人都选择去云南新疆插队,我选择了去内蒙,跟我一起的还有我一哥们儿王凯旋,他比平常人白一些,胖一些,所以外号叫胖子。

  我们插队去的地方叫岗岗营子,这地名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坐火车离开家的时候,没人来送我们,比起那些去部队参军的热烈欢送场面,我们这些知青离家的情景有些凄惨悲壮。我随身只带了那本藏在公共厕所房顶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我不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只不过这是我家里唯一一样保留下来的东西,我想带在身上,等到想家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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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大山里的古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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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大山里的古墓

  虽说是内蒙,其实离黑龙江不远,都快到外蒙边境了。居民也以汉族为主,只有少数的满蒙两族。我们这一拨知青总共有六个人,四男两女,一到地方就傻眼了,周围全是绵延起伏的山脉和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出了屯子走上百十里地也看不见半个人影。

  这里根本不通公路,更别说通电了,在这地方点个油灯都属于干部待遇了,使手电筒相当于现在住总统套房,在城里完全想象不到。我们当时还以为祖国各地全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呢。

  不过那时候也觉得新鲜,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山,好多山里产的东西也是头一次吃到。这附近的山比较富,山货很多,河里还可以捞鱼,倒不愁吃不饱饭。后来回城后听他们去陕西插队的说他们那才真叫苦呢,几年里压根没见过一粒像样的粮食。

  知青的活不太重,因为这地方靠山吃山,农作物种得不多。夏天的晚上我们轮流去田里看庄稼,因为怕被野兽啃了,所以每天晚上得有一两个人在庄稼地里过夜。

  山里的庄稼地不像华北平原那样的千里青纱帐,而是东边一块,西边一块,哪地平就在哪开一块田,所以晚上要经常出去走动。这天夜里正赶上我和胖子搭伴,胖子在草棚里睡觉,我出去转了一圈,一看也没什么事,回去睡觉得了。

  快到草棚的时候,我看见不远的地方有一大团圆乎乎的白影,我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确实不是看花眼了,但是天太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也看不清楚。我那时候不信有鬼,以为是什么动物,于是就捡了条木棍想把它赶跑。

  一片漆黑之中一团白花花的事物,而且还在微微晃动,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也不像是动物,可是如果不是动物它又为什么会动?

  我虽然不怕鬼怪,但是面对未知的事物时,始终还是存在一些畏惧的心理,不敢抡棍子直接去打。我手中的这根棍子,其实就是从地里随手捡来的粗树枝。我用树枝轻轻捅了捅那堆白生生的东西,很软……突然,在黑暗中听见胖子大叫:“啊……干什么?胡八一!你用树枝捅我屁股干什么?”

  一场虚惊,原来是胖子白天吃了不干净的果子,晚上闹肚子,蹲在那里放茅,黑夜里就他的大白屁股显眼。

  第二天早上,胖子不依不饶地要我对他进行补偿,自称昨晚被吓得死了一百多万脑细胞。我说:“就你那大脑,能有那么多脑细胞吗?我跟你都是穷光棍,接受了最高指示来农村接受很有必要的贫下中农再教育,你想让我拿什么补偿你?我可跟你提前说,作为你亲密的革命战友,我的全部家当就只剩下现在身上穿的这最后一条裤子了,你总不会要我拿这条裤子补偿你吧?”

  胖子满脸坏笑着说:“那倒不用,我昨天在团山子那片老林里见到一个非常大的蜂窝,你跟我去把蜂窝捅了,咱们弄点蜂蜜冲水喝,还可以用蜂蜜跟燕子她爹换兔子肉吃。”

  燕子是个姑娘的名字,她爹是村里有名的老猎人,我和胖子都住在她家里的知青点。他们父女两个经常进山打猎,时不时地请我们吃野味,我们一直觉得总吃人家的好东西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我们实在太穷,没什么东西可以用来还请燕子父女。

  于是我们就决定弄些蜂蜜回来送给燕子。俩人都是急脾气,说干就干。以前在城里我和胖子都是全军区出了名的淘气大王,捅个蜂窝不算什么,比这厉害十倍的勾当也是经常耍的。

  我怕迷路就找燕子借了她的猎犬,这是条半大的小狗,它是燕子自己养起来的。燕子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栗子黄,还一直没舍得带它出去打猎,见我们要去团山子玩,就把狗借给了我们。

  团山子离我们村的直线距离不算远,但是由于没有路,翻山越岭走了半日才到。这片林子极大,村里的人曾警告过我们不要进去,说里面有人熊出没。我们见过村中有个只有半边脸的男人,小时候就在这里遇到了人熊,好在燕子她爹及时赶到,开枪惊走了人熊,把他救了下来。但是脸还是被人熊舔了一口,人熊的舌头上全是倒生的肉刺,一舔就舔掉了一大片肉。他的左脸没有眼睛耳朵,鼻子和嘴也是歪的,都四十多岁了,还讨不到老婆,村里的老人们说起他的事,都要流眼泪的。

  我们虽然胆大,也不敢贸然进入原始森林,胖子所说的那个蜂巢是他跟村里人去采松籽油时,在森林边缘发现的,就在林子外边靠近一条小溪的大树上。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这蜂窝太大了,比我们以前捅过的那些加起来还要大,从远处看,就像是树上挂了一头没有四肢的小牛犊子,里面黑压压的巨大蜇蜂飞来飞去,嗡嗡声震耳欲聋。

  我说小胖你TMD就坑我吧,这是蜂窝吗?这简直就是一大颗马蜂原子弹啊,这要捅炸了还得了?胖子说没错,要是普通的蜂窝还用得着找你吗?我自己就顺手解决了,怎么样,你还敢不敢干?

  我说这算什么,我们的队伍是不可战胜的,连美帝国主义的飞机坦克咱都不怕,能怕几只小蜜蜂?全是他NND纸老虎,干他娘的,今天咱们吃定蜂蜜了。

  话虽如此说,却不能蛮干,稍有失误就会被马蜂活活蜇死,这种蜂如此巨大,肯定是有毒的,不用多,挨这么一两下就完了。刚好旁边有条小河,这就叫天助我也。我先拿出一块饼子掰了两块,喂栗子黄吃了,让它远远地跑开。然后各自把带来的军大衣穿上,戴了狗皮帽子扎了围脖,戴上手套,帽子前面遮了一块找女知青借的透明纱巾,检查全身都没有半点露出皮肉的地方之后,让胖子找了两棵空心的苇子,一人一棵,准备等会儿跳到河里躲避蜂群攻击时用来呼吸。

  准备停当之后,我们像两只臃肿的狗熊一样,一步三晃地来到树下,我手拿一团冬籽草和火柴蓄势待发,胖子拿个长长的杆子数着:“一,二,三。”数到三就用长杆猛捅蜂巢和树干连接的部分,没捅到四五下,巨大的蜂窝叭嗒一下落到树下,里面的无数大马蜂立刻就炸了营一样飞出来,在天空中形成一大片黑雾,嗡嗡嗡地笼罩在我们头顶。

  我事先准备得比较充分,不管蜂群的攻击,用火柴点着了冬籽草,放在蜂窝的上风口,从里面飞出来的巨蜂被烟一熏就丧失了方向感,到处乱飞,我和胖子又用泥土在燃烧的枯草周围堆了一道防火墙,以防形成烧山大火。

  此时那些没被烟熏到的马蜂已经认清了目标,纷纷扑向我们。我感觉头上就像下冰雹一样啪啪啪地乱响,不敢再作停留,急忙和胖子奔向旁边的小溪。那溪水不深,不到一米的样子,我们一个猛子扎到了底,身上的马蜂都被溪水冲走,我一手按住头上的狗皮帽子防止被水流冲走,另一只手取出苇子呼吸。

  过了许久才露出头来,发现蜂群不是被水淹死,就是被烟熏晕了过去,已经没有危险了。此时虽是盛夏,山中的溪流却冷,我已经冻得全身发抖,好不容易才爬上岸,躺在石头上大口喘气,头上的阳光晒得身上发暖,说不出的舒服。

  不一会儿胖子也撑不住了,晃晃悠悠地爬上岸来,刚爬一半,他忽然哎哟一声,猛地抬起手臂,手上不知被什么扎了个大口子,鲜血直流。

  我赶忙又下到溪中去扶他,胖子一边紧握住伤口一边说:“你小心点,这河里好像有只破碗,TMD扎死我了。”

  这附近根本没有人居住,怎么会有破碗,我好奇心起,脱个精光,赤着膀子潜进溪中摸索,在胖子被扎的地方,摸出半个破瓷碗,看那碗的款式和青蓝色的花纹,倒有几分像以前我祖父所收藏的北宋青花瓷。

  祖父的那些古玩字画在破四旧的时候都被红卫兵给砸了,想不到在这深山老林里也能见到这类古玩的残片,还真有点亲切感。不过这东西对我来讲根本没什么用,我一抬手把这半个破碗远远地扔进了树林里。

  胖子也把湿透了的衣服扒个精光,胡乱包了包手上的口子,又跳进溪中。我们俩洗了个澡,然后把衣服鞋袜一件件地晾在溪边的鹅卵石上,我打声呼哨,招呼栗子黄回来。

  只见栗子黄从远处跑了回来,嘴里还叼了只肥大的灰色野兔。不知这只倒霉的兔子是怎么搞的,竟然会撞到栗子黄这只还在实习期的猎犬口中。我一见有野兔,大喜之下抱着栗子黄在地上滚了几圈,真是条好狗,我从蜂巢上掰了一大块沾满蜂蜜的蜂房奖励它。

  胖子说:“回去咱们也找人要几只小狗养着,以后天天都有兔子肉吃了。”

  我说:“你想得倒美,山里有多少兔子也架不住你这大槽儿狠吃。先别说废话了,我还真有点饿了,你赶紧把兔子收拾收拾,我去捡柴生火。”

  胖子在溪边把兔子洗剥干净,我抱了捆干松枝点起了一堆篝火,把剥了皮的野兔抹上厚厚的一层蜂蜜,架在火堆上烧烤。不一会儿,蜜制烤兔肉的香味就在空气中飘散开了,我把兔头切下来喂狗,剩下的兔肉一劈两半和胖子吃了个痛快。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差点连自己的手指也一起吞下去,虽然没有油盐调味,但是抹了野生蜂蜜再用松枝烤出来的野兔肉,别有一番天然风味,在城市里一辈子也想象不到世上会有这种好吃的东西。

  吃饱之后,眼见天色不早,衣服也干得差不多了,就用粗树枝穿起了巨大的蜂窝,两人一前一后地抬了,高唱着革命歌曲回村:“天大地大,不如我们大家决心大;爹亲娘亲,不如共产党的恩情亲。”这才真是鞭敲金镫响,齐唱凯歌还。唯一不太协调的就是在我们嘹亮的革命歌声中还夹杂着栗子黄兴奋的叫声,这使我觉得有点像电影里面鬼子进村的气氛。

  回到屯子里一看,人少了一大半,我就问燕子:“燕子,你爹他们都到哪去了?”

  燕子一边帮我们抬蜂巢一边回答:“查干哈河发大水,林场的木头都被泡了,中午村里的人都去那边帮忙搬木头了。支书让俺转告你们,好好看庄稼,别闯祸,他们要七八天才能回来。”

  我最不喜欢听别人不让我闯祸的话,就好像我天生是到处闯祸的人似的,于是对燕子说:“支书喝酒喝糊涂了吧?我们能闯什么祸?我们可都是毛主席的好孩子。”

  燕子笑着说你们还不惹祸呀,打你们城里这几个知青来了之后,村里的母鸡都让你们闹腾得不下蛋了。

  我们一起的另外两个男知青也去了林场,只剩下我和胖子还有另外两个女知青,我们因为出去玩没被派去林场干活,觉得很幸运。把蜂蜜控进罐子里,足足装了十多个大瓦罐,燕子说剩下的蜂房还可以整菜吃,晚上整狍子肉炒蜂房吃。

  一说到吃,胖子就乐了,说今天咱们这小生活跟过年差不多,下午刚吃了烤兔子肉,晚上又吃狍子肉炒蜂房,我这口水都流出来了。燕子问我们在哪烤的兔子。我把经过说了。燕子说哎呀,你们可别瞎整了,在老林子边上烤野兔,肉香把人熊引出来咋整呀。

  我们听她这么说才想起来,还真是太危险了,幸亏今天人熊可能是在睡觉才没闻见烤肉的香味。我一边帮燕子生火一边说了胖子在溪水中被破碗扎破手的事,荒山野岭的地方怎么会有那种宋代的青花瓷碗?

  燕子说那一点都不新鲜,咱村里姑娘出嫁,哪家都有几个瓶瓶罐罐的做陪嫁,都是从河里捞出来的。

  我越听越觉得奇怪,河里还能捞古董?

  燕子也从床底下翻出两个瓷瓶让我看:“不是河里长的,都是从上游冲下来的。咱村附近这几条河的源头都在喇嘛沟的牛心山,听老人们讲那山是埋了也不知辽国金国的哪个太后的墓穴,里面陪葬的好东西老鼻子去了。好多人都想去找那个墓,但是,不是没找着,就是进了喇嘛沟就出不来了。喇嘛沟那林子老密了,我爹就曾经看见过沟里有野人出没,还有些人说那牛心山里闹鬼,反正这些年是没人敢再去了。”

  说话间已经夜幕降临,燕子把饭菜做得了,胖子去叫另外两个女知青来吃饭。结果刚去就和其中一个叫王娟的一同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我忙问他们出什么事了。

  王娟喘了半天才说清楚,原来和她一起的那个女知青田晓萌家里来信,说是她母亲得哮喘住院了,病得还挺严重。田晓萌听人说喇嘛沟里长的菩萨果对哮喘有奇效,就一个人去喇嘛沟采菩萨果。从早晨就去了,一直到现在天黑也没回来。

  我脑门子青筋一下跳起来多高,这田晓萌也太冒失了,那地方全是原始森林,连村里有经验的猎人也不敢随便去,她怎么就自己一个人去了?

  王娟哭着说我拦不住她呀,咱们赶紧去找她吧,要是万一出点什么事可怎么办呀。

  可是眼下村里的劳动力都去了林场,剩下的人老的老小的小,要去找人只能我和胖子去了,燕子也带上栗子黄和猎枪跟我们一道去,留下王娟在村里看庄稼。

  在山里有狗就不怕迷路,我们不敢耽搁,点着火把牵着栗子黄连夜进了山。深山老林里根本没有路可走,我真想不明白田晓萌自己一个女孩怎么敢单身一人闯进大山的最深处,胖子说她可能是急糊涂了,谁的亲娘病了不着急啊。

  因为天黑,就让狗追踪气味,栗子黄没受过专业的追踪训练,经常跟丢了,还要掉回头去重找。所以我们走得很慢,以前四五个小时的路,走了整整一夜。东方出现了曙光,大森林中的晨风吹得人身上起鸡皮疙瘩,清新的空气使人精神为之一振,燕子给我们指了指西面:“你们看,那座大山就是牛心山。”

  我和胖子向西边看去,被茫茫林海覆盖着的山峦中,耸立着一座怪模怪样的巨大山峰,整个山就如同牛心的形状,九条白练玉龙般的大瀑布从山上奔流而下,村民们捡到的那些瓷器就是从这些瀑布里冲出来的,看来那传说中辽国太后的陵墓可能就在山内,不过这么多年以来始终没人找得到入口。

  我见了这座壮观的山峰突然有一种感觉,向毛主席保证这样的山我好像在哪见过。心念一动,终于想起来平时闲着翻看我祖父留下的那本破书时看到的一段记载。这种山水格局是一块极佳的风水宝穴,前有望,后有靠,九道瀑布好似九龙取水,把山丘分割得如同一朵盛开的莲花,对了,好像是叫什么“九龙罩玉莲”。

  山上这九条瀑布,多一条少一条,又或者说没有这么大的水流量,都够不上九龙罩玉莲的格局。九在个位数中最大,有至尊之隐义;发音也同久,有永恒之意,一向被视为最吉祥的一个数字。另外瀑布的水流如果小了,那也就不叫龙了,那是蛇。

  这种风水宝穴,还有个别称作“洛神辇”,按书中所说,最适合的就是在这种地方安葬女性,如果安葬了男子,其家族就要倒大霉了。

  这时我心中隐隐约约有种感觉,我祖父的那本《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并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四旧,书中的内容确实是言之有物的,回去之后还要再好好读一读。

  不过我并不觉得这种风水术有什么实用价值,中国自古以来有那么多的帝王将相,哪一个死后是随便找地方埋的?朝代更替、兴盛衰亡的历史洪流,岂是祖坟埋得好不好能左右的?

  燕子指着牛心山前的山谷说:“这就是有名的喇嘛沟,传说里面有野人,到了晚上还闹鬼。”

  胖子望了望山谷中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皱着眉头说:“田晓萌要是进了喇嘛沟肯定会迷路,咱们只有三个人一条狗,想找她可真是有点不大容易。”

  我看他们俩有点泄气,就为他们打气说:“共产唯物主义者们就不应该相信世界上有什么鬼,不管是鬼还是野人,让我碰见了就算它倒霉,我要活捉它几只,带到北京去送给毛主席,毛主席见了一定很惊讶。”

  胖子和我一样都是军人家庭出身,血液里天生就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遗传因子,他听了我这么说,也来精神了,摩拳擦掌地准备进沟。

  只有燕子忧心忡忡,她作为本地人,从小到大听了无数关于这条喇嘛沟的可怕传说,自然就有一种先天养成的畏惧心理。不过现在救人要紧,只能把那些抛在脑后了。

  三人先坐下来吃了些干粮,整点装备,我们一共有两杆猎枪,这两支枪是燕子和她爹打猎时用的,一把是三套筒,另一把是鄂伦春人常用的抬牙子,这两种枪都很落后,全是前膛装填的火药枪,近距离杀伤力很大,但是射击三十五米开外的目标,威力和精度便难以保证,也就打个野兔狍子之类的还算好使。

  我六岁起就被我爹带到靶场玩枪,解放军的制式长短枪械我用得都很熟,但是这种前膛燧发猎枪,我一点都没有把握能控制住。胖子和我的经验差不多,我们商量了一下,猎枪我和燕子各拿一支,胖子拿了一把砍柴的砍刀。准备停当之好,三人就一头扎进了喇嘛沟的密林之中。

  在喇嘛沟里,比起传说中的野人和山鬼,最真实而又直接的威胁来自人熊,人熊虽然和黑瞎子同样都是熊,但是人熊喜欢人立行走,故得此名。人熊体积庞大,皮糙肉厚,猎人们只有成群结队,并带有大批猎狗的时候才敢攻击人熊。如果一个人带着一把破枪在原始森林中和人熊遭遇,几乎就等于是被判死刑了。

  在林子里走了大半日,牛心山上九道大瀑布的流水声轰隆隆的越来越大,眼瞅着喇嘛沟已经走到了尽头,就快到牛心山脚下了。

  人熊野人都没碰到,更没见到田晓萌的踪影,胖子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行了……实在……走不动了。”

  燕子说那咱们就先歇会儿吧,栗子黄好像也寻不到田晓萌的气味了,唉,这可咋整啊,要是找不到她,支书和我爹他们回来还不得把我骂死。

  我也累得够戗,拿起水壶咕咚咕咚灌了几口,对他们两个人说:“田晓萌许不会是让人熊给吃了?再不然也有可能是被野人抓去做了压寨夫人。”

  我们正在一边休息一边闲扯,忽听栗子黄冲着密林深处狂叫了起来,猎犬都是血统优良的好狗,它们不在极其危险的情况下,绝不会如此狂叫。

  我问燕子:“狗怎么了?是不是发现有什么野兽?”

  燕子脸色惨白:“快上树,是人熊。”

  我一听说是人熊,急忙三下两下爬上了一棵大树,低头一看,燕子正在用力托着胖子的屁股,胖子不会爬树,吃力地抱着树干一点点地往上蹭。我赶紧又从树上溜了下来,和燕子一起托胖子的屁股,胖子好不容易爬上了最低的一个大树杈,满头大汗地趴在上面说:“我……这树TMD……太高了!”

  栗子黄的叫声越来越急,还没等我和燕子爬上树,就见树丛中钻出一只浑身黑毛的人熊,它见了活人,立即兴奋起来,人立着咆哮如雷。

  燕子长年跟她爹在山里打猎,经验极其丰富,来不及多想,抬起猎枪对着人熊就放了一枪,碰的一声火光飞溅,弹丸正中人熊的肚子。

  由于距离很近,而且人熊的腹部最是柔软,这一枪在它的肚子上开了个大洞,鲜血和肚肠同时流了出来。人熊受了伤,恼怒无比,用大熊掌把自己的肠子塞了回去,然后狂暴地扑向燕子,燕子的猎枪不能连发,身后都是树木荆棘无处可逃,只能闭眼等死。

  救人要紧,我顾不上多想,急忙举枪瞄准人熊的头部,这一枪如果打不中,燕子就完了,想到这里手有点发抖,一咬牙扣动扳机,轰的一声,抬牙子猎枪巨大的后坐力差点把我掀了个跟头,一屁股坐在地上,不知是火枪的杀伤力不够还是我射得偏了,虽然打中了人熊的头部,却只是打瞎了它的一只眼睛。

  这一枪虽不致命,却把燕子救了,人熊瞎了一只眼,满脸都是鲜血,眼眶上还挂着半个眼珠子,它变得更加疯狂,丢下燕子不管,径直朝我扑来。

  这时栗子黄从后面猛咬人熊的后腿,人熊扭过头去要抓栗子黄,栗子黄很机警,见人熊转身,便远远跑开,对人熊呲着牙挑衅。

  就这么缓得一缓,我和燕子都抓住了这救命的十几秒钟时间,分别爬上了大树。

  人熊受伤也不轻,在山中连老虎都怕它三分,哪吃过这么大的亏,想去抓栗子黄,但是又没有猎犬跑得快,想要咬人,我们又都爬上了大树。它在树下转了几圈,虽有一肚子邪火,而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是好,暴跳如雷,仰天狂吼,声震山谷。

  我趴在大树上看见下面的人熊急得直转圈,忘记了自己身处险境,觉得好笑,对在另一棵树上的胖子喊:“小胖,你二大爷怎么还不走啊?跟下边瞎转悠什么呢?你劝劝它,别想不开了。”

  胖子不是怕人熊而是怕高,拿现代的词来说他可能是有点恐高症,趴在树杈上吓得发抖,但是他听我挤对他,也不肯吃亏,跟我对骂起来:“胡八一,你TMD就缺德吧你,下边这位哪是我二大爷啊,你看清楚了再说,那不是你媳妇吗?”

  我哈哈大笑,指着下面的人熊对胖子说:“噢,看错了,原来这是你老姨,我可不给你当姨夫。”

  胖子气急败坏地想用树上的松果投我,但是两只手都紧紧抱着树杈,生怕一松手就掉下去,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只能冲我干瞪眼。

  我见了胖子的样子更加觉得好笑,不过马上我的笑容就僵住了,树下的人熊正不顾一切地爬上我的这棵大树。

  它虽然笨重,但是力量奇大,又受了重伤,疼痛已经让它完全失去了理智,在它眼中只剩下我们三个人一条狗,瞪着一只血红的熊眼,大熊掌上的肉刺牢牢扒住树干,庞大的身躯每一蹿就爬上来一米多高。我心中暗骂:“谁他娘的告诉我狗熊不会爬树?这不是坑我吗?”

  在山里有句老猎手叮嘱年轻猎人的话:宁斗猛虎,不斗疯熊。受伤而完全发疯了的人熊,其破坏力和爆发力都是惊人的。我大惊失色,哪里还有心思跟胖子开玩笑,心中不停地盘算着怎样脱身。

  这时燕子给我提了个醒:“快……快装铁砂,打它的另一只眼!”

  我这才想起来背在身后的猎枪,连骂自己没用,又往大树顶端爬了一段,解下扎裤子用的武装带,把武装带拴在一枝足能承受我体重的大树杈上,用一只手抓着猎枪挂住重心,腾出另一只手往猎枪里装填火药,把牛角筒里剩下的多半筒火药都装进了抬牙子的枪管。

  人熊爬得很快,离我越来越近,燕子和胖子都为我捏了一把冷汗。我尽量只把注意力放在手中装填猎枪的动作上,不去想下面爬上来的人熊。

  装完火药之后是压铁砂,用铁通子把火药和铁砂用力杵实。我的鼻洼鬓角全是汗水,这种猎枪真麻烦。在东北的大森林中,有多少猎手是因为没有一把快枪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这时候我要是能有一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就算再来它两三只人熊也不在话下,哪怕有支手枪也好。

  就在我完成装铁砂火药,并替换完火绒火石的那一刻,人熊的爪子已经够到了我的脚。我连忙缩脚,顺势把枪口倒转向下,正对着人熊的脑袋开了一枪。这一枪因为火药放得太多,烟火升腾,把我的脸熏得一片黢黑。

  火枪是凭借火药喷射的力量激发铁砂,但是角度太低使得压在枪筒里的铁砂松动了,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威力,而且是单手抵近射击,后面没有支撑点,如此近的距离还是打得偏了,没击中它的头部,只是把人熊的肩膀打得血肉模糊。人熊从十几米高的树上掉了下去,重重地砸在地上,地上都是极深的枯枝败叶,再加上它皮肉厚实,从高处跌下并没有对它造成多大伤害。

  人熊爬了起来,这次它不再爬树,像一辆重型坦克一样,嗷嗷怪叫着用肥大的躯体猛撞大树,震得树上的松叶松果雨点般地纷纷落下。

  还好我用武装带把胳膊挂住,才不至于被震下去。我有点担心这棵大树不够粗壮结实,再被人熊撞几下就会齐根折断,想不到今日我就要死在深山老林之中了。死到临头,不能丢了面子,得拿出点革命者大义凛然的劲头来,让胖子燕子好好看看我老胡绝不是孬种。于是扯开喉咙对燕子胖子二人喊道:“看来我要去见马克思了,对不住了战友们,我先走一步,给你们到那边占座位去了,你们有没有什么话要对革命导师说的,我一定替你们转达。”

  胖子在十几米外的另一棵大树上对我喊:“老胡同志,你放心去吧,革命事业有你不多,没你不少,你到了老马那边好好学习革命理论啊,听说他们总吃土豆炖牛肉,你吃得习惯吗?”

  我回答道:“咱干革命的什么时候挑过食?小胖同志,革命的小车不倒你只管往前推啊!红旗卷起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天下剩余的那三分之二受苦大众,都要靠你们去解放了,我就天天吃土豆烧牛肉去了。”

  燕子急得哭了出来:“这都啥时候了,你们俩还有闲心扯犊子,赶快想点办法啊。”

  正当我们无计可施之时,人熊却不再用身体撞击大树了,它停了下来,坐在地上呼呼喘粗气。原来人熊流了很多血,又不停地折腾,虽然蛮力惊人,但也有用尽的时候,这回它从狂暴中冷静了下来,学了个乖,以逸待劳,坐在树下跟我们耗上了。

  栗子黄也见识了人熊的厉害,不敢再靠近人熊嘶咬,远远地蹲在一边,它也很饿,但是出于对主人的忠诚,不肯自己去找吃的。燕子心疼自己的狗,打个口哨让栗子黄自己去找东西吃,栗子黄这才离开。

  三个人趴在树上商议对策,但是思前想后,实在是没什么可行的办法,现在下树硬拼,手中只有老式火枪,无疑自寻死路,村里的大部分人都不在,也别想指望有人来救援。为了不掉下树去,只好各自用裤带把身体牢牢缚在树干上,看看最后谁能耗过谁吧。

  如此一来就形成了僵局,这种情况对在树上的三个人最为不利,刚才一番惊心动魄的人熊搏斗,已经耗尽了我们的力气,现在已经快到晚上了,我们三人都是两天一夜没有合眼,白天只吃了几个棒子面饼子,又饿又困,怕是到不了明天早晨,就得饿昏过去掉下大树。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了一句主席的诗词: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不过山下没有旌旗在望,只有人熊守候。

  就这么胡思乱想的,不知不觉中我昏昏沉沉地趴在树干上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感觉胃中饥饿难耐,一阵阵地发疼,就醒了过来,只见天空繁星密布,残月如钩,已经到了深夜时分。整个森林中都静悄悄的,借着月光一看,树下的人熊已经不在了,不知它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树枝浓密,我看不清燕子和胖子还在不在树上,就放开喉咙大喊:“燕子!小胖!你们还在树上吗?”

  连问了几遍,喊声在夜的山谷间回荡,那二人却没有半点回应。我虽然胆大,但是一想到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独自在原始森林之中,不禁有些发毛。心想这两个家伙也太不够意思了,怎么把我忘了,走的时候竟然不叫我。

  我在树上又喊了两声,还是没有动静,我焦躁起来环顾四周,发现前面不远有一片灯火闪烁的地方,没想到在这种地方竟然有人居住。他们两个是不是也看到灯光,到那边找人去了?

  黑夜之中辨不清东南西北,只听水流轰鸣,举头找准了北极星的方位,看来那片灯光应该是来自牛心山方向。我从树上溜了下来,深一脚浅一脚地向那片灯火走去。

  我开始幻想那片灯光的主人是住在山里的老猎人,长着白胡子,很慈祥,热情而又好客,看到我这样在森林中迷路的知识青年,一定会热情款待,先给我冲杯热茶,再烤只鹿腿来给我吃……越想肚子越饿,用衣袖抹了抹嘴角流出来的口水。

  边想吃的边走,很快就到了一个巨大的山洞前,山洞深处灯火辉煌,很奇怪,刚才明明看着那些灯光不远,这时却又变成在山洞深处了,莫不是我饿得眼花了。

  我在幻想中的烤鹿肉的巨大诱惑下走进了山洞,三步并作两步行到了漆黑阴暗而又漫长的山洞尽头,发现山腹中空间广大,使人眼前豁然开朗。忽见对面有五六个年轻女孩正在有说有笑地并肩行走,现在分明是夏天,她们却穿着奢华的皮裘,式样古典,似乎不是今人服饰,只有其中一个身穿应季的蓝色卡其布服装,她头上扎了两个麻花辫子,肩上斜背着一个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的军绿帆布挎包,咦,那不正是田晓萌吗?

  没错,绝对是田晓萌,她是苏州来的知青,我和胖子是福建的,虽说大家都是南方人,但是彼此并不算太熟。主要是因为我和胖子太淘,总惹祸,一般老实文静的姑娘们也不敢亲近我们两个。

  不过在这奇怪的山洞中见到熟人,心里多多少少就有了底。我紧走两步对田晓萌喊道:“小田,你怎么跑这来了?有吃的东西吗?”

  田晓萌扭头一看是我,就朝我招了招手,示意让我走近。我走了过去对她说:“你在这玩得倒痛快了,我们为了找你差点让人熊给吃了。这是什么地方啊?你有什么吃的东西没有?我饿得都前胸贴后背了。”

  田晓萌说:“太对不起了,都是我不好,我进喇嘛沟采药迷了路,被这几位好心的姐姐救了,她们这一会儿还要演皮影戏,你来得正好,咱们一起看了再回去。”随即给我引见了她身边的几个年轻女子,她们说话都是当地的口音,谈吐很有礼貌,还给我拿了一些鹿肉干吃,招呼我一起去看戏。

  我跟着她们向里面走去,只见广大的山洞正中有座城子,楼阁壮丽,灯火通明,四周各种古玩玉器堆积如山。

  在城门前搭建好了纸灯白布,后边坐了十几个司掌锣鼓唢呐的乐师,前面设有一张古香古色的长桌,桌上茶器茗盏,全都十分精美,另有一个红色大玛瑙托盘中堆满了瓜果点心。

  桌前设有三张椅子,先前那几名身穿貂裘的女子请我和田晓萌分别坐在左右,居中的椅子虚设,似乎尚有一位重要人物要来。

  田晓萌见只有三个座位,其余的人都站在后边,就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想要推辞。我又累又饿,也顾不上客套了,反正人民的江山人民坐,既然有座位,谁坐不一样,于是大咧咧地坐了,抓起面前的食物就吃。

  可能是饿得狠了,食物虽然精美,却没半分滋味,都如同嚼蜡一般,吃了几口,越想越是觉得古怪。

  这时有两个少女搀扶着一个衣着华贵白发龙钟的老太太从大门中走出,坐到中央的位子上。

  我和田晓萌都站起来向主人问好,见了那老太太的样子,我心中更觉得怪异,现在这都什么年月了,怎么还有地主婆?

  老太太冲我们俩点了点头,就居中坐下,一言不发地等着看戏。

  身后站立服侍的年轻女子一拍手,戏班子里的乐师傀儡师听见号令,一齐卖力演出。皮影戏起源于汉唐时期,又别名“灯影戏”,是一门在民间很受欢迎的艺术,以驴皮镂刻出戏文中的人物动物,由艺人在白幕之后伴着锣鼓器乐的点子唱词操纵,发展至今已有不下数百出的整套戏目。

  不过这种艺术形式在文化大革命中自然受到波及,被批判为宣扬才子佳人帝王将相的大毒草,哪里还有人敢再演绎。我万万没有想到今天竟然在此得以一见,在那个文化生活为零的时代里,真是太吸引人了。我光顾着看戏,完全忘了其他的事情。

  皮影戏所演的各出大戏都是极精彩的剧目,先演了一出《太宗梦游广寒宫》,又开始演《狄青夜夺昆仑关》。

  戏台上刀光剑影,兵来将往,精彩纷呈,再加上鼓乐催动起来,令观者不由得连声喝彩。我看得心旌神摇,口中干渴,就伸手去拿桌上的茶杯喝水,无意间看了身旁的老太太一眼,只见她也正自看得眉开眼笑,边看边取桌上的果脯点心食用,咀嚼食物的样子十分古怪,两腮鼓动如同老猿猴,一嘬一嘬的。

  我奶奶年老之后也没有牙,但是吃东西绝不是这样子啊,这老太太是人是猴?心中一乱,手中的茶杯落在地上摔了个粉碎,茶杯这一摔破了不要紧,那老太太的脑袋也随之掉在了地上,她的人头还盯着皮影戏观看,口中兀自咀嚼不休。

  老太太手下的侍女急忙赶到近前把她的人头恭恭敬敬地捧了起来,又给她安到身子上。

  我心中大惊,一把拉起田晓萌就向山洞外边跑,一片漆黑之中跌跌撞撞地冲出了山洞,耳中听得轰隆巨响不绝,大地不停地震动,身后的山洞闭合成一块巨大的石壁,倘若再晚出来半分钟,就不免被活活夹死在山壁之中。

  外边天色已经大亮,我拉着田晓萌跑到山下的溪边,忽然觉得肚中奇痛无比,疼得额头直冒冷汗,不禁蹲下身去。记得听我祖父讲过鬼请人吃东西的故事,鬼怪们用石头、青蛙、蛆虫变作美食骗人吃喝,不知我刚才吃的是什么鬼鸟,越想越恶心,忍不住大口呕吐。

  痛苦中依稀见前边走来两个人,前边的那个姑娘有些眼熟,原来是燕子,我见到她才感到安心,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之后了,那天燕子和胖子一直在树上待到天亮,树下的人熊失血过多已经死了。只是到处都找不见我的踪影,最后在河边发现了昏迷不醒的我和田晓萌。

  我这三天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发了四十几度的高烧,胖子跑了百十里地的山路请来县里的医生给我治病。我体格健壮,总算是醒了过来,而田晓萌始终没有意识,只好通知她的亲属把她接回家去治疗了,至于后来她怎么样了,我们都不太清楚。

  我把我的遭遇和燕子的爹讲了,他告诉我说,山里有个传说,那位太后死的时候,活埋了很多民间诸班杂耍的艺人做陪葬,昔日里,有些人就曾经在牛心山看过和我相同的事情。

  不过这些事在我的记忆中模模糊糊,有时候我自己都不太敢确定真的发生过,大概只是做了一场梦吧。

  我的知青生活只过了多半年,但是留下的回忆终身都不会磨灭,1969年春节轮到我回家探亲,我的命运又发生了一次巨大的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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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昆仑不冻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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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春天,中国政府的高层因为感受到国际敌对势力的威胁,不断进行战略上的重新调整,军队扩编,备战备荒,深挖洞,广积粮,群众们积极进行防核防化防空袭的三防演练。

  我回城探亲的时候有人告诉我内部消息,我父母的问题很快就将得到组织上的澄清,证明我祖父不算地主,他的成分是中农,所以他们被释放出来是迟早的事。这时由于解放军大量征兵,我父亲以前的一位老战友让我当了“后门兵”入伍。

  我爹的战友陈叔叔是军分区的参谋长。当年第九兵团入朝参战,冰天雪地的盖马高原,十几万志愿军合围了美军最精锐的海军陆战队第一师。美军航空兵投掷的大量航空炸弹、凝固汽油弹,把深夜的天空都照成了白昼,冒着美军钢铁弹幕组成的火力屏障,志愿军像潮水一般,发动了一波又一波的冲锋……

  在那场残酷的战役中,我爹冒着零下二十几度的低温,把身受重伤的陈叔叔从死人堆里背了出来,到了救护所的时候,两人的身体被身上的血水冻在了一起,护士用剪刀剪破了皮肉才分开。他们之间的友谊已不能用生死之交四个字来衡量,而且我父母的历史问题也快要解决了,现在安排老战友的儿子参军,对一个分区参谋长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陈叔叔问我想当什么兵种的兵,我说想当空军,听说飞行员伙食好。陈叔叔笑着给了我一个脑锛儿:“战斗机哪有那么容易开的。你小子给我到野战军去,好好锻炼几年,等提了干,再把你调到军区机关来工作。”我说回机关工作就算了吧,我还是愿意留在基层部队,办公室待不惯。

  想回岗岗营子和小胖燕子他们告别,但是时间上不允许,就给他们写了封信,心里觉得挺过意不去,自己去部队当了兵,留下好朋友在山沟里插队,怎么说也有点不能同患难的感觉。不过这种感觉我三个月以后就没有了,那时候我才知道在山里当知青有多舒服。

  我被征兵办安排到了一支即将换装为装甲师的部队中,没想到阴差阳错,刚在新兵训练营苦熬了三个月,中央军委一纸命令,这支部队就被调往了青藏高原的昆仑山口六十二道班兵站,全师改编成工程兵部队。

  其实这件事说起来也不奇怪,当时的情况是全国的部队都在挖洞搞人防建设,各种洞——防空的、弹药储备的、战略隐蔽的,等等,全军几乎没有不挖洞的部队,所不同的是我所在的部队由业余挖洞,转变成职业挖洞。我们的任务是一级机密,要在昆仑山的深处建设一座庞大的地下战备设施,虽然没有明确告诉士兵们这个设施的用途,但是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应该能猜得到。部队中有保密条例,所以大伙平时从不谈论这件事。也有传闻说完成了这次的工程任务,我们还要被编回到野战军的序列中去。

  昆仑山口也称昆仑垭口,海拔4767米,在地质学的角度上来讲属于“多年冻土荒漠地貌”,是由古代强烈腐蚀的复杂质变岩构成。我们师从上到下,除了会挖战壕之外,对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一无所知,所以部队里派来了很多工程师技术员指导工作,对指战员们进行为期五个月的强化培训。我所在的一个班就作为先遣小分队率先向南经过不冻泉进入茫茫昆仑山的最深处,我们的任务是去寻找适合施工的隐蔽地点。

  不冻泉位于昆仑河北岸,又名昆仑泉,花岗岩板圈成了池壁,池中清澈的泉水万年不停地喷涌而出,即使严寒的冬季也从不封冻,谁也不知道泉眼下面通向哪里。上级传达了纪律,命令士兵不许在这里洗澡,因为当地藏民视不冻泉为神泉,时常对泉水膜拜。以前西藏刚解放的时候,进藏大军途经此地,那时候还没有发布这些规定,有三名战士在泉里洗澡,都给淹死在了泉眼里,死因据说是因为泉水中含有大量的硝磺,他们的墓就安在离这不远的兵站,我们小分队最后的补给站也设在那里。

  终于进入了昆仑山,几乎所有的人都产生了严重的高原反应。人人的脸都憋得发紫,目光也变得模糊,我们个个都似乎产生了幻觉。巍巍昆仑的千丘万壑,如同一条条滚滚向前的银灰色巨龙,而我们这支十多个人组成的小分队在这雄浑无际的山脉中还不如一只小小的蚂蚁。

  我在行军的路上想起了祖父传下来的那本书,那书上曾说昆仑群峰五千乃是天下龙脉之祖,这些山脉中从太古时代直到现在,里面不知埋藏了多少秘密,相传西藏神话传说中的英雄格萨尔王的陵塔和通往魔国的大门都隐藏在这起伏的群山之中。

  先遣队的任务是找到合适的施工地点,随行的还有两名工程师和一个测绘员、一名地质勘探员、弃车之后在山里行进了整整两天,第二天的黄昏大家扎了帐篷休息,铅云密布的天空上飘起了零星的雪花,看来到晚上会有一场大雪降临。

  那四名工程技术人员都是戴着眼镜的知识分子,其中还有一个是女的。他们远没有适应高原的恶劣环境,趴在帐篷里喘着粗气,听那声音都让人替他们的小身子骨担心。

  领队的连指导员和班长卫生员三个人忙着给他们倒水发药,劝他们吃点东西,越不吃东西越会觉得缺氧。

  士兵们身体强壮,入伍的时候都经历过新兵营每天十公里武装越野的磨练,适应环境的能力很强,这时候基本上都已经稍微适应了缺氧的环境。战士们用特制的白煤球燃料点燃了营火,围在一起取暖,吃煮得半熟的挂面和压缩饼干,因为海拔太高,水烧不开,挂面只能煮成半熟。

  和我混得比较熟的几个战友是东北黑龙江的“大个子”、藏区入伍的藏族兵“尕娃”和只有十六岁的吉林通信兵小林。我们几个三口两口吃完了面条,喘着粗气休息,感觉在高原上吃一顿饭所使的力气,简直超过了在平原上的武装越野行军。

  小林休息了一会儿对我说道:“胡哥,你是城里参军的,知道的事多,给俺们讲几个故事听呗?”

  大个子也随声附和:“哎呀,我说老胡,太稀罕听你唠了,贼拉带劲,反正一会儿还得整啥玩意儿班务会,也不能提前休息,先给同志们唠一段呗。”

  尕娃汉话说得不利索,但是能听明白,也想说什么,张了半天嘴,愣是没想起来该怎么说,干脆只对我一挥手,我估计他那意思大概是,你讲吧,我也听听。

  我吐着舌头说:“空气这么稀薄,你们怎么还这么大精神头?得了,既然同志们想听,我就先白话一段,等会儿开班务会时班长给我穿小鞋,你们可得给我帮忙说情啊。”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班长看我不太顺眼,他是从农村入伍的,跟小媳妇似的在部队熬了五年才当上个小小的班长。他特别看不惯我这种高干子弟的“后门兵”,班里一开会他就让我发言,抓住我发言中的漏洞就批评我一大通,几乎都形成固定的规律了,把我给气的呀,就别提了。

  但是我讲点什么好呢?我看过的书加起来不到十本,其中毛选四本,语录一本,字典一本,《红日》算一本,《青年近卫军》也算一本。可是这些都给他们讲没了,还有本风水秘术,我想他们也听不明白。

  我搜肠刮肚的,总算想起来上山下乡时从田晓萌借来看的一本书,那是一本在当时很流行的民间传说手抄本,这手抄本的内容以梅花党的事迹为主,也加入了不少当时社会上的奇闻异事,其中有段一百张美女皮的故事,给我留下印象特别深。

  这个故事的开始,是发生在一辆由北京开往南京的列车上,女大学生赵萍萍回南京探亲就是搭乘的这趟列车,坐在她对面的乘客是一名年轻英俊的解放军军官,两人有意无意之间就聊了起来。赵萍萍被这位年轻军官的风度和谈吐倾倒了,在交谈中还得知他家庭环境很好,受过高等教育,赵萍萍甚至开始幻想着自己嫁给对方。不知不觉之中火车就抵达了南京站,军官请赵萍萍到火车站附近的饭馆里坐一坐,吃饭的时候军官去打了个电话,回来后拿出一封信,托付赵萍萍帮忙送到他在南京的家里,因为他自己有紧急任务要先赶回部队,所以先不能回家了。赵萍萍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随后二人依依不舍地分别。

  第二天赵萍萍去军官的家里送信,接待她的是一位老妇人,老妇人把信取出来读了一遍,然后热情地把赵萍萍请到家中,给她倒了杯茶。赵萍萍喝了几口茶,和老妇人闲谈几句,突然感觉眼前金星乱转,一头晕倒在地。

  一桶冰凉刺骨的冷水浇醒了赵萍萍,她发现自己赤身裸体地被绑在一条剥人凳上,墙壁上挂满了人皮。周围站着几个人,正是那老妇人和她手下的几名彪形大汉。她把那封信拿到赵萍萍眼前让她看,信上只有一句话:“送来第一百张美女皮,敬请查收。”老妇人冷笑着说道:“你死到临头了,让你死个明白,我们都是潜伏的特务,剥女人的人皮是为了在里面装填炸药。一共要准备一百张人皮,今天终于凑够数了。”说着取出一把刹利刀交给其中一个手下,刹利刀是专门剥皮用的特制刀,那大汉用刀在赵萍萍头顶一割,在她的惨叫声中……

  我刚说到兴头上,就被走过来的二班长打断了:“都别说咧,都别说咧。胡八一,你又在胡编乱造咧,现在咱们班开班务讨论会咧,你那小嘴儿不是喜欢说吗,咱们这次就让你先发言中不中咧?”

  我站起身来一个立正,学着班长的口音回答他道:“不中,不中,咋又是俺咧?轮也该轮到那个尕娃子说一回咧,人人平等才是社会主义的原则咧。”

  二班长说:“小胡同志,咋就你怪话多咧?俺让你不要学俺说话,俺是班长,俺让你说你就说咧,不要谈啥绝对平均主义中不中咧?”

  我看了看周围的几个战友,他们一个个都一本正经地坐着等我发言,尕娃趁班长不注意,还冲我吐了吐舌头。这几块料,太不仗义了。现在只能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了:“报告班长,今天咱们讨论什么内容?你还没说呢,你不说让我们怎么发言?”

  这时指导员走了过来,指导员李健三十多岁,中等身材,是很斯文的一个人,是十多年的老兵,他对待官兵很好,没什么架子,走过来对大家说:“同志们在开会呢?我也来听一听。”

  二班长赶紧给指导员敬了个礼,指导员摆摆手说你们继续,别因为我影响了你们的讨论。

  二班长水平很低,见指导员在旁边就显得特别紧张,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可能觉得唱歌比较简单,于是就对士兵们说:“同志们,俺们一起唱个革命的歌子来鼓舞斗志,中不中咧?”

  战士们异口同声地答道:“肿!”指导员听得在旁边差点乐出声来,赶紧假装咳嗽两声加以掩饰。

  二班长却没听出来有什么可笑的,一脸严肃地把双手举起来,做出音乐指挥的动作:“同志们,我先起个头啊,二呀嘛二郎山,预备,唱。”

  “二呀嘛二郎山,哪怕你高万丈,解放军铁打的汉,下决心要闯一闯,不怕那风来吹,不怕那雪来飘,要把那公路,修到那西藏。”

  天空的雪越下越大,十几名战士的合唱声回荡在昆仑山漫天飘飞的白雪之中,也不知道是苍茫的群山飞雪衬托了军歌的雄壮,还是军人们的歌声点缀了昆仑山的苍凉寂寞,一时间就连另外一座帐篷中的几名工程师也都被歌声吸引,忘记了高原反应,在歌声中望着远处无尽的山峰思潮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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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火瓢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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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山的第三天早晨,小分队抵达了大冰川,传说这附近有一个极低洼的小型盆地,我们此行的目的地就是那处盆地。由于是机密任务,所以不能找当地的向导带路(其实也没有人认识路),只能凭着制作粗糙的军用地图,在乱草一样的等高线中寻找目的地。

  大冰川是由三部分组成的,落差极大,坡度很陡峭,最高海拔超过六千米,积雪万年不化;中间一段最长,全是镜子面一样溜滑的寒冰,冰层厚达上百米,最下边又低于青藏高原的平均海拔,像裂痕一般深深地陷进大地,这里地气偏暖形成了一个罕见的绿色植物带。在最低的地方,高原反应也减轻了,要是想继续往昆仑山的深处走,就必须要经过大冰川下的山谷。

  出发前工程师曾警告大家,在冰川下边行军不能发出大声响,否则引起雪崩,就得被活埋在下边。

  众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结果半路上还是出了事故。在从冰川下到山谷的过程中,有一位北京来的工程师失足跌下了冰川,我们在冰川下面的绿洲中,找到了他摔得稀烂的尸体。女地质勘探员洛宁和他是一个单位的同事,见此惨状,忍不住就想放声大哭。

  一个姓王的地质专家赶紧用手把她的嘴捂上,小声说:“别哭出声来。”

  洛宁把头深深埋在王工怀里,痛苦地抽泣着。指导员带头摘下了帽子,向同伴的遗体默哀告别,随后我和尕娃两人把他的尸体收拾到一起,装在一个袋子中掩埋。这位工程师和我们在一起不到三天,我只知道他是北京的,甚至还来不及知道他的名字,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死了。

  大个子用工兵铲轻轻地挖掘地上的泥土,挖了没几下,忽然从他挖的土坑中,飞出来一个蓝色的大火球,个头有篮球大小,在半空盘旋两圈,一下子就冲进了人群里,小分队的成员们急忙纷纷闪避。

  火球落在地上,蓝色的火焰逐渐熄灭,原来是一只奇形怪状的小瓢虫,全身都像是红色的透明水晶,翅膀更是晶莹剔透,可以通过透明的甲壳,依稀看到里面的半透明内脏,其中似乎隐隐有火焰在流动,看上去说不出的神秘诡异。

  大伙对望了一眼,都想问这是什么虫子。但是谁也不可能给出答案,大概是尚未发现的物种。王工好奇地靠了过去,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深度近视眼镜,激动地用两只手指把像红色火焰一样的瓢虫捏了起来,小心翼翼地仔细观看。然而就在此时,他和瓢虫接触的手指被一股蓝色的火焰点燃,顷刻间,雄雄烈焰就吞没了他全身,皮肤上瞬间起满了一层大燎泡,随即又被烧烂,鼻梁上的近视镜烧变了形掉在地上,他也痛苦地倒在地上扭曲挣扎。

  我们想救他已经来不及了,他被火魔焚烧的惨叫声响彻山谷,听得所有人都不寒而栗,而且看样子一时半会儿还不会咽气。

  有人想用铲子铲土扑灭他身上的火焰,但是他全身烧伤面积已经达到了百分之百,属于深度烧伤,就算暂时把他身上的火扑灭了,在这缺医少药的昆仑山深处,怕是也挨不过一两个小时,那不是让他活受罪吗?

  这种活人被火焚烧的情景太过残酷,洛宁不敢再看,把头扭了过去,她的表情凝固住了,捂着耳朵,张着嘴,也不知道她是想哭还是想喊。年龄最小的小林也吓坏了,躲在大个子身后,全身抖成一团。

  二班长掏出手枪想帮助王工结束痛苦,实在是不忍心看他这么受罪,而且再由着他喊叫下去,非引起雪崩不可。

  指导员按住了二班长正在拉枪栓的手,对他低声说道:“不能开枪,用刺刀,让我来。”

  山顶有数万吨的积雪悬在大冰川之上,任何一点响动都可能引发灾难性的后果。现在我们唯一能帮王工的,就是给他的心口窝上来一刺刀,让他痛痛快快地死去。

  刻不容缓,指导员从一个战士手中接过上了刺刀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轻轻说了声对不住了同志哥,一闭眼把军刺插进了王工的心脏,王工终于停止了撕心裂肺的嚎叫,倒在地上不再动弹,而他身上的火焰还在继续燃烧。

  指导员刚想把刺刀从他心口抽出来,那股妖异的蓝色火焰猛地一亮,竟然顺着刺刀,从步枪的枪身传了上来。

  火焰的速度实在太快,甚至连一眨眼的工夫都不到,人们还没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指导员的全身就已经被蓝色的烈焰吞噬了。

  指导员也和王工一样,痛苦地挣扎惨叫着,大家都太了解指导员了,他绝对是个硬汉子,虽然外表文弱,但是他的忍耐力和毅力都够得上最优秀的职业军人标准,不知道被那种怪火焚烧是何等惨烈的痛苦,才会让他发出这样的悲鸣。

  二班长含着眼泪举起了手枪,现在管不了是否会引起雪崩了,实在是不忍心看着指导员再受苦了,就在他要扣动扳机的一刹那,全身是火的指导员忽然开口说道:“我命令……你们谁都不许开枪……快带同志们离开这里……”

  指导员身上的痛苦虽然难以承受,但是神智还保持着清醒,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惨叫可能会引起雪崩,为了不再发出声音,他反转烧得通红的刺刀,插进了自己的心脏。过了许久许久,他的身体被烧成了一堆细细的灰烬。

  小分队中剩下的成员们,痛苦地注视着这壮烈悲惨的一幕,每个人都紧紧地握着拳,咬着牙,想忍住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有些人的嘴唇都被自己咬破了。

  山谷里静静的没有半点声音,头顶湛蓝的天空映在大冰川的冰面上,让人有种错觉,这世界上似乎是有两个相同的天空,分不清楚哪一个在上,哪一个在下。仙境一样的瑰丽美景,却充满了诡异恐怖的气氛。

  地上有两堆灰烬,就在几分钟前,他们还都是活生生的,现在却变成了小小的一堆灰烬,烧得连骨头渣都没有剩下。如果不是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经过,谁能相信世界上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忽然,从王工被焚烧后剩下的灰烬中,飞出一个蓝色的火球,它面对着众人悬停在半空,似乎是在选择下一个目标,它的速度奇快无比,在它的攻击范围以内,任何人都没把握能逃得脱。空气中传来一阵轻微的振动声,是这只古怪瓢虫抖动翅膀飞行所发出的声音。

  现在小分队已经失去了三个人,都是最主要的成员,作为领队的指导员,还有两名工程师都牺牲了,剩下的两名工程师,一位是测绘员洛宁,还有一位是上海地勘院的刘工,看来这次的任务是无法完成了。

  指导员不在了,士兵们心里少了主心骨,但是几乎所有人在面对这团妖异的蓝色火球时,心中都产生了相同的想法:“宁愿被雪崩活埋,也绝不想被这鬼东西活活地烧成灰。”

  有几名沉不住气的战士已经举枪瞄准了半空中的瓢虫,二班长突然抢上一步对大家说道:“同志们,指导员牺牲咧,现在俺是队长咧!俺命令你们全都得给俺活着回去中不中咧?”

  我明白了二班长想做什么,他是想牺牲自己给其他人撤离争取一点宝贵的时间。我拉住他的胳膊哽咽道:“不中,你又不是党员,凭啥你去咧?要去俺去。”

  二班长一把推开我的手:“你个小胡,你连团员都不是咧。俺让你别学俺说话,你咋个就不听咧。”话音未落,他已经头也不回地冲向了那团悬在空中的火球。

  二班长刚冲出去两步就停了下来,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幅不可思议的情景,那只散发着火焰的古怪瓢虫,由一只分身成了三只,每一只都同原来的那只大小一样。

  三个蓝色火球中的一个直扑二班长,另外的两个像闪电一样钻进了人群,包括二班长在内,还有炊事员老赵、通信员小林三个人被火球击中,全身都燃烧了起来,他们同时发出了惨烈的叫声,在地上扭动挣扎,想滚动压灭身上的大火。

  恐怖的事情发生了,由于刚才面对火球的时候,士兵们紧张过度,已经全部把枪械的保险栓打开,弹仓中满满的子弹都顶上了膛。

  通信兵小林只有十六岁,他缺乏指导员和二班长面对死亡的勇气和心理承受力,恶魔般的烈火烧去了他的理智。在被烈焰嘶咬的痛苦下,他手中的半自动步枪走火了,“答答答答……”,又有三名战友被他射出的流弹击中,倒在了血泊之中。

  事情向着最恶劣的方向发展了,指导员宁可自杀也不肯让我们开枪,可最后枪还是响了。被奇怪的火虫攻击虽然可怕,但雪崩发生就意味着灭顶之灾,小分队的成员,有一个算一个,谁也活不了。在大冰川下的山谷,大喊大叫也许只有三成的概率引发雪崩,但是枪声,百分之二百地会带来最可怕的后果。

  见到神智不清的小林步枪走火,流弹乱飞误杀了三个战友,我来不及多想,一咬牙关,端起手中的步枪三个点射,击倒了在火中痛苦挣扎的小林、二班长和老赵。

  步枪子弹的出膛声在山谷中回响,由于山谷很狭窄,再加上大冰川镜面一样的冰壁,简直就是一个天然的大音箱,枪声、喊叫声、哭泣声在山谷中击起一波又一波的回声,久久不绝。

  我一时间还没有从亲手射杀自己战友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满脑子都是他们生前的音容笑貌,忽然觉得头上一凉,才回过神来,用手摸了一下,原来是一片雪花落在我的额头。

  太阳挂在天空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这时候不可能下雪。我心里咯噔一沉,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终于雪崩了。”

  这时在三个死去战友还在燃烧的尸体上,各飞起一个蓝色火球。此时此刻已经不用再对开枪有所顾忌了,尕娃的枪法是小分队成员中最准的,他端起步枪,瞄也不瞄,抬手就是三枪,每一枪都正中火球的中心,里面的瓢虫远没有子弹的口径大,虫身整个都给子弹打没了,火焰也随之消失。

  经过这一番短暂而又残酷的冲突,我们班八个士兵,加上二班长、指导员一共十个人,现在还活着的只剩下我和大个子、尕娃三个士兵,再有就是刘工和洛宁两个知识分子。

  头顶上落下的雪沫越来越多,天空中传来轰隆隆的响声,整个山谷都在震动,我抬起头向上望了一眼,上面的雪板卷起了风暴,就像是白色的大海啸,铺天盖地地向我们滚下来。

  大个子拉了我一把,叫道:“老胡!妈拉个巴子的,都这时候了你还看啥玩意儿啊,赶紧撂吧!”

  我们的位置是处于山谷中间,雪崩肯定会把整个山谷都填平,根本就没地方可跑,但是到了这生死关头,人类总是会出于本能地要做最后一次挣扎。

  洛宁早已被吓得昏倒在地,大个子把她扛到肩膀上,我和尕娃两个人连拉带拽地拖着刘工,往大冰川的对面跑去,指望着能在雪崩落下来之前,爬到对面稍微高一些的山坡上,去争取这最后的一线生机。

  在最绝望的时刻,我们也没有扔掉手中的枪,枪是军人生命的一部分,扔掉枪就意味着扔掉了军人的荣誉。但是别的东西都顾不上了,各种设备都扔掉不管,想把身上的背包解开扔掉,但是匆忙之中也来不及了,五个幸存者互相拉扯着狂奔。

  那雪崩来得实在太快,排山倒海席卷而来,山谷一时间地动山摇。

  我以前听人说起过雪崩的情形,但是万万没有想象到,天地间竟有如此威力的银色巨浪,这一下人人心如死灰,就算再多长两条腿也跑不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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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九层妖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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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天无绝人之路,雪崩所引发的猛烈震动,使我们面前陡峭的山坡上裂开了一个倾斜向下的大缝。

  空中席卷而来的雪暴已至,众人来不得多想,奋力冲进了山石中裂开的缝隙,裂缝下很陡,没想到下边有这么大的落差,五人做一堆摔了下去,滚了几滚跌在一个大洞底部。

  随后,一块巨大的雪板从后滚将下来,把山缝堵了个严丝合缝,激起了无数雪沫,呛得五个人不停猛烈地咳嗽。头顶轰隆隆轰隆隆响了良久才平静下来,听这一阵响动,上面已不知盖了多少万吨积雪。

  黑暗中不能辨物,众人死里逃生,过了很长时间才有人开口说话,满嘴的东北口音,一听就知道是大个子:“还能喘气的吱个声儿,老胡、尕娃子、刘工、洛工,你们都在吗?”

  我感觉全身都快摔散了架,疼得暂时说不出话来,只哼哼了两声,表示我还活着。

  尕娃答应一声,掏出手电筒,照了照四周,洛宁目光呆滞地坐在地上,好像没怎么受伤,刘工倒在她旁边,双目紧闭昏迷不醒,他的左腿小腿骨摔断了,白生生的半截骨头露在外面。

  我们跌进的这个山缝,又窄又深,手电筒的照明范围之外都是漆黑的一片,不知道远处是什么地形。

  大个子用手探了探刘工的鼻息,一抖落手说:“完了完了,气儿都没了。”

  我爬过去一摸刘工的颈动脉,确实是心跳都没了,于是叹了口气,对大个子说:“咱们把刘工埋了吧。”

  我取出工兵铲想挖坑,尕娃在一旁把我拦住,指了指地下:“虫子,火。”

  尕娃这一提醒,我才想起魔鬼一样的瓢虫,小分队一共十四个人,在那惊心动魄的几分钟之内就死了十个,看来这里的土地不能随便挖掘,天晓得下面还有什么鬼东西。

  但是总不能把同伴的尸体就这么摆在外边,只能采取折中的办法了。我用手电筒照明,尕娃和大个子在附近捡了些碎石块盖在刘工的尸体上,算是给他搭建了一个简易的石头坟墓。

  在这个过程中,洛宁始终坐在地上一动不动,静静地注视着刘工的石头墓,最后再也忍耐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压抑在心头的哀伤,如决堤潮水般释放了出来。

  我想劝劝她,但是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被她的哭声触动,也是鼻子发酸,心如刀绞,想起昨天晚上,小分队还围在营火前高唱军歌,那嘹亮的歌声似乎还回响在耳边,然而今天大部分战友都永远长眠在了昆仑山的大冰川下。

  我扶着洛宁站起来,一起为刘工和其他战友们默哀。那时候不管什么场合,都要引用《毛选》,我带头念道:“漫天皆白,雪里行军情更迫。”

  其余的三个人也同声应和:“头上高山,风展红旗过大关。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

  随后众人举起右拳宣誓:“战友们,同志们,请放心走吧,有些人的死轻于鸿毛,有些人的死重如泰山,为人民的利益而死重于泰山,你们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牺牲。我们一定要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踏着你们用鲜血染红的足迹,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最后的胜利永远属于我们工农兵。”

  当时我还是个新兵蛋子,从来都没参加过战友的追悼会,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是记得别人开会时都这么说,在那种情况下,也没什么合适不合适之分了。

  许久许久,众人从痛苦中平静下来,处理了一下身上的伤口,好在都是轻伤,不影响行动。随便吃了几口压缩饼干,聚拢在一起,商量下一步该怎么办。从被雪板压住的山谷出去是不可能的,我估计整个山谷可能都被雪崩填平了,现在只能另找出口。

  尕娃拍了拍自己身上空空的子弹袋,示意子弹不多了,我们进山的时候由于要携带很多装备,所以弹药配备都是最低限量,每人只有三个步枪弹匣,毕竟不是战斗任务,这一带也没有什么土匪。雪崩的时候又扔掉了一部分弹药,现在每人只剩下平均二十发左右的子弹,总共还有两枚手榴弹。地下应该没什么野兽,子弹多了也没有用,够防身的就行了。

  干粮是一点都没有了,能吃的刚才都吃了,必须想办法在两天之内找到出口,否则饿也会活活饿死在这地下了。不幸中的万幸是洛宁身上竟然还有一个指北针。

  山隙的深度超乎想象,向南走了一段之后就走到了尽头,大地的裂缝翻转向北,凭感觉像是走到了大冰川的下面。

  我们在黑暗中向前走了十几个小时,越走地势越低,地下的空间也越来越大,洛宁用气压表测了一下,气压的数据换算成海拔高度,竟然只有四百多米,跟四川差不多,远远低于平均海拔四千多米的青藏高原,再这么走下去,怕是要走到地心了。

  最后地势终于平缓了下来,耳中听见水流声湍急,似乎不远处有条地下大河。我见不再有下坡路,就以手电四处探照,想看看有没有向上走的路,忽然发现手电筒照出去的光芒,在岩壁上产生了很多微弱的反光,像照在无数镜子的碎片上一样。

  洛宁惊呼一声:“是云母!”

  其余三人听她说什么云母,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听她语气很惊恐,以为是出了什么紧急状况,急忙把洛宁挡在身后,以最快的速度从背上摘下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哗啦哗啦几下拉开枪栓,准备射击。

  洛宁奇道:“你们做什么?”

  我一边持枪戒备一边问洛宁:“什么母的公的?在哪?”

  洛宁说:“不是动物,我是说这周围都是结晶体,云母和水晶通常生长在同一地层中,啊,果然也有水晶。”

  洛宁虽然主要负责的是地图测绘工作,但是经常同地质勘探队一起工作,对于地矿知识也知道不少,我们周围出现的像玻璃薄片一样的结晶体,是一种单斜晶系的结晶,只有在太古双质岩层中才能出现,河北的地下蕴藏量很大。但是这里的云母颜色极深,呈大六方柱形。品质远远超过内地所产,从云母颜色的深度这点上看,我们所处的位置已经深得难以想象了。

  洛宁被周围罕见的大云母所吸引,看看这块又看看那块,我随手捡起一小块看了看,也瞧不出有什么地方值得稀奇。

  这时忽然听大个子对尕娃喊:“尕娃你干啥呢?赶紧起来。”

  我用手电一照,见尕娃正在地上以藏民的方式磕头,整个身体都趴在地上,这小子干什么呢?给谁磕头?我又照了照他前面,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在地下竟然耸立着一座用数千根巨木搭成的“金”字形木塔,塔身上星星点点的有无数红色闪光,借着那些微弱的闪光观看,木塔的基座有将近两百米宽,用泥石夯砌而成,千年柏木构筑成了塔身,一共分为九层,每一层都堆满了身穿奇特古装的干枯骨骸,男女老少皆有,每根大木上都刻满了藏族的秘文。这是坟墓吗?规模如此巨大,是谁在地下修建的?

  洛宁一直在看云母,听到我们三个议论,也过来走到近处观看。

  我对大个子摇了摇手让他别打岔,继续问尕娃:“这是什么塔?上面写的字你认识吗?”

  尕娃一个劲儿地摇头。

  我说:“这娃子,不认识你磕什么头啊,看见这么多尸骨,就把你吓傻了?”

  尕娃满脸都是惊慌的神色,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胡这尕熊,哦让你把哦来说,偏把哦来拉,拉尔拉多斯,九……九层妖楼。”

  他前半句我没听明白,后边四个字听得清楚,什么九层妖楼?干什么用的?不就是埋死人的吗?

  还没等尕娃说话,洛宁就从塔边蹑手蹑脚地跑了回来,对我们做个不要出声的手势,指着身后的塔对我们悄声说,千万别出声惊动了它们。

  我见她神色郑重,知道可能有麻烦了,但是不知她所指何物,于是压低声音问:“惊动了什么?塔中的死人?”

  洛宁极其紧张地说:“不是,是那种带火瓢虫,都在死尸身上睡觉,多得数不清。”

  听了洛宁的话,我才察觉到,木塔上密密麻麻的红色闪光,原来都是那种透明瓢虫身上发出来的。

  虽说我身上多少具备那么一些革命军人大无畏的气概,但是一想起那种古怪的瓢虫,心里就觉得恐慌。这种超越常识的生物太难对付了,山谷中那惨烈的一幕给我留下的恐惧感太强烈了。

  我打个手势,四个人悄无声息地向来路退了回去。还没走出几步,尕娃脚下忽然踩空,跌入了一条沟中。

  这条沟很隐蔽,又和我们行进的路线平行,所以来的时候我们都没发现。沟虽然只有一米多深,尕娃还是被摔得闷哼了一声,我赶紧跳下去扶他,见尕娃正捂着脚,满脸都是痛苦的表情。

  这时洛宁和大个子也分别下到沟里,用手电筒一照,发现尕娃的脚被一根尖锐的白骨刺中,连鞋带脚被穿了个透明窟窿,血流如注。沟里满地都是层层叠叠的各种动物白骨,数量太多,难以估算。看样子这条沟应该是牛、马、羊、狗之类的动物殉葬坑。

  为了不惊动附近木塔中的瓢虫,大个子用手捂住尕娃的嘴,不让他叫出声,我一把拔出了插在他脚上的白骨,洛宁将随身急救包中的云南白药撒在他伤口处,又拿出白绷带帮他包扎上止血。

  我手上沾满了尕娃腿上的血,随手在自己的军装上胡乱抹了几把,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这座牛马殉葬坑挖得好生古怪,不是方形圆形,而是挖成长长的沟形,长沟直通那座安放尸体的木塔,这种形状正好和《风水秘术》中提到的一种名为“慑”的布局相似,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在平行的位置上还应该有一个规模相同的殉葬沟。

  两条殉葬沟相互平行夹住木塔结构的坟墓,构成二龙吸珠之势,照这么推断旁边的那条沟应该是墓中主人生前所用的一些器物。只是不知道这两条殉葬沟是人工的,还是天然形成的,看来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附近河水流动声很大,从河水激流上判断,是在西北方,也就是九层妖楼的后边有一条地下河,因为龙是离不开水的。

  如果真是我预想的这样,那么这个地下世界的地图早就在我的脑子里了,只不过需要找到另一条殉葬沟才能证实我的推断。

  大个子推了我的肩膀一把:“老胡,整啥事儿呢?”

  我想得出神,被他一推这才回过神来,我问洛宁:“洛工,你能估算出来咱们现在的位置吗?大概在地图上的什么地方?”

  洛宁用指北针参照着地图计算了一下,沉吟片刻说道:“咱们在地下是一直不停地朝北走了十几个小时,按照咱们的速度推测,早就过了头上的大冰川,应该快出昆仑山了。”

  我把我刚才的想法说了,这时候要是往回走,只能回到被雪崩覆盖住的山缝,如果我估计得没错,咱们沿着地下河走,应该可以有路出去。但是这么做就要冒险从九层妖楼的下面穿过,这是个死中求活的方案。

  四个人合计了一番,觉得这么做虽然充满了危险,但是值得冒险一试,不过我决定先去找到另一条殉葬沟证实一下。

  行动前,我问尕娃,到底什么是九层妖楼。

  尕娃汉语说得很吃力,讲了半天我终于听明白了一些,在他的老家血渭,也有一座和这座九层妖楼完全一样的遗迹,相传这种“九层妖楼”是古代魔国历代君王陵寝的殡葬形式,魔国灭亡的时候,那座墓已被英雄格萨尔王摧毁,在藏地高原只剩下一堆烂木头架子,以及牧民口中传承下来的叙事诗歌,在世世代代歌颂着格萨尔王像太阳一般无与伦比的武勋。

  藏族牧民经过这些遗迹的时候,都要顶礼膜拜,吟唱史诗。这倒不是惧怕魔国君王的陵墓,而是为了表达对格萨尔王的尊敬。尕娃还说了些宗教方面的事,我就听不明白了,那种鬼火一样的虫子是不是墓中的安息的亡灵也就不得而知。

  我把洛宁等三个人留在原地,自己匍匐前进,在与牛马殉葬沟隔了一百多米的地方,果然还有另一条殉葬沟,里面都是古代皮靴、古藏文木片、古蒙古族文木牍、彩绘木片及金饰、木牒、木翅、木鸟兽、铜器、粮食和大量丝绸等陪葬物品。

  看来我推断的没有错,九层妖楼后面的地下河肯定与外界相联,于是潜回动物殉葬沟招呼另外三人行动。

  我当先开道,大个子端着枪在我身后,其次是尕娃,他脚上刺得不轻,洛宁在后边扶着他行走。

  九层妖楼的规模很大,地下空洞本来极为广阔,但是塔楼和两边的大片云母把向北去的道路近乎堵死了,两侧只有很窄的地方勉强可以通行。

  我们提心吊胆地从木塔下经过,见到塔中那些闪烁着火焰气息的瓢虫,觉得心脏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塔下两百米的路程,每一步的距离都显得那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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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1 22:3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收藏]
第七章 霸王蝾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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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蹭过九层妖楼,向前走了不到两百步,忽然脚下一软,像是踩到了什么巨大的动物,我用手电筒一照,脚下是一只从来没见过的巨大爬行动物,它吐着长长的舌头,肤色和地面的颜色十分接近,样子有点像是巨蜥,又有点像鳄鱼,但是没有那么粗糙的表皮,而且前吻没有蜥蜴那么尖锐,长得比较圆,舌头像蛇一样,又红又长,前面分个叉,全身皮肤漆黑,长满了大块的白色圆斑,单从外貌上形容,基本上可以说是一只有条长尾巴的超级青蛙。

  我这辈子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比较怕这种恶心的东西,吓得我一下缩到了大个子身后,大个子也看见了这只奇特的动物,也吓了一跳。军人唯一可以依赖的伙伴就是枪,他出于本能的反应举枪就打,啪啪啪一个点射,那只爬行动物扭动了几下,就此死去。

  这时走在最后的洛宁走了过来,看了看地上的动物死尸,吁了口气对我们说:“这是生活在地底的蝾螈,吃昆虫和蜉蝣为生,不伤人。”

  我倒不心疼打死一只动物,我担心的是大个子冒冒失失地开枪,会不会惊醒塔中的虫子。他娘的,人要是倒了霉,喝口凉水都塞牙,九层妖楼里的瓢虫显然是被枪声惊动,无数盏明灯一般的蓝色火球亮了起来。

  整个地下空间都被火光映成了蓝色,木塔也被点燃了,火势越烧越大,几百团火球朝我们扑了过来,这么大的火,我们却感不到一丝热气,反而觉得寒气逼人,牙关打颤。

  大个子见状不妙,掏出武装带上插着的两枚手榴弹就要拉弦扔过去炸那些火球,我赶紧一把按住他的手:“扔一颗,给咱们留下一颗光荣弹,我可不想让那鬼火烧死。”

  我们的这种木柄手榴弹是步兵的制式装备,上边用铁皮包成圆柱形,下面是一个木制的握柄,引发后,通过里面的炸药激发铁皮碎片杀伤敌人,威力并不是很强。

  大个子留下一枚手榴弹,我拿过另一枚,见有不少火球已经冲了过来,就拔下导火索,把哧哧冒出白烟的手榴弹投了出去。

  手榴弹炸出一团白烟,飞在前面的十几团蓝色火球被爆炸的弹片击中,纷纷坠落在地上熄灭,但是更多的火球从后面蜂拥而至。

  洛宁在前,其余三人殿后,用手中的半自动步枪边撤边打,每人二十几发子弹,没过两分钟就打了个精光。

  想对付那些诡异瓢虫形成的蓝色火球,只能用枪射击,同它们稍有接触,就会引火焚身。没有子弹的步枪,还不如烧火棍好使。

  大个子扔掉步枪,掏出了最后一颗手榴弹,对我喊道:“老胡,是时候了,整不整?”

  我和洛宁架扶着尕娃,四个人围成一圈,把大个子手中拿的手榴弹包在中间,我盯着眼前的手榴弹,只要大个子一拉弦,几秒钟之后就会玉石俱焚。

  最后的时刻终于到了。

  在这种时候我无暇想太多,一是那些火球已经越来越近,没时间多想,其次是因为我担心想太多生离死别的事会让自己变得软弱。我一直想做杨根思那样的特级战斗英雄,不过没死在战场上,反而不明不白地在昆仑山底下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真的是不太甘心,我把心一横,就要让大个子引爆手榴弹。

  洛宁本来已经紧紧地闭上眼睛等死,她忽然想到了什么,一下子站起来拉住我们:“你们听这水流声这么响,这里离地下河很近,咱们快跳到河里去。”

  刚才只顾着开枪射击,之后又准备用手榴弹自杀,早把地下河的事扔在了脑后,忙乱中也没听到那隆隆水流之声,听洛宁这么一说,才想到还有生路,如果能提前跳进河水之中,那些火球虽然厉害,倒也奈何我们不得了。

  说时迟,那时快,数千团蓝色的火球已经近在咫尺,四个幸存者求生心切,拼命向水流轰鸣处奔跑。

  听那水声,也只有十几米远的距离,我们跑不出几步,经过地下空洞的尽头转弯的地方,眼前出现了一个大瀑布,瀑布下面有个规模不小的天然地下湖。

  我还没来得及细看,后心一热,抓心挠肝似的疼,想必是火球已经撞到了我的后背,只要沾上一个小火星,火焰马上就会吞没全身,这生死关头,哪里还来得及多想,纵身一跃就跳下了湖中。

  混乱中只见大个子等三人身上也被烧着了,狂叫着先后跃进湖里。我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身上的蓝色火焰也随即被湖水熄灭。

  水火不融,其余的飞虫似乎知道湖水的厉害,只在离湖面两三米的地方徘徊,不敢冲下来攻击。

  我从水中露出脑袋换气,发现大个子也冒了出来,唯独不见洛宁和尕娃两人的踪影。我担心他们不识水性,溺在湖中,深吸一口气准备再次潜入水中救他们,这时洛宁已经托着尕娃从湖中浮了上来。

  原来尕娃一辈子都没游过泳,跳到湖里之后就被水呛晕了过去,洛宁刚好看见,就潜入湖中把他救了上来,好在溺水的时间不长,尕娃咳了几口水,又清醒了过来。

  西藏风俗不准下湖洗澡游泳,尕娃口中唠唠叨叨地念经,请求佛祖恕罪。

  湖面上空被无数火球的火光照得亮如白昼,四个人聚拢在一起,当时虽然时值初春,却觉得这地下水并不寒冷,反而感觉身上有微微暖意,是处地热作用形成的温水湖。

  大个子骂道:“妈拉个巴子,枪没了,沉到湖底下去了。”

  我提醒他说:“咱们都没子弹了,要枪也没有用了,现在咱们赶紧想个办法找路离开。你把脑袋放低些,小心那些虫子冲下来。”

  大个子不相信那些浑身是火的虫子能冲进湖里,咧着大嘴傻笑,很快他的笑容就僵住了,数千团闪着蓝光的火球正逐渐聚集,形成一团巨大无比的火焰,呼的一声冲将下来,他赶紧又钻回湖水之中。

  我吸了口气正想下去,见旁边的尕娃惊得呆了,他又天生惧怕湖水,不敢潜入湖中躲避,我只得强行把他的头按进水里,倒拽着他的臂膀向深处游去。

  大火球直径达到了几十米,一触碰到湖面,就激发得水汽蒸腾。火球虽大,湖水更广,那些瓢虫敢死队的自杀性攻击手段不能奏效,纷纷淹死在了水中。

  湖底本来一片昏暗,但是被上边的火光映照,勉强能看清水下十几米的环境。水深处有无数大鱼在缓缓游动,这些鱼和我以前见过的完全不同,大鱼须子极长,酷似大马哈鱼,由于生活在黑暗的环境中,眼睛已经退化了,只剩两个白点。

  我被这些大鱼奇怪的样子吓了一跳,吃了几口水,再看尕娃也手足乱蹬,已经闭不住气了,想挣扎着游上去换气,刚好湖底突然暗了下来,我估计那些虫子已经死得差不多了,拉着尕娃游上了湖面。

  湖面上漂浮着一层瓢虫的死尸,没有了火光,到处都是黑沉沉的一片,我对大个子喊道:“大个子,你那还有手电筒吗?”

  大个子答道:“都整丢了,啥也没剩下,这回咱就摸黑走吧。”

  忽地眼前一亮,洛宁也从湖中冒了出来,用手抹了抹脸上的水,她的另一只手中拿着一把军用拐形电筒:“我身上带的最后两只了,还好一直装在兜里,没掉进湖底。”

  众人互相拉扯着爬上了岸,都觉得又累又饿,再也没精力行动了,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别说是血肉之躯,就算真是铁打的,怕是也撑不住了。

  大个子又跳进湖里用刺刀插了一条鱼回来,胡乱刮了刮鱼鳞,切成数片,我先尝了一口,生鱼肉的味道还行,不太腥,只是微微有些发苦,多嚼几口就觉得很香。只有尕娃说什么也不肯吃。

  三个人狼吞虎咽地生吃了一条大鱼,觉得还有点意犹未尽,于是大个子又游进湖里摸鱼,洛宁查看尕娃脚上的伤口,我在湖边转了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出去。瀑布的水流这么大,这个湖应该有地方分流。

  大瀑布的落差有数十米,据洛宁估计,我们面前的这条水系,应该是雅鲁藏布江的地下支流,而且地下深处可能还有火山,所以湖水才会发暖。

  我拿着洛宁的拐形手电筒,找到了一个地下湖的缺口,湖水顺着这处缺口流了出去,这条水路是个七八米高的山洞,下边完全被水淹没,没有路可走,想前行的话,只能从水里游出去。

  我回到洛宁身边,把看到的情况对她讲了,洛宁的地图和指北针都丢了,只能凭直觉推测。她多年从事测绘工作,经验丰富,她估计我们的位置离不冻泉已经不远了,不冻泉即便在严冬也不结冰,说明地下有熔岩,问题是从哪里可以回到地面,一直在地下走来走去的也不是办法,现在可行的方案也只有沿着河走了,因为只有在有河道的地方才不会是死路。

  大个子也垂头丧气地回来了,他这次没抓到鱼。我们不想再做停留,三个水性好的人把尕娃架在中间,顺着水流的方向,朝地洞的远处游去。

  这条地下河的河面虽然不宽,但是下面的潜流力量很大,借着水流的冲击,半漂半游的并不费力,只是水温比刚才高了不少,鼻中所闻,全是硫磺的气息,身处水中,仍然觉得口干舌燥。

  大个子有些焦躁,边游边抱怨:“咱这次可能犯了左倾盲动主义的错误了,怎么游了这么久还不到头?这地方水流这么急,连个能站住脚歇气的地方都没有。不如折返游回去得了。”

  我批评大个子道:“你早干什么去了?都游出来了这么远了才问红旗还能打多久,是不是对咱们的革命是否能取得最后胜利怀有疑问?万里长征刚走出第一步你就开始动摇了?你给我咬牙坚持住。”

  大个子狡辩道:“咋能这么说呢?我这不是想给革命保留点力量吗?照你这么瞎整,给革命造成了损失算谁的?”

  我们的话刚说了一半,洛宁惊呼一声:“你们看后边是不是有什么动物?好像是……水怪。”

  我也听见了后边的水中有异常响动,回头用手电一照,水花翻滚,一个巨大的黑影从水中迅速接近过来,手电筒的照明范围不够,看不清究竟是什么,不过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我们都把军刺抽了出来,凝神备战。

  河面下潜流和暗涌的力量越来越大,根本停不下来,身不由己地被河水冲得继续向前,后面那只巨大的怪物也如影随行般地跟着。

  怪物的大部分身体都在水中,卷起一波一波的水花,河道的山洞中太黑,只闻其声不见其形,从声音上判断,它少说也有七八米长。

  暗河的最后一段,水流更急,我们四个人怕被冲散了,紧紧地抱成一团,在河中打着转跌入一个洞口。

  下面是一条极大的地下暗河,河里水温很高,有无数条像我们刚才所经过的河道一样的支流从山壁中喷出,像一条条大水龙头,汇流进了下边这条主河道。两侧还有很多凸起的石孔,不断冒出白色的高温气体,有些石缝中还有一些暗红色的焰浆,看来这里大概就是洛宁所说的地下火山带了。

  河水温度太高,我们在激流中拼命挣扎着爬上河边一块巨大的岩石,发觉就连这石头都是温热的,由于附近有熔岩的火光可以照明,我就把手电筒关掉了,节省一点宝贵的电池,我问他们几个:“你们有没有看清楚?刚才在后边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好大的个头。”

  大个子和洛宁都没看清楚,同时摇了摇头,尕娃最惨了,喝了一肚子的河水,肚皮撑得滚圆,一张嘴说话,还没出声就先吐了好几口水,他一边揉着肚子一边说:“哦见那尕熊,跟在哦们后边,掉落河中央了。”

  为了以防万一,大个子握着军刺,站起身来查看附近河中的情况:“啥水怪?啥也没有啊。”说完话他转身就要回来,忽然从河中伸出一条血红色的大舌头,有两米多长,一卷就卷住了大个子的双腿,把他放翻在地,拉向河中。

  多亏尕娃眼疾手快,用刺刀狠狠地扎在那条大舌头上,那怪物舌头吃疼,松开大个子,瞪着两盏红灯似的怪眼,从河中爬了出来。

  它的样子同先前被大个子开枪击毙的那只蝾螈一模一样,头像青蛙,身体像没皮的鳄鱼。只不过这只蝾螈太大太大了,竟然有十几米长,身上闪着七彩的鳞光,大尾巴一甩,凶恶无比地注视着众人。

  我忙问洛宁:“洛工,你确定它不伤人吗?这只怎么这么大?”

  洛宁脸色惨白,颤抖着说:“我……我是说上一只……这……这只是……霸王蝾螈,侵略性很强……在冰河时期就……已经灭绝了,想不到这里还有。”

  谁也没有想到,在这与世隔绝的特殊环境中,竟然存在着太古时代就早已灭绝的猛兽。

  蝾螈这类地下生物都是冷血动物,过高的地热使得我们面前这只霸王蝾螈变得极其狂暴,而且尕娃又在它舌头上扎了一刀,嘴里的血腥味让它产生了强烈的攻击性,更何况,我们开枪打死的那只蝾螈,也不知是不是它的子孙亲戚,总之这梁子算是结下来,双方得在这拼一个鱼死网破。

  我使个眼色,大个子和尕娃会意,分别包抄霸王蝾螈的两侧,三人战斗小组形成夹击之势。

  霸王蝾螈呼呼乱叫,对三人张牙舞爪,还不等我们动手,它用巨大的尾巴一扫,就把尕娃放翻在地,卷住尕娃,张开血盆大口就咬,蝾螈的嘴里本来没有牙齿,但是这只霸王蝾螈的巨口中上下各有三排利齿,这要是让它咬上一口,哪里还能有命在。

  我和大个子两人见情势紧急,猛扑过去,两个人合力,一上一下掰住了霸王蝾螈的大嘴,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它这一口咬下去,否则尕娃脑袋就没了。

  尕娃变得神勇无比,腰部以下虽然被霸王蝾螈的尾巴卷住,手上却不停,见这只怪物皮糙肉厚,不惧水火,只好用刺刀在它口中猛戳。

  霸王蝾螈口中受伤,又惊又怒,使出怪力身子打个挺儿,把身上的三个人甩脱在地。这家伙的力量奇大,我被它甩到一块石头上,撞得气血翻涌,眼前金星乱冒,大个子落进了河中,不过马上又爬回了岸上,浑身都冒着白色蒸气,被河水烫得嗷嗷直叫。

  只凭三把刺刀想跟这只庞大的霸王蝾螈搏斗,无异于以卵击石,四个人发一声喊,一齐落荒而走,霸王蝾螈在后紧追不舍。

  地下全是火山岩和火山灰,踏上去又软又滑,跑起来十分吃力。为了能甩掉后面这只大怪物,我们踩着河谷边的火山岩向陡峭处爬去,手足并用越爬越高。我正爬了一半,就听到大个子对我大喊大叫,让我小心。我低头向下看了一眼,霸王蝾螈就像条大蜥蜴一样游走在山壁上,尾随而来,距离我已经不到三米远,它那条长长的舌头,都快舔到我的屁股了。我想跳下去逃生,但是爬得太高了,没把握能跳到河里,要是稍有差错,摔在石头上可就惨了,我大骂一声,腾出一只手拔刺刀,准备做困兽斗,就是死了也要拉上这只怪物垫背。

  其余的三个人也看到霸王蝾螈马上就要追上我了,可是山壁的坡度太陡,不可能赶得及过来帮忙,都咬着牙瞪着眼的,却又无可奈何。

  洛宁突然想到了什么,趴在石壁上对我大喊:“小胡同志,光荣弹!”

  其余的人同时想到了,对呀,我们还剩下一颗手榴弹,一直都没有使用,此刻就装在大个子的武装带里,中国制造的制式木柄手榴弹都是防水的,有些在青海湖驻防的士兵经常用手榴弹在湖中炸鱼,刚才虽然众人都落入水里,但是手榴弹应该不会受潮。多亏了洛宁的提醒。

  大个子掏出了手榴弹:“老胡,接住了。”从斜上方向我抛了过来。

  我连忙把刺刀横叼在口中,用右手一抄,接住了手榴弹,用大拇指推掉保险盖,张口扔掉刺刀,咬住拉环,手榴弹的导火索被引燃,哧冒出白烟。

  我向下瞅准了霸王蝾螈的大嘴,把手榴弹扔了进去,霸王蝾螈哪里知道手榴弹是何物,见黑乎乎地飞了过来,按它平时猎食的习惯,用长舌一卷吞进口中,碰的一声闷响,手榴弹在它口中爆炸,霸王蝾螈身体上的表皮虽然坚硬,但是口腔里的皮肉很软,这一下把它脑袋从里到外炸了个稀烂,掉落到石壁下面,庞大的躯体扭了几扭,翻着白肚子死在了河边的岩石上。

  我长出一口气,全身都被冷汗浸透了,刚才也没觉出害怕,这时候却手足发软,往下看一眼就觉得头晕。

  忽然山壁一阵剧烈的晃动,地下河的河水暴涨,空气中全是琉磺的气息,一股股的热浪从下面冲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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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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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床下的火山开始活动了,事出突然,众人措手不及,险些掉了下去。慌忙爬上了一个比较平缓的斜坡,坐下喘了几口气,惊魂未定,却见地下的震动越来越剧烈,火山岩堆积成的山壁随时都可能会倒塌。

  洛宁说并不一定会出现火山喷发,应该只是火山的周期性活动,这种活动周期的时间不确定,有可能几天一次,也有可能几百年几千年才发生一次。火山也分成很多种,常见的那种倒喇叭烟囱形的火山是大规模喷发以后才形成的,也有些火山虽然不是死火山,但是数万年来始终没有喷发过,就一直深深地埋藏在地下,偶尔会出现震动。

  不过不管它是多少年活跃一次,我们算是倒霉,正好赶上了。本想沿着地下暗河寻找出口,但是下面的河水都沸腾了,下去就得变成锅里煮的饺子,看来下是下不去了,正在一筹莫展之际,尕娃扯着我的衣服,指着上边让我们看。

  距离头顶几百米的地方,出现了一道细长的白光,我瞧得眼睛发花,双目一阵刺痛,那是什么东西?难道又是什么早已灭绝的生物?

  洛宁惊喜交加:“是天空!是天空啊!”

  地下火山的震动引发了地震,头上的大地裂开了一条大缝,太久没见过外边的天空了,我都快忘了天空是什么样了,是蓝的还是白的。

  我对其余的人说道:“同志们,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为了新中国,前进!”

  本来已经筋疲力尽的四个人,突然见到了逃生的希望,平地里生出无穷的力量,拽开两条腿,抡圆了胳膊,拼了命地顺着斜坡往上爬。

  下面的震动声越来越激烈,热浪逼人,浓烈的硫磺味呛得人脑门子发疼。我们担心那道裂缝又被地震震得闭合上,人人都想越快出去越好,都在四十五度的陡坡上使出了百米冲刺的劲头。

  越往上火山岩越碎,有的就像沙子一样,很难立足,爬上来三尺,又掉回去两尺,手上的皮都磨掉了,也顾不上疼痛,咬紧了牙,连蹬带刨,五六百米的高度,就好像万里长征过雪山一样艰难。在体力全部耗尽之后,终于又回到了地面上。

  蓝天白云,两侧群山绵延起伏,我们爬上来的地方是昆仑河河谷的一段,也是海拔在青藏高原中最低的一片区域,距离头道班的不冻泉兵站,只有几公里的距离。

  洛宁体力不行,尕娃脚上有伤,他们两人在最后关头落在了后边,我顾不上休息,急忙和大个子把两个人身上的武装带承重带串在一起,垂下去让洛宁他们拉住。

  地震越来越猛,这道一米多宽的裂缝随时可能崩塌,洛宁和尕娃只能紧紧抓住带子,踩上一步就滑下去一步,就连半寸也爬不上来。

  我和大个子使出吃奶的力气往上拉,但是两个人的力气再大,也不可能把他们同时拽上来。这时尕娃放开了带子,在下面用力托着洛宁,再加上我们在上边拉扯,一下就把她从裂缝中拉了上来。

  等我想再把带子扔下去救尕娃的时候,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大地又合拢在了一起,尕娃被活活地挤在了中间。

  零下二十几度的低温,我们的大衣和帽子早就不见了,三个人忘记了寒冷,只穿着单薄的衣服,一边哭一边用手和刺刀徒劳地挖着地面的沙石……

  三天后,我在军区医院的病床上躺着,军区的参谋长握着我的手亲切慰问:“小胡同志,你们这次表现得很勇敢,我代表军委向你表示慰问,希望你早日康复,在革命道路上再立新功啊。怎么样?现在感觉还好吗?”

  我回答说:“谢谢首长关心,我还……还还……还……”想说还好,可是一想起那些永远离我而去的战友们,小林、尕娃、指导员、二班长,这个“好”字憋在了胸口,始终是说不出来。

  正如丘吉尔所说,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1969年由于国际形势的需要,我所在的部队被派往昆仑山的深处施工,由于环境太恶劣,使得工程进度超乎预想地缓慢,三年之中,有几十名指战员在工地上牺牲,然而我们建设的这座军事设施才刚刚完成了三分之二。

  这时候,世界局势又重新洗牌,1972年尼克松访华,中美关系解冻。中国的战略部署重新进行了大规模调整,昆仑山里的工程被停了下来,我们这些半路出家的工程兵,都又编回了野战军的战斗序列,隶属于兰州军区。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训练,出操、演习、学习、讲评的军营生活,不仅单调,而且艰苦。又过了几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了,党中央及时拨乱反正,四人帮被粉碎,整整十年浩劫之后,社会秩序终于恢复了正常。

  但是部队是一个和社会脱节的特殊环境,我在军营里并没有感到什么太大的变化,只不过不需要再像以往那样一见面就念毛主席语录了,但是每当有新兵入营的时候,还是要对他们进行革命教育。

  这天上午,我刚从营部开会回来,通讯员小刘就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报告连长,今天有一个排的新兵来报到,但是指导员去军区学习,所以请你去给新兵们讲革命、讲传统。”

  讲革命、讲传统,其实就是给新兵们讲讲连队的历史。对于这些我实在是门外汉,但是好歹我现在也是一连之长,指导员又不在家,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我带着这三十多个新兵进了连队的荣誉陈列室,指着一面绣有“拼刺英雄连”字样的锦旗告诉他们,这是在淮海战役中,咱们六连的前辈们取得的荣誉,这个称号一直保留到了今天。我把那次惨烈的战斗经过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我们六连是如何如何刺刀见红,又如何如何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用刺刀打退了国民党反动派一个整团的疯狂进攻,光荣地完成了上级布置的阻击任务。

  然后我又指着玻璃柜中一口黑乎乎的破铁锅对新兵们讲述:“同志们,你们可不要小看这口破锅呦,当年在淮海战役的战场上,咱们六连的革命前辈们,就是吃了用这口破锅烧出来的猪肉炖粉条子之后,去战场上杀敌立功的。你们看,这锅上的裂缝,就是被国民党反动派反动的炮火给炸裂的,至今,它还在默默诉说着当年英雄们的事迹和反动派的兽行。”

  我所能讲的也就这些了,毕竟我不是专业负责抓思想工作的,不过我自认为讲得还算不错,蒙这些新兵蛋子绰绰有余。

  我让新兵们解散去食堂吃饭,自己和小刘一起走在他们后边,我问小刘:“刚才本连长讲革命讲传统,讲得水平怎么样?”

  小刘说:“哎呀,连长,讲得贼好啊,听得俺直流哈喇子,咱们连啥时候学习革命先烈,改善改善伙食,也吃回猪肉炖粉条子啊?”

  我咽了咽口水,弹了小刘一个脑锛儿:“革命传统半点都没听到,光他娘的听见猪肉炖粉条子了,快去给我到食堂打饭去,今天食堂好像吃包子,去晚了就都让那些新兵蛋子抢没了。我命令你,跑步前进!”

  小刘答应一声,甩开大步猛冲向食堂,我忽然想起来最重要的一句话忘了嘱咐他了,赶紧在后边喊了一句:“给我挑几个馅大的啊!”

  我躺在床上,一边吃包子,一边看着我家里刚寄来的信,家里一切都好,没提到什么重要的事。看了两遍就把信放在一边,拿起我家祖传的那本残书,前些年那几次经历,让我对风水这门学问产生了很大兴趣,有空就取出来翻阅。

  由于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五行八卦易数之类的名词,比如说什么东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中央戊己土,西方庚辛金,北方壬癸水,什么乾、坎、艮、震、坤、兑、离、未等等,多有不解之处,这些年我找了很多书籍翻看,虽然文化程度有限,还是能对付着看明白了三四成。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这十六字,分别是指:天、地、人、鬼、神、佛、魔、畜、慑、镇、遁、物、化、阴、阳、空。

  这本书不知是什么年代的,也不知出自何人之手,只是里面的内容很深奥,伏羲八卦的六十四变,其实应该是十六卦,传到殷商时期,因为这十六卦泄露天机,被神明抹去了其中的一半,就连剩下的八卦卦数都不全。不过能懂得一二分的人,就已经极厉害了,想那诸葛孔明,略知一二,就能保着刘备运筹帷幄,鼎足天下;刘伯温只会解三分,便辅佐朱洪武建下大明四百年的基业。但是这些我就不信了,真能有这么邪乎吗?

  唯一遗憾的是这本书只有讲风水五行墓葬布局结构的半本,另外半本阴阳八卦太极之数从传到我祖父手中的时候,就没有。残本读起来,有些内容不连贯,而且文字晦涩难懂,难以窥其深义。如果是全本的话,理解起来应该更容易。

  忽然一阵三长三短的集合号声响起,划破了军营中宁静的空气,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肯定是出事了,平白无故地绝不会在大白天全营紧急集合。”我把剩下的两个包子全塞进嘴里,从床上弹起来冲出门外。

  一列列纵队整齐地排开,我见到不只是我们营在集合,整个团都集结了起来。像我这种下级军官没有资格了解是什么行动,只有服从命令听指挥的份了。我们接到的命令是去火车站待命,跟着兄弟部队一起出发。

  人过一万,如山似海,在军用火车站,挤满了上万名士兵,从远处看就如同一片绿色的潮水,看样子整个师都出动了。在当时一个师都调动起来那不得了啊,像我们这种主力师编制是非常庞大的,下属三个步兵团,另外配备一个炮兵团,一个坦克团,再加上师部的机关后勤部队,差不多能有两万多人。这么大规模的行动究竟是去做什么?应该不会是去救灾吧,最近没听说这附近哪里受灾了啊。

  我们稀里糊涂地被铁罐子车一直拉到了云南边境,这时候大伙才明白,这是要打仗啊,当时好多人就哭了……

  与此同时,正在访美的邓小平在白宫语出惊人:“小朋友不听话,该打打屁股喽。”并公开承认,中国军队在中越边境大规模集结。

  2月17日凌晨,17个师的二十二万解放军全线出击,一直打到谅山,3月4日中国宣布撤军。

  我的连是主力师的尖刀连,一马当先,十天的战斗下来伤亡过半。在一次行军中,我们遭到了越南特工的伏击,他们利用抱小孩的妇女作为掩护,把炸药包扔进了我们的装甲运兵车,我手下的八个战士都被炸死在了装甲车里。当时我眼就红了,活捉了两个越南民兵。

  他们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越南老头,和一个二十多岁的越南女人,看样子是父女二人。有个部下告诉我说,这个女的把炸药包伪装成抱在怀里的婴儿,经过装甲车的时候就把炸药包扔了进去。绝对看不错,就是她干的。

  我最怕的事就是看着自己的战友死在面前,一怒之下大打出手,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及我军对待俘虏的政策忘得一干二净。

  这件事严重违反了部队的纪律,甚至惊动了司令部的许总。要不是我家里在军区有很深的背景,早就被送上了军事法庭,我的军人生涯被迫就此结束,拿着一纸复员令,回到了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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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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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接近尾声,零星的枪声仍然此起彼伏,阵地上到处都是硝烟,战壕里横七竖八地堆满了尸体。

  坑道中大约还有六七个残存的越军,我带着人把所有的出口都封锁了,我在坑道口对里面大喊:“也布松公叶,松宽红毒兵内!”

  其余的士兵也跟着一起喊:“也布松公叶,松宽红毒兵内!也布松公叶,松宽红毒兵内!”(越南话:缴枪不杀,优待俘虏。当时的一线战斗部队都配发了一本战地手册,里面有一些用汉字注明读音的常用越南语,比如:刚呆乃来,意思是举起手来。不库呆一乃来,意思是举起手不许动。这些都是俘虏敌人和劝降时用的,另外还有一些是宣传我军政策的,对越南老百姓讲的。其实在越南北方,民族众多,越南官方语言还不如汉语流行得广,大部分越南军人都会讲汉话。)

  被团团包围的越南人,在坑道深处以一梭子子弹作出了回答。

  我把钢盔扔在地上,大骂道:“操他小狗日的祖宗,还不肯让老子活捉。”转过头对站在我身后的战士们发出命令:“集束手榴弹,火焰喷射器,一齐干他小狗日的。”集束手榴弹和火焰喷射器是对付在坑道掩体中顽抗之敌的最有效手段,先用大量的手榴弹压制,再用火焰喷射器进行剿杀。

  成捆成捆的手榴弹扔进了坑道,一连串剧烈的爆炸声之后,中国士兵们用火焰喷射器抵住洞口猛喷。

  烟火和焦臭味熏得人睁不开眼,我拎着冲锋枪带头进了坑道。

  这时,我在最里边发现了一大捆还没有爆炸的集束手榴弹,我赶紧带着战士们想往外跑,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一声沉闷的爆炸,我的身体被冲击的气浪震倒,双眼一片漆黑,感觉眼前被糊上了一层泥,什么都看不见了。

  我拼命地用手乱抓,心里说不出的恐慌,这时我的手腕被人抓住,有个人对我说:“同志,快醒醒,你是不是做噩梦了?”

  我睁开眼看了看四周,两名列车乘务员和满车厢的旅客都在盯着我看,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笑,我这才明白,刚才是在做梦,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对刚才的噩梦还心有余悸。

  想不到坐火车回家都能做梦,这回脸可丢光了。我尴尬地对大伙笑了笑,这可能是我这辈子笑得最难看的一次,还好没有镜子,自己看不到自己的脸。

  乘务员见我醒了,就告诉我马上就要到终点站了,准备准备下车吧。我点点头,拎着自己的行李挤到了两节车厢连接的地方,坐在行李包上,点了支烟猛吸几口,脑子里还牵挂着那些在前线的战友们。

  穿着没有领章帽徽的军装别提有多别扭了,走路也不会走了。回去之后怎么跟我爹交代呢?老头子要是知道我让部队给撵了回来,还不得拿皮带抽死我。

  十几分钟之后就到了站,我走到家门口转了一圈,没敢进门,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走,心里盘算着怎么编个瞎话,把老头子那关蒙混过去。

  天色渐晚,暮色黄昏,我进了一家饭馆想吃点东西,一看菜单吓了一跳,这些年根本没在外边吃过饭了,现在的菜怎么这么贵?一盘鱼香肉丝竟然要六块钱,看来我这三千多块钱的复员费,也就刚够吃五百份鱼香肉丝的。

  我点了两碗米饭和一盘宫爆鸡丁,还要了一瓶啤酒,年轻的女服务员非要推荐给我什么油焖大虾,我死活不要,她小声骂了一句,翻着白眼气哼哼地转身去给我端菜。

  我不愿意跟她一般见识,我当了整整十年兵,流过汗流过血,出生入死,就值五百份鱼香肉丝?想到这有点让人哭笑不得。不过随即一想,跟那些牺牲在战场上、雪山中的战友们相比,我还能有什么不知足的资格呢?

  这时候从外边又进来一个客人,他戴了个仿美国进口的大蛤蟆镜,我看他穿着打扮在当时来说很是时髦,就多看了两眼。

  那个人也看见了我,冲我打量了半天,走过来坐在我这张桌的对面。

  我心想这人怎么回事,这么多空桌子不去,非过来跟我挤什么,是不是流氓想找我的麻烦?操你NND,正搔到我的痒处,我憋着口气,还正想找人打一架,不过看他的样子又有点眼熟。他的脸大半被大蛤蟆镜遮住,我一时想不起来这人是谁。

  那人推了推鼻梁上架的大蛤蟆镜开口对我说道:“天王盖地虎。”

  我心说这词怎么这么熟啊,于是顺口答道:“宝塔镇河妖。”

  对方又问:“脸怎么红了?”

  我一竖大拇指答道:“找不着媳妇给急的。”

  “那怎么又白了?”

  “娶了只母老虎给吓的。”

  我们俩同时抱住了对方,我对他说:“小胖,你没想到中央红军又回来了吧?”

  胖子激动得快哭了:“老胡啊,咱们各方面红军终于又在陕北会师了。”

  前些年我们也通过不少次信,但是远隔万里,始终没见过面。想不到一回城就在饭馆里遇到了,这可真是太巧了。

  胖子的老爸比我爹的官大多了,可惜文革的时候没架住挨整,死在了牛棚里。几年前胖子返城后找了个工作,干了一年多就因为跟领导打架,自己当起了倒爷个体户,从我们这边往北方倒腾流行歌曲的录音带。

  多少年没见了,我们俩喝得脸红脖子粗,我就把编瞎话的这事给忘了,回到家之后,酒后吐真言,把事情的经过跟我爹说了,想不到他没生气,反而很高兴。我心想这老头,越老觉悟越低,看自己儿子不用上前线了还高兴。

  复转办给我安排的工作是去一家食品厂当保卫科副科长,我在部队待的时间太长了,不想再过上班下班这种有规律的生活,就没去,跟胖子一起合伙去了北方做生意。

  时间过得很快,眼瞅着就进入了八十年代,我们也都三张儿多了,生意却越做越惨淡,别说存钱娶媳妇了,吃饭都快成问题了,经常得找家里要钱解决燃眉之急。

  这天天气不错,万里无云,我们俩一人戴了一副太阳镜,穿着大喇叭裤,在北京街头推了个三轮车,车上架个板子,摆满了磁带,拿个破录音机拉着俩破喇叭哇啦哇啦地放着当时的台湾流行歌曲。

  有个戴眼镜的女学生凑了过来,挑了半天,问我们:“有王结实谢丽丝的吗?”

  这个以前我们上过货,两天前就卖光了,胖子嬉皮笑脸地对她说:“哎哟我说姐姐,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听他们的歌,您听邓丽君千百惠张艾嘉吗?来几盘回去听听,向毛主席保证,要多好听就有多好听。”

  女学生看胖子不像好人,扭头就走了。

  胖子在后边骂不绝口:“这傻逼,装他妈什么丫挺的,还他妈想听金梭银梭,丫长得就他妈跟梭子似的。”

  我说你现在怎么说话口音都改京腔儿了,说普通话不得了吗,冒充什么首都人。现在北京的生意太难做了,过几天咱奔西安吧。

  胖子想要辩解说他祖上就是北京的,还没等说,忽然指着街道的一端叫道:“我操,工商的来扫荡了,赶紧跑。”

  我们俩推着三轮车撒丫子就跑,七拐八拐地跑到一条街上,我看了看周围,咱怎么不知不觉地跑到潘家园古玩市场来了?

  这条街上全是买卖旧东西的,甚至连旧毛主席像章、红宝书都有人收。像什么各种瓶瓶罐罐,老钟表老怀表,三寸金莲穿的旧绣花鞋,成堆成堆的铜钱,鼻烟壶,各种古旧的家具,烟斗,字画,雕花的研台,笔墨黄纸,老烟斗,蛐蛐罐,瓷器,漆器,金银铜铁锡的各种玉石的各种首饰,只要是老东西,就基本上什么都有。

  胖子有块家传的玉佩,一直戴在身上。这块玉是西北野战军的一位首长送给他爹的,当年这位首长带部队进新疆,在尼雅绿洲消灭了一股土匪,这块玉就是那个匪首贴身戴的。说是玉佩,其实外形不太像,造型古朴怪异,上面刻着一些乱七八糟的图案,像是地图,又像是文字,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这块玉胖子给我看过很多次,我家里以前古玩不少,小时候我听祖父讲过不少金石玉器的知识。不过这块玉的价值年代,我却瞧不出来。

  胖子想把这块玉卖了换点本钱做生意,被我拦住了,这是你爹给你留下的,能别卖就别卖了,咱也没到走投无路的地步,实在不行我找家里要钱呗,反正我们家老头老太太补发了好多工资。

  我们俩见路边有个空着的地方,就把三轮停了过去,在附近买了两碗卤煮火烧当午饭吃。

  卤煮火烧就是猪下水熬的汤,里面都是些大肠之类的,泡着切碎了的火烧,一块多钱一碗,既经济又实惠。

  我这碗辣子放得太多了,辣得我眼泪鼻涕全出来了,吐着舌头哈气。

  胖子吃了两口对我说:“老胡,这几年本想带你出来发财的,没想到现在全国经济都搞活了,形势不是小好,而是一片大好。不像我刚开始练摊儿的那时候,全北京也不超过三家卖流行歌曲磁带的。真是有点连累你了,你爹退休前已经是师长了,享受副市级干部待遇,你不如回去让你们家老头走个后门,给你在机关安排个工作,就别跟我一起受罪了。”

  我拍了拍胖子的大肚子说:“兄弟,我也跟你说句掏心窝子话,我要是真想去机关随时都能去,但是我不敢去,你知道为什么吗?我害怕啊,我如果在一个地方坐住了不动,满脑子想不了别的,全是我那些死去的战友,他们都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一看见他们,我的肠子都快疼断了。咱们现在东奔西走忙忙碌碌地做点小买卖,还能把心思岔开想点别的,要不然我非神经了不可。”

  在部队那么多年,别的没学会,就学会鼓舞士气了,我安慰胖子:“咱们现在也不算苦了,这不是还有卤煮可吃吗?想当年我在昆仑山里,那他娘的才真叫苦呢。有一年春节,大伙都想家了,好多新兵偷着哭。师长一看这还行,赶紧给大伙包顿饺子,改善伙食。那饺子吃的,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昆仑山没有任何青菜,菜比金子都贵,肉倒有的是,全是一个肉丸的饺子。海拔太高,水烧不开,饺子都是夹生的,里边的肉馅都是红的。你能想象出来那是什么味道吗?就这样我还吃了七八十个呢,差点没把我撑死。馋啊,那几年就没吃过熟的东西,馋坏了。第二天我就让人给送医院了,消化不了,肚子里跟铁皮似的。你还记得《红岩》里怎么说的吗?革命胜利的前夜总是最寒冷的。咱们的生意不可能总这样,录音带不好卖,咱们可以卖别的。”

  我把录音机打开,两个大喇叭顿时放出了音乐。

  由于录音机比较破烂,音质很差,再优美的歌曲从里边播出来也都跟敲破锣一样。

  但是我和胖子并不觉得难听,反正比我们俩唱得好听多了。胖子经过我那一番深入浅出的思想教育工作,心情也开朗了起来,随着音乐的节奏掂着小腿,扯开嗓子叫卖:“瞧一瞧,看一看啊,港台原版,砍胳膊切腿大甩卖,赔本儿赚吆喝了啊……”

  过往的行人和周围做生意摆摊的全向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我们旁边有个摆地摊卖古董的男人,走过来对我们打个招呼,一笑嘴中就露出一颗大金牙。大金牙掏出烟来,给我们俩发了一圈。

  我接过烟来一看:“哟,档次不低啊,美国烟,万宝路。”

  大金牙一边给我点烟一边说:“二位爷,在潘家园旧物市场卖流行歌曲,可着这四九城都没第三个人能想得出来,您二位真是头一份。”

  我吸了一大口烟,从鼻子里喷出两道白色烟雾,这美国烟就是有劲,我抬头对大金牙说:“您甭拿这话挤对我们,我们哥儿俩是为了躲工商局的,无意中跑到这里,歇会儿就走。”

  结果双方一盘道,敢情还不是外人,大金牙家在海南岛,他爹那辈是解放军南下时过去的,家里的底根儿都是三野的,一说你老家是哪的哪的,家里的长辈是几纵几纵的,哪个师哪个团的,关系都不算远。

  不过大金牙的爹不是什么干部,他爹是个民间倒斗的手艺人,后来让国军抓了壮丁,徐蚌会战,也就是淮海战役的时候,他所在的部队又起义参加了解放军,他本人一直就在部队里当炊事员。在朝鲜战场上把腿给冻坏了,落下个终身瘫痪,改革开放之后,从海南搬到了北京,收点古董玩器做些生意。

  会说的不如会听的,他说得好听,什么倒斗的手艺人,不就是个挖坟掘墓的贼吗?这些别人听不出来,但我从小是被我祖父带大的,这些事他没少给我讲。

  行家伸伸手,便知有没有。再往深处一论,我问大金牙:“您家老爷子当年做过摸金校尉,有没有摸出什么大粽子来?”“大粽子”是一句在盗墓者中流传的暗语,就像山里的土匪之间谈话也不能直接说自己杀人放火,都有一套黑话切口。粽子是指墓里尸体保存得比较完好,没有腐烂;摸到大粽子就是说碰上麻烦了,指僵尸、恶鬼之类不干净的东西;干粽子是指墓里的尸体烂得只剩下一堆白骨了;还有肉粽子,是说尸体身上值钱的东西多。

  大金牙一听这话,立刻对我肃然起敬,非要请我和胖子去东四吃涮羊肉,顺便详谈。于是三个人就各自收拾东西,一起奔了东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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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大金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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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四的一家火锅店里,坐满了食客,火锅中的水汽弥漫,推杯换盏吆五喝六之声不绝于耳。

  我们拣个角落处的空桌坐了,大金牙连连给我倒酒,我心想这家伙是想把我灌醉了套我的瓷啊,于是赶紧拦住他:“金爷,这二锅头劲儿太猛,我量浅还是来啤的好了。”

  边吃边谈,话题就说到了倒斗的事上,大金牙咧开嘴,用指尖敲了敲自己的那颗金牙对我们说:“二位爷上眼,这颗金牙,就是我在潘家园收来的,从墓里挖出来的前明佛琅金,在粽子嘴里拔下来的。我没舍得卖,把自己牙拔下来换上了。”

  这人也真是的,吃饭时候全挑恶心的说,还让不让人吃了,舍不得花钱你直接说多好。我赶紧把话题岔开,跟他谈些别的事情。

  钱压奴婢手,艺压当行人,我们随便聊了一些看风水墓穴的门道,又说些当年在昆仑山当工兵的事迹,听得大金牙啧啧称奇,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金牙的爹被国民党抓壮丁之前,是跟一位湖南姓蔡的倒斗高手学徒,对挖坟掘墓的勾当所知甚多,但是对于那些寻穴的本事就没学会。因为他师傅蔡先生本身也不懂风水之术。民国十二年之后,洛阳农民李鸭子才发明了洛阳铲,在此之前,他们这一派主要用鼻子闻,为了保持鼻子的灵敏程度,都忌烟酒辛辣之物。

  用铁钎打入地下,拔出来之后拿鼻子闻,铁钎从地下泥土中带上来的各种气味,还有凭打土时的手感,地下是空的,或者有木头,砖石,这些手感肯定是不同的。

  其实这和用洛阳铲打土的原理差不多,只不过一个是用鼻子闻,一个是用眼睛瞧。洛阳铲带上来的土,可以察看地下土壤的成分,如果有什么瓷片、木片、布片、金银铜铁锡汞铅,包括夯土、砖瓦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地下有墓穴的证明,可以通过这些线索来推测地下古墓的年代和布局结构。

  不过闻土这手艺到大金牙这里就失传了,他爹双腿残疾,他从小又有先天性哮喘,就不再去做摸金校尉了。一般干这行的,都见过不少真东西,凭着这点眼力,做起了古玩的生意。

  我开玩笑地说您祖上这手艺潮了点,我听我家里的长辈说过一些倒斗的事情,真正的高手,没有用铁钎洛阳铲的,那都是笨招,有本事的人走到一处,拿眼一看,就知道地下有没有古墓,埋在什么位置,什么结构,这些一眼就能看出来。凡是风水绝佳之所,必有大墓,能埋在里边的,生前都不是一般人,这种墓里边全是宝贝。真正的大行家对洛阳铲那些东西是不屑一顾的,因为地下土壤如果不够干燥,效果就大打折扣,特别是在江南那些富庶之地,降雨量大,好多古墓都被地下水淹没,地下的土层被冲得一塌糊涂。

  大金牙听我说得天花乱坠,对我更是推崇:“胡爷,我算服了,常言怎么说的来着,朝闻道夕死可矣,听了您这一番高论,我算是没白活这么大岁数。向您这种既懂风水术,又当过工兵,了解土木工程作业的人才,真是可遇而不可求,有您这本事要不做摸金校尉可惜了。”

  我摇摇头说:“那种缺德的事,我不打算干。我刚说的那些都是听我祖父讲的,他老人家当年也做过摸金校尉,结果碰上了大粽子,差点把命搭上。”

  大金牙说这风险肯定是有的,揣上几个黑驴蹄子也就不怕了,而且正所谓盗亦有道,倒斗的名声是不好,那都是因为一些下三滥的毛贼败坏的,他们根本就不是这行里的人,不懂得规矩,到处破坏性地乱搞,那能不招人恨吗?倒斗的历史要追述起来,恐怕不下三千多年了,当年三国时曹操手下有支部队,专门挖掘古墓里的财物以充军饷,咱们这才有了摸金校尉的别称。

  传至解放前,这行里边共分东南西北四个门派,到了现代,人材凋零,已经没剩下几个人,仅存的几个人也都金盆洗手不干了。现在的那些小辈,都是些个乡下的闲汉,一帮一伙成群结队地去挖坟掘墓。哪里懂得什么行内两不一取,三香三拜吹灯摸金的规矩,唉,多少好东西都毁在他们手上了。

  大金牙感叹了一阵,又对我们说道:“我长年在潘家园倒腾玩意儿,您二位将来要是有什么好东西,我可以负责给你们联络买家,你们亲自去谈,谈成了给我点提成就行。”

  胖子一直忙着吃喝,这时候吃到八成饱了,忽然想起点什么,把身上那块玉取出来让大金牙给鉴定鉴定,看值多少钱。

  大金牙看了看,又放在鼻子边上闻了几下:“胖爷,您这块可是好玉啊,至少不下千年历史了,嗯……有可能还要早,应该是唐代以前的。这上边的文字不是汉文,是什么我也瞧不出来,肯定能值不少钱,不过在没判断出具体价值之前,您最好还是留着别出手,不然可能就亏大了。您这块玉是在哪得来的?”

  胖子说起他家的历史就来了兴致:“要说来历,那可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了。我这么跟你说吧,这块玉是我爹参加黄麻暴动时候的老战友送的,我爹的那位老战友是野司的一号大首长,带部队进新疆的时候,他的部队和一股土匪遭遇了,这帮土匪也是找死,解放军的一号首长身边的警卫团能是吃干饭的吗?不到五六分钟,就把那百十号土匪消灭光了,打扫战场的时候在一个土匪头子身上发现了这块玉,一号首长把它当成纪念品送给了我爹。这块玉再往前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我们一直喝酒喝到晚上十二点多才分手,临别之时,大金牙送给我们俩一人一个弯钩似的东西,这东西有一寸多长,乌黑铮亮,坚硬无比,还刻着两个篆字,看形状像是“摸金”二字。这物件儿年代久远,像是个古物,一端被打了个孔,穿有红色丝线,可以挂在脖子上当作装饰品。大金牙说:“咱们哥们儿真是一见如故,这两个是穿山甲的爪子做的护身符,给你们二位留个念想,有空就来潘家园找我。青山不改,绿水常流,咱们后会有期。”

  我和胖子回到了我们在崇文门附近租的一间小平房里,酒喝得太多,晕晕乎乎地一直睡到转天中午。

  醒来之后躺在床上,盯着又低又矮的天花板,我想了很多。盗墓这行当,对我来说其实不算陌生,我有把握找到一些大型的陵墓。钱对我来说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可以说我一点都不在乎有没有钱,但是生活总是充满了矛盾,现在的我又太需要钱了。

  我父母都由国家养着,我没有家庭负担,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但是我那些牺牲在战场上的兄弟们怎么办,他们的爹妈谁去奉养照料?看病吃药的费用,还有他们的弟弟妹妹上学的学费,凭着那点抚恤金还不够喝西北风的。

  在战场上,好像除了我之外,人人都有理由绝对不可以死,最后的幸存者却是我,我这条命是很多战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我现在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了。

  这时候胖子也醒了,揉了揉眼睛,见我正盯着房顶子发愣,就对我说:“老胡,你想什么呢?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昨天大金牙的话让你心动了是不是?我心里也痒痒,咱哥儿俩到底怎么着啊?我就等你一句话了。”

  我拿出大金牙送的那枚护身符:“胖子你别拿那孙子当什么好人,他也是做生意的,无利不早起。这掘子爪是三国时曹操手下摸金校尉所佩带的,这么贵重的东西他能随便送给咱们?他是看上咱俩的本事了,想从中得点好处。”

  胖子急了:“我操,早看丫不像好鸟了,一会儿我去潘家园,给丫那颗大金牙掰下来扔茅坑里。”

  话虽如此说,但是我们俩一合计,觉得还是应该互相利用,暂时别跟他闹翻了。我性格上的缺点是太冲动,做事不太考虑后果,觉得盗墓这条路可行,毛主席说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好事可以变坏事,坏事也可以变好事,这就是辩证法。

  那些帝王将相的墓中有无数财宝,但是能说这些好东西就属于墓主人吗?还不都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剥削来的,取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怎么能让它们永远陪着那些枯骨沉睡在地下。要做就做大的,那些民间的墓葬也没意思,多数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而且取老百姓的东西损阴德。

  我曾听我祖父讲过摸金校尉的规矩,和盗墓贼大有不同。盗墓贼都是胡乱挖胡乱拿,事做得绝,管你什么忠臣良将,什么当官的还是老百姓的,有谁是谁,没半点规矩可言,就算有也都是农民们自己琢磨出来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摸金校尉们干活,凡是掘开大墓,在墓室地宫里都要点上一支蜡烛,放在东南角方位,然后开棺摸金。死者最值钱的东西,往往都在身上戴着,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都是口中含珠,身覆金玉,胸前还有护心玉,手中抓有玉如意,甚至连肛门里都塞着宝石。这时候动手,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地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给死者留下一两样宝物。在此之间,如果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物原样放回,恭恭敬敬地磕三个头,按原路退回去。

  因为传说有些墓里是有魂魄的,至于它们为什么不入轮回,千百年中一直留在墓穴内,那就不好说了,很可能是舍不得生前的荣华富贵,死后还天天盯着自己的财宝,碰上这样舍命不舍财的主儿,也就别硬抢它的东西了。

  最后我和胖子决定,干他娘的,做定摸金校尉了!什么受不受良心谴责,咱们就当良心让狗吃了,不对,吃了一半,嗯……也不对。不妨换个角度看,现在是八十年代,不是都提倡奉献吗?现在也该轮到那些剥削劳动人民的王公贵族们奉献奉献了。不过这些死鬼觉悟很低,别指望他们自己爬出来奉献,这种事,我们就代劳了,打他们这些封建统治阶级的秋风,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

  战略方向确定了,具体的战术目标,以及怎么实施还得再仔细商量。

  在盗墓之风最盛行的河南、湖南、陕西这三个地方,大墓不太容易找了,而且人多的地方做事不方便,还要以种庄稼盖房子等行为做掩护,要干最好就去深山老林,人迹罕至的地方。

  要是说起在深山老林中,我所见过的大墓,排在头一位的肯定是牛心山的那座。我上山下乡的时候还太年轻,什么都不懂,以我现在的阅历判断,那座墓应该是北宋之前的。盛唐时期,多是时兴以山为陵,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宋代初期,南宋以后,国力渐弱,再也没有哪个皇家的陵墓敢有那么浩大的工程了。

  胖子问我,你不是说牛心山里闹鬼吗?能不能找个不闹鬼的搞一下,咱们对付狗熊野人倒也没什么,遇上鬼却不知该如何下手。

  我说,第一,这世界上没有鬼,我上次跟你说的可能是我高烧产生的幻觉;第二,咱们这是初次行动,不一定非要动手开山。你还记得燕子他们屯子里好多人家都有古董吗?咱们去收上几个回来卖了,就省得费劲拔力地折腾了。

  当天,我们两人分头准备,胖子去把剩下的录音带都处理掉,我则去旧货市场买一些必备的工具,手电、手套、口罩、蜡烛、绳索、水壶,最让我喜出望外的是买到了两把德制工兵铲,我把工兵铲拿在手里,感觉就像是见了老朋友一样。

  这种工兵铲是德国二战时期装备山地突击师的,被苏联缴获了很多,中苏友好时期,有一部分流入了中国境内。德制工兵铲很轻便,可以折叠了挂在腰上,而且钢口极佳,别说挖土挖岩,到了危险的时候,抡起来还可以当兵器用,一下就能削掉敌人半个脑袋。

  唯一遗憾的是没买到防毒面具,当年全国搞三防的时候,民间也配发了不少六零式防毒面具,在旧物市场偶尔能看到卖的,今天不凑巧没买到,只能以后再说了。此外还缺一些东西,那些都可以等到了岗岗营子再准备。

  总共花了一千五百多,主要是那两把铲子太贵了,六百一把,价儿咬死了,划不下来。最后我身上只剩下六块钱了,这可糟了,没钱买火车票了!

  多亏胖子那把录音带甩了个精光,又把我们租的房子退了,三轮卖了,这就差不多够来回的路费了。连夜去买了火车票,我当年离开那里的时候还不满十八岁,十几年没回去了,一想到又能见到多年不见的乡亲们,我们俩都有点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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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黑风口 野人沟

  列车是转天下午两点发车,我们激动得一夜没睡,我问胖子咱们总共还剩下多少钱,胖子数了数说还剩下一百五,这点钱也就够回来的路费和伙食费。

  我一想这不行啊,咱们十几年没回去了,空着两手去见乡亲们,太不合适了,得想办法弄点钱给乡亲们买点礼物才是。

  胖子说干脆把我这块玉卖了换个千八百的。

  我说你还是留着吧,你他娘的别总惦记着你爹留给你的那点东西,卖出去可就拿不回来了,别到时候把肠子悔青了。

  最后我找出了一点值钱的东西,我们身上有块鹰歌牌机械表,是我当上连长时我爹给我买的,属于限量供应的限量版,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得到,在当时市面上能值二百多块钱。我去潘家园把表卖给了大金牙,这孙子什么都收,一听说我们要去内蒙动手,还赞助了我们一百块钱,并约定我们找到的东西,由他来联络买主。

  八十年代,三百块钱足够普通家庭过两三个月的奢侈生活,是一笔很可观的钱。用这三百多块钱,我买了不少吃的东西,都是蜜饯、奶糖、罐头、巧克力、茶叶之类的,这些在山里是吃不到的,剩下的钱在黑市全换成了全国粮票。

  两天两夜的路程在充满期待的心情中显得有些漫长,到了站之后还要坐一天的拖拉机,然后再走一天一夜的山路。

  我们俩进山之后走了不到一天就再也走不动了,携带的东西太沉了,每人都要负重一百多斤,我咬咬牙还能坚持,胖子是真不行了,坐在大树底下喘着粗气,连话都说不出来。

  多亏碰上了从屯子里出来办事的会计,我们插队时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成天跟我们屁股后头玩,一口一声地管我们叫“哥”。

  会计一看我们这么多行李,赶紧又跑回村里,叫了几个人牵着毛驴来接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我们都认识,还有两个十二三岁的丫头,是我离开以后才出生的,她们都管我叫“叔”,我听着就别提多别扭了。

  我问会计:“怎么屯子里没见年轻的男人们?”

  会计回答说:“屯子里的劳力们都跟考古队干活去了。那不是七六年唐山大地震吗,虽然跟俺们这旮离得十万八千里,但是跟俺们这旮属于一条地震带,这一地震把喇嘛沟牛心山整个给震裂了,里面有座整的跟宫殿似的大墓,俺们屯子里好些胆大的都进去搬东西。那家伙,好东西老鼻子去了。结果不知咋整的,惊动了县政府,考古队跟着就来了。说这是大辽萧太后的陵寝,还把大伙家里的好东西全给整走了,一件都没留下。然后考古队的跟牛心山那旮旯也不整啥,好像是说那山下面还有好多好东西可挖,把屯子里的劳力们都雇去干活了,一个劳力管吃管喝一天还给三块钱。这不都整好几年了,也没整利索,不少人还搁那干活呢。”

  我跟胖子一听这话差点没吐血,真是敢上我们哥儿俩烧香,连佛爷都掉腚。

  不过也没办法,总不能去跟考古队文物局那些公家人抢地盘吧。既然来了,玩几天再说,回头想办法再找别的地方,反正大型古墓又不是只有牛心山那一座。

  快进屯子的时候,得到消息的乡亲们都在门口等着,大伙都拥了过来,问长问短的,燕子领着自己的女儿哭着对我们说:“哎呀,老胡胖子,你们可想死俺们了,怎么一走这么多年一点音信都没有呢?”燕子她爹把我们俩紧紧抱住:“你们两个小兔崽子,一走就没影儿了,这回不住个两三年,谁都不许走。”

  我跟胖子全哭了,胖子在这住了六七年,我只住了一年,但是山里人朴实,你在这住过,他们就永远拿你当亲人一样对待。这里还是以前那样,一点都没变,没有电,没有公路,不少人一辈子没见过电灯。我心里越想越难过,琢磨着等有了钱,一定得给乡亲们修条公路,可是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钱呢。

  这时村里的老支书被人搀扶着也走了过来,还没到跟前就大声说:“主席的娃们又回来了?主席他老人家现在还好吗?文化大革命整得咋样了?”

  我听着都纳闷儿,主席他老人家现在好不好,我上哪知道去。我赶到前边扶着老支书的胳膊说:“他老人家好着呢,天天都躺在纪念馆里,大伙谁想他了,买张票就能进去看看他老人家。噢,对了,文化大革命早结束了,现在小平同志正领着咱大伙整改革开放这一块呢。”

  老支书好像没听见我说什么,扯着脖子大声问:“啥?小明同志是整啥的?”

  燕子在旁边告诉我:“你别听他说了,也不知道咋整的,他七三年就聋了,啥也听不清楚了,还老犯糊涂。”

  我这才明白,原来是这么回事,我在老支书耳边大声说:“支书啊,我给您带了好多好吃的,一会儿给您送过去,您慢慢吃啊。”

  众人边说边走,就进了屯子,老支书还在后边大喊:“孩子们,你们回去向他老人家汇报俺们坚决拥护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该咋整就咋整。”

  晚上,燕子家的炕桌上摆满了炒山鸡片、熏鹿腿,中间一个大沙锅里煮着酸菜粉汆白肉。燕子的丈夫以前跟我们也是很熟的,他去牛心山干活没回来,暂时见不到。

  燕子的爹跟我们一起喝酒说话,我就说到牛心山那座古墓的事情,顺便问他这大山里还有没有古代贵族的墓葬。

  自古以来,山里人一直认为盗墓就是一项创收的副业,不存在什么道德问题,北方是这样。南方湘西一带就拿抢劫杀人当副业,山民白天为农,晚上为匪,躲在林子里,专杀过往的外地客商,从不留活口。这是千百年的生存环境所迫,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穷山恶水就吃古墓,吃过路的活人。只要附近有古墓,就会有人去挖。偏远的地区,山高皇帝远,王法管不到这里,虽然这道理在法律上没人能说得通。这附近的古墓大多年代太久,沧海桑田,早就没有了明显的标记,要不然早都被山民们挖光了。

  燕子她爹说很久以前还没解放的时候,这屯子里也出过几个年轻的业余“盗墓贼”,当时还不知道牛心山有墓,他们去了一个传说中的地方挖坟掘金,结果不知碰上了什么,全部都有去无回,燕子的二叔就是其中之一。那个传说中的地方,燕子她爹知道大概的方位,但是一直没敢去过。

  说起往事,让老人陷入了回忆之中,点上了亚布力老烟袋,吧嗒吧嗒抽了几口,沉思了很长时间才开口说道:“你们想找古墓,这附近除了牛心山就没有了。故老相传,从这向北经团山子进山,五天路程,在中蒙边境的黑风口有一条野人沟,传说那片全是大金王公贵族的坟墓,不过那地方人迹罕至,还有野人出没,你们有胆子去吗?”

  野人沟的名字当初我也听说过,不过并没听说那里有古墓,上一拨的盗墓贼究竟是被什么东西所害,别说我不知道,燕子她爹不知道,整个屯子里也没人清楚。

  深山老林里,危险的东西太多了,各种野生猛兽,甚至天气变化自然环境都可能要了人的性命,要是碰上大烟泡(枯叶被雨水浸泡腐烂而形成的沼泽),给捂到里面,就算是大罗神仙也逃不出来。

  我们去意坚决,燕子她爹也阻拦不住。屯子里没有人真正去过黑风口野人沟,只知道大概的方位,那里快到边境了,也没有人烟,屯子里的人就算进山打猎或者采山货都到不了那么远。再加上燕子她爹上了年纪,患上了老寒腿,已经不能进山了,燕子当时正怀着她的第二个孩子也不能出远门。屯子里的青壮年都在喇嘛沟干活,短时间内不会回来。

  燕子她爹说:“我不亲自带你们去始终是不放心,其实野人沟的危险并不是来自野人,关键是地形复杂,一到冬天就刮白毛风,进去容易迷路。不过现在是初秋,这一节就不用担心了。你们要去,一定要多带好狗,还要找个好向导,咱们屯子这几年养了几条獒犬,这次都给你们带上。”

  獒并不是单指藏獒,在东北管体型庞大的猛犬就叫作獒犬,和藏獒还不完全一样。

  在北方草原森林中生活的猎手牧民,由于受到狼群和黑熊这些野兽的威胁,凭普通的猎狗很难应付,便从西藏学来了养獒的法子养獒犬。俗话说九狗一獒,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九条狗里面就能出一条獒。必须是一条血统优良的母狗,一窝同时产下九条小狗,把这九条小狗打一生下来就关到地窨子里,不给吃喝,让它们自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唯一一只就是獒。獒生性凶猛无比,三只獒犬足可以把一头壮年的人熊活活撕成碎片。

  屯子里一共有三只獒,再加上五条最好的猎犬,全交给了我们,燕子她爹又给我们推荐了一个向导英子。

  英子刚十九岁,是少见的鄂伦春族,年轻一辈的猎人中,没有人比英子更出色,她是大山里出了名的神枪手,别看她岁数小,从小就跟她爹在林子里打猎,老林子里的事情没有她不清楚的。村里这三条獒犬,有两条是她亲手养的。

  出发前,我又让燕子帮忙准备了一些东西,鸟笼子、糯米、黑驴蹄子、撬棍、一大桶醋、烧酒。

  等收拾停当,燕子她爹千叮咛万嘱咐,实在找不到就别勉强了,快去快回,一直把我们送进团山子他才回去。

  对于找古墓我是比较有信心的,只要能到了野人沟,没有古墓也就罢了,倘若真有,我肯定能找到。关于盗墓的事,我从书上学了一部分知识,还有大部分都是以前听祖父讲的,我祖父胡国华在旧军阀部队里当过军官,他手下有些士兵,曾经是东陵大盗孙殿英的部下,参与过挖掘多次大型盗墓行动,经验丰富,我祖父的所知所闻,多是听他们所言。

  历来盗墓就分为民、官两种,官盗都是明火执仗地干,专挑帝陵下手,秦末的楚霸王项羽应该是官盗的祖宗了,至于三国时期的掘子军摸金校尉等只不过是把官盗系统化,形成流水线作业了。民间也有业余和专业之分,业余的有什么挖什么,专业一些的就只找贵族王侯坟墓,小一点的就瞧不上眼。

  而盗墓的关键在于能找到古墓,这是一门极深的学问。中国数千年朝代更替,兴废变化,帝王陵墓的建造和选位都不太一样。在秦汉时期,上行下效,多是覆斗式的墓葬,覆斗就是说封土堆的形状,像是把量米的斗翻过来盖在上面,四边见棱见线,最顶端是个小小的正方形平台,有些像埃及的金字塔,只不过中国的多了一个边,却与在南美发现的“失落的文明”玛雅文明中的金字塔惊人地相似。这中间的联系,就没人能推测出来了。

  唐代开山为陵,工程庞大,气势雄浑,这也和当时大唐盛世的国力有关,唐代的王陵到处都透着那么一股舍我其谁天下第一帝国的风采。

  从南宋到明末清初这一段时期,兵祸接连不断,中国古代史上最大的几次自然灾害也都出现在这一时期,国力虚弱,王公贵族的陵墓规模就不如以前那么奢华了。

  再后来到了清代,康乾时期,国家的经济与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恢复,陵墓的建筑风格为之一变,更注重地面的建筑,与祭奠的宗庙园林相结合。吸取了前朝的防盗经验,清代地宫墓室的结构都异常坚固,最难以下手。

  说到底,不管哪朝哪代,中国数千年来的墓葬形式,都来源于伏曦六十四卦繁衍出来的五行风水布局,万变不离其宗,都讲求占尽天下形势,归根结底就是追求八个字:造化之内,天人一体。

  墓葬文化是中华文明的精髓所在,蒙古、回纥、土蕃、金齿、乌孙、鲜卑、畲民、女真、党项等少数民族,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陵寝的格局纷纷效仿中原的形式,但是多半都只得其皮毛而已。可以说,只要懂得观看天下山川大河的脉向,隐藏得再深的古墓也能轻而易举地找到。

  再往前走就是茫茫无尽的原始森林,英子带着八条大狗在前边开路,胖子牵了匹矮马驮着帐篷等等物资装备,我拎着猎枪走在后边,一行人就进入了中蒙边境的崇山峻岭之中。

  胖子一边走一边问前边的英子:“大妹子,野人沟的野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野人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你见过没有?”

  英子回头说道:“俺也不知道啥是野人,听俺爹说这些年好多人都见过,但是没人捉过活的,死的也没见到过尸首,见过的也说不清楚是个啥样。”

  我在后边笑道:“胖子,你可真他娘的没文化,顾名思义,野人就是野生的人,以后好好学习啊。知道什么是野生的人吗?就是在野地里生的,可能是树上结的,也可能是地里长的,反正就不是人工的。”

  神农架野人的传说由来已久,我在部队里就曾经听说过。据说有个解放军战士曾经在神农架开枪打死过一个野人,野人的尸体掉下了万丈悬崖,到最后也没弄清那野人到底是人,还是只长毛的大猴子。几乎所有见过野人的目击者都一口咬定:野人身高体壮,遍体生满了细长的黑色毛发。

  听英子给我们讲,黑风口的那条野人沟,以前不叫野人沟,叫作“死人沟”,再往前更古老的时候,也不叫死人沟,是叫作“捧月沟”,历来是大金国贵族的墓地。后来蒙古大军在黑风口大破金兵主力,尸积如山,蒙古人把死者都扔进了沟里,整条山谷都快被填满了,所以当地人就称这里是“死人沟”。再后来有人在这条山谷附近看见了野人,传来传去,死人沟的名字就被野人沟代替了。

  野人没什么可怕的,野人再厉害能比得上獒犬吗?我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念头,野人不知道在市场上能卖什么价?但是随即一想,这么做不太人道,还是别打活物的主意了,把心思放在挖古墓上是真格的。

  由于带着马匹,不能爬坡度太陡的山,遇到大山就要绕行,这一路行来格外缓慢。好在秋天的原始森林,景色绚丽,漫山遍野的红黄树叶,层林尽染,使人观之不倦。偶尔见到林子深处跑出一两只的山鸡、野兔、狍子、树獭、獐子,英子就纵狗去追,到了晚上宿营,采些山里的草蘑香料,燃起营火烧烤,我和胖子都大饱口福,这些天就没吃过重样的野味。

  在这大山里行路,如果没有带猎狗,就只能睡在树上,我们带了三只巨獒再加上五只大猎狗,这种力量,在森林中几乎没有对手,除非是碰上三只以上的人熊。英子说獒是人熊的克星,林子里的人熊听见獒的叫声,马上就会远远地躲开,所以晚上睡觉我们都睡在帐篷里了,忠实的猎犬们在帐篷周围放哨,没什么可担心的,这些狗比人可靠多了。

  英子的脾气比燕子年轻的时候可冲多了,气死独头蒜,不让小辣椒。走什么路线,吃什么东西,这些都得听她的,谁让她是向导呢,那些狗也都听她的。我虽然当惯了连长,在她这也只能忍下来当普通一兵了。

  不过英子确实有两下子,打猎、寻路、找泉水、分辨蘑菇有没有毒,在深山里怎么去找木耳、蘑菇、榛子、都柿、党参、五味子等等,简直就没有她不懂的。而且山里有些动物我都叫不上名来,平生从未见过,英子却都能说出来,这是什么什么动物,在什么什么环境里生活,以什么什么为食,用什么陷阱可以活捉。我跟胖子听得大眼瞪小眼,只能说两个字:服了。

  鄂伦春人都是天生的猎手。“鄂伦春”这三个字是官方对这个民族的称呼,并不太准确,有时候他们也自称“鄂而春”或者“俄乐春”,意思是指在林海山岭中游荡的猎鹿之人。他们长年在小兴安岭的林海之中游荡,过着游牧渔猎的生活。中国刚解放的时候,鄂伦春人全部人口还剩下不到一千人,政府让他们从生存环境恶劣的深山老林里出来,过上了定居的生活。但是族人对祖先过的那种游猎生活,有一种近乎神化般的崇拜和向往,他们信奉萨满,崇拜大自然,虽然过上了定居的生活,还是要经常进山打猎。

  沿途无话,书说简短。众人晓行夜宿,在原始森林中行了六七日,终于到达了中蒙边境的黑风口。黑风口的森林之密难以形容,深处几乎没有可以立足的地方,全是红松、落叶松、桦树、白杨等耐寒树种,地上的枯枝败叶一层盖一层,走一步陷一下。人还好办,就是马的自重很大,经常陷住了动不了,我们只好使出吃奶的力气连拉带拽,就这么走一段推一段地蹭着前进。

  也不知最下面的有多少年月了,腐烂的枝叶和陷在里面而死的野兽,发出一阵阵腐臭的味道,这种恶臭又混合着红松和野花的香味,闻起来怪怪的,但是闻多了之后让人感觉还有点上瘾。

  到了黑风口,剩下的事就是我的了。我们找到了一条山谷,这里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野人沟,这里的地貌没什么奇特之处,没有喇嘛沟那么猛恶,但这只是直观的感觉,英子说看起来谷里肯定有大烟泡,务必要看清楚了再下去,陷到大烟泡里可就出不来了。要想下到野人沟里,每人必须准备一根大木头棍子探路,下边的落叶太深,比沼泽地还厉害,幸好现在不是雨季,否则别想下去。

  野人沟属于大兴安岭山脉的余脉,两边的山势平缓,整个山谷南北走向,东西两侧都是山丘,最中间的地方终年日照的时间很短,阴气沉沉。谷中积满了枯烂的树叶荒草,除了些低矮稀疏的灌木,没有生长什么树木。出了山谷树木更稀,原始森林到此为止,再向前两百多里就是辽阔的外蒙大草原。

  其时已近黄昏,血红的夕阳挂在天边,我们登上了山坡,放眼眺望,只见红日欲坠,天际全是大片大片的红云,整个天空都像被浓重的油彩所染,森林覆盖的绵延群山,远处没有尽头的大草原都在视野中变得朦胧起来,真是苍山如海,残阳似血。

  胖子见此美景心怀大畅:“老胡,这景太美了,咱这趟没白来。”

  我最记挂的就是野人沟里的古墓,对照《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仔细观看谷中地形,又取出罗盘辨识八卦方位,心中暗道:“总算是他娘的找对地方了,这谷里必有贵族的古墓。”

  这里地势稳重雄浑,有气吞万象之势,一端是草原,另一端和大兴安岭相连,外蒙大草原就如同一片汪洋大海,而捧月沟就似汇流入海的一条大江。

  虽然这里的风水气派还不足以埋葬帝王,但是埋个王爷万户大将军之类的大官,那是绰绰有余了,等到月上中天之时,月光就会为我们指出古墓的方位。



  第十二章 月沟

  天色渐晚,太阳逐渐沉入了西方的地平线,大森林即将被阴影吞没,这里之所以曾经被称为“捧月沟”,是因为月亮升至山谷正上空的时候,仰面躺在山谷的最深处抬头去看天空,视觉的余光会产生一种错觉,两侧最高的山丘像是两条巨大的臂膀,伸向天空的明月。这处穴中的死者取的是日月精璞瑞气,在我那本祖传风水书中“天”字一章有详细解释,有些字面上的内容虽然看不明白,但是结合实地观察也不难推测个八九不离十。

  如果野人沟里没有那么厚的枯叶烂草覆盖着,直接就可以找到最中间的位置,可是现在只有等到晚上月亮升起来,才可以根据天上的月亮方位进行参照,下到谷底的最深处寻找古墓。我们人力有限,干活的时候不能有偏差,否则那工程量可就太大了。

  现在距离中夜为时尚早,我们把帐篷扎在山坡的一棵大树下面,将矮马拴在树上,给它喂了草料,点了篝火烧水吃饭。今天晚上的野味是猎狗们捕来的一只小鹿。这鹿的样子有些怪,身上有梅花斑,体形不大,长得很不匀称,后腿粗得异乎寻常,大耳朵没有角。

  英子见猎狗们拖来这只怪鹿,急忙赶上前去,把鹿身翻过来检视死鹿的腹部,怪鹿的肚子上血迹殷然,英子又把鹿嘴掰开,像是要寻找什么东西,最后终于是没有找到,气得她狠狠地在鹿身上踢了两脚,又对那些大猎狗们骂道:“这些熊玩意儿,整天就知道吃,啥也指不上你们,你们几个今天谁也不许吃饭。”

  胖子在一旁瞧得奇怪,便问英子:“大妹子,你找什么呢?”

  英子一边抽出尖刀给鹿剥皮,一边回答胖子的问题:“胖哥,你没见过这种动物吧,这是麝,雄麝的肚脐里有麝香,哎呀妈呀老值钱了,不过这东西贼极了,一瞅见有人要抓它,先一口咬掉自己的肚脐,嚼个稀烂。妈拉个巴子这几条狗太熊,它们的动作再快点就能得到一块麝香了。”

  胖子听了之后,靠着一棵大树坐下,低着头弯着腰,向自己的肚子上一下一下地使劲。

  我一拍他的脑袋:“你他娘的想什么呢?你以为你是鹿啊,自己能拿嘴够得着自己肚脐儿,再说你肚脐儿里全是泥,不值钱。”

  胖子急了:“胡掰你,我后背有些痒,在树上蹭两下,你才是想咬自己的肚脐儿!”

  我们俩斗了几句嘴,就分头收拾东西,我去捡干柴,胖子去帮英子烤肉。我们只烤了麝的一条后腿就足够吃了,麝的内脏都喂了那五条大猎犬,英子是刀子嘴豆腐心,刚才还说不给这几条狗吃晚饭,现在又怕它们不够吃。

  另外三条巨獒都高傲地蹲在远处,根本不拿正眼去看那些抢吃动物肚肠的普通猎犬,英子把麝的两条前腿分给两只獒犬,还有一只后腿给了体形最大的一只叫虎子的巨獒。

  三个人围着篝火吃烤肉,英子给了我们每人一把小刀和一个盐岩制成的小碗,鹿腿就架在火上翻转着烧烤,用小刀一片一片地片下来,在碗中一擦就有了咸味。这顿饭吃得很快,我光想着沟里的古墓,也没吃出来麝的肉味与普通的鹿肉有什么区别。

  吃完之后,月亮已经升了起来,借着月光可以看到天上的云流速很快,这说明晚上要起大风了。眼见时候差不多了,就把猎狗都留下看守营地,我们三人各自持着木棍猎枪下到了野人沟里。

  我们每向前走一步,都要先用木棍狠插前面的地面,看看有没有大烟泡。野人沟比我们预先设想的要好很多,虽然有些地方的落叶都没了大腿,但是没有形成大烟泡,看来要想挖古墓,还得先把盖在墓穴上的落叶清理掉。

  我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又取出罗盘对比,环视山谷的两侧,最后终于把位置确定了下来,这条山谷里可能有很多古墓,但是最主要的一个,也是最有身份的贵族的墓,就在我们脚下站立的地方。

  插了一根木棒留在这里做记号,今天先回去好好睡一觉,养足了气力明天一早就来动手挖掘,这深山老林的,方圆几百里也没有其他人,没必要偷偷摸摸地晚上干活。

  我一边往回走一边给胖子讲盗墓的事,既然干了这行,就应该多了解这些事情,不能光凭力气傻挖,从我们进山起,我就在不停地给他讲。

  中国自古以来,被记载的最早的盗墓事件大约发生在三千年前,那是周朝,就是三皇五帝,夏侯商周的那个周朝,周朝又分为东周西周两朝,也就是《封神演义》里凤鸣岐山,姜太公等人辅佐的那个王朝,有八百多年的基业。在那个时代里,共记载了两次重大的盗墓事件,一次是周幽王的墓被盗,还有一次是商汤墓被盗。幽王墓里发现了两具全身赤裸栩栩如生的青年男女尸体,把盗墓贼吓得扭头就跑;而汤王墓里掘出一块大乌龟的壳子,上面刻满了甲骨文。

  胖子说:“老胡你别跟我扯这用不着的,你就说墓里有没有鬼?有鬼咱们怎么对付?还有上次你说的那个什么鬼吹灯,我听着怎么那么邪乎呢?”

  英子说:“啥鬼吹灯啊?是俺们东北说的烟泡鬼吹灯吗?”

  我说:“不是东北的那个,是摸金校尉们的一种迷信行为,其实也不一定没用,墓室里的空气质量不好,如果蜡烛点不着,人进去肯定会中毒而死,这些从科学的角度也可以解释。再说古墓里怎么可能有鬼?那都是迷信传说,就算有咱们也不用担心,我都准备好了黑驴蹄子、糯米之类僻邪的东西了。总之一句话,盗墓就别信邪,要是怕鬼就别盗墓。”

  胖子恍然大悟:“噢,闹了半天,你让燕子准备这些东西是为了避邪啊,我还以为你牛皮烘烘的不怕鬼呢。对了,那醋和鸟笼子是干什么用的?”

  我刚要回答,忽听山坡上传来一阵阵猎犬的狂吠,三人都是心中一沉,心想该不会是有什么野人野兽来袭击我们的营地了?不过那里有三只巨獒,野兽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来惹麻烦。究竟是什么东西引得猎狗们乱叫?我们急忙紧走两步赶回山坡之上。

  回到帐篷旁边,一幅血淋淋的场景出现在面前,拴在树上的矮马不知被什么猛兽撕咬,整个肚子都破开了,肚肠流了一地,矮马还没断气,倒在地上不断抽搐,眼见是不活了。

  猎狗们围在矮马周围冲着矮马狂叫,好像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事物,叫声中充满了不安的躁动。

  按常理说,马和狗是好朋友,矮马绝不是狗咬的,那会是什么野兽做的?三头巨獒五只猎犬环绕在左右,竟然没有抓到行凶的野兽?

  环视四周,哪里有什么野兽的踪影,唯有空山寂寂,夜风吹得林中树叶沙沙乱响,我们握着猎枪的手心里已经全是冷汗。

  马嘴里吐着血沫,鼻孔里还冒着白气,肚肠虽然流了一地,却一时半会儿咽不了气,英子对准马头开了一枪,结束了它临死前的痛苦。

  我忽然发现马的肠子在动,不是出于生理反应的那种抽动,而像是被什么东西拉向地下,拉扯矮马内脏的东西就躲在马尸的下面。

  我赶紧把英子往后拉了一步,刚才的情形胖子英子也都见到了,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脑中均想:“会不会是野人干的?”

  身处野人沟,首先想到的当然是野人,可是野人有这么大的力量可以撕开马腹吗?也许它是用了武器,不过会制作武器的那就不是野人了。

  还没等我们想明白,地上的内脏都被扯到了马尸底下去了,下面的情况被马的躯体遮挡完全看不到。

  得先把马的尸体移开。我掂了掂自己手中的猎枪,这种枪比起我十几年前在喇嘛沟打人熊用的抬牙子可先进多了,不过这种运动气步枪口径太小,难以对大型猛兽形成致命的杀伤。有胜于无,毕竟比烧火棍强多了。

  有枪有狗,大伙心里多少有了些底,于是三人合力推开马匹的尸体,地上的草丛中,赫然呈现出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

  洞有一个小水桶那么粗,成年人想钻进去不太可能,矮马的肚肠就是被什么东西拖进了洞里。我们刚到的时候,这个洞被草盖住了,谁也没有发现,见这附近草长,就把马拴在了这里。在我们下山谷里寻找古墓的时候,洞里的家伙突然袭击,撕开了马的肚子,猎狗们虽然凶悍绝伦,但是洞口被马尸遮住,急得乱叫,却无可奈何。

  我用手电向洞里照了照,黑洞洞的,不知有多深。做了三年多工兵的经验这时候派上用场了,看看洞壁上的痕迹,几乎可以肯定,这个洞不是人工的,是某种动物用爪子挖的,而且爪子很锋利,是个挖洞的好手,要不然怎么能一下撕破矮马的腹部。但是究竟是什么动物,可真就想不出来了,就连对森林了如指掌的英子也连连摇头,对这样的动物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我估计这附近还会有其他的洞口,看来这野人沟看似平静,风景优美,实则暗藏凶险,难怪几十年前来这盗墓的那一队人有来无回,不知他们是不是也碰上了这种地下凶残的怪兽。

  此地不宜久留,决定不等天明,连夜行动。三个人分成两队,我和胖子带五条猎狗,到山谷下面去挖墓,英子带着三只巨獒,在附近寻找袭击我们的怪兽。那家伙再厉害也不会比三只巨獒更凶猛,与其消极防御,不如主动出击。如果哪一方有情况发生,就鸣枪通知,另一方尽快赶去支援。

  单说胖子引着五条大猎犬,我背着工具等应用之物,两人一前一后,按照先前探好的道路下到了谷底。

  我取出两把工兵铲,自己拿了一把,另一把扔给胖子:“小胖,活干得麻利点,这里不宜深葬,落叶层下的古墓不会太深,咱们越早挖到古董越好,然后就赶紧离开这鬼地方回家,卖了钱给乡亲们修条公路。”

  胖子往自己手上吐了两口唾沫:“看胖爷我的。”

  德制工兵铲上下翻飞,每一下就戳起一大块枯枝落叶形成的淤泥。

  野人沟里虽然没什么树,但是一刮风就会把周围山上的树叶吹进来,积年累月,着实深厚。我们轮番上阵,足挖了六七米深,终于见到了泥土。我用手抓起一把,土很细,颗粒分明,没有块状的土疙瘩,用舌尖尝了一下,有点发甜,没错,这就是封土堆,下面四五米就是墓室。

  快挖到墓室的时候就要小心了,有些墓里是有防盗机关的,北宋辽金时期的古墓不像唐代以前,唐代以前都是落石、暗弩等机关,北宋时期防盗技术相对成熟起来,尤其是一些贵族墓葬,不可能像帝王墓那么大的工程,动员的人力也有限,当然这只是相对而言,里面的东西可是一点都不含糊的,否则也配不上这块风水宝地。

  像这里的北宋晚期金人古墓,应该会用当时比较流行的防盗技术天宝龙火琉璃顶,这种结构的工艺非常先进,墓室中空,顶棚先铺设一层极薄的琉璃瓦,瓦上有一袋袋的西域火龙油,再上边又是一层琉璃瓦,然后才是封土堆,只要有外力的进入,顶子一碰就破,西域火龙油见空气就着,把墓室中的尸骨和陪葬品烧个精光,让盗墓贼什么都得不到。

  当然这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办法,墓主拼个同归于尽,也不让自己的尸骨被盗墓贼破坏,这种机关只在北宋末年的金辽时期流行过一阵,后来出现了更先进的机关,天宝龙火琉璃顶也就随之被取代了。

  这种小小机关难不住我。这个机关最大的弱点就是,从侧面挖,顶上的龙火琉璃瓦就不会破。所以挖到封土堆我们就开始转向侧面挖掘,两个人干得热火朝天,也不知道什么是累了,又在侧面挖了足有六七米深的一个大坑。

  不经意间天已经大亮了,英子回来说附近什么也没找到,她先去林子里打猎准备午饭了,等吃的弄好了派条狗来叫我们。

  英子走后我们俩接着干活,最后在侧面挖到一层硬土,坚如磐石,工兵铲敲到上边只有一个白印出现。

  胖子大骂:“我操,这怎么还有水泥?早知道咱们提前带点炸药来了,这TMD怎么挖啊?”

  我说:“炸药那是粗人用的,这是夯土层,顶上有机关保护。这种土是用当时的宫廷秘方调配的,里面混合了一些糯米汁,还有童子尿什么乱七八糟的,比他娘的现代的混凝土都结实。这秘方是北宋皇帝的,后来金国把北宋灭了,这才流传到金人贵族手中。”

  我把那一大桶醋搬了过来,让胖子用大勺子一勺一勺地淋到夯土层上,等这一桶醋浇完了,这块墓墙也就被腐蚀得差不多了。你别看醋的腐蚀性并不太强,但是对这种用秘方调配的夯土有奇效,这就叫一物克一物,到时候再挖就跟挖豆腐差不多了。

  依法而行,果不其然,眼见墓室就要被挖开了,二人正得意间,忽听林中传来一声枪响,惊得树上的鸟群都飞了起来。

  胖子急道:“我大妹子开的枪!”

  我拎起工兵铲和猎枪:“咱们快去看看。”

  二人顾不上身体的劳累,甩开双腿,一步一陷地在落叶层上疾行。

  我们闻声向林子深处赶去,五条大狗也紧紧跟在后边,向林中跑了一段,忽然见到英子带了三头巨獒朝我们奔了过来。

  见她没事,我才把提着的心放下:“大妹子,是你开枪吗?发现什么了吗?”

  英子脸色刷白,跑得气喘吁吁:“哎呀妈呀……可吓死我了,我在前边那旮旯发现几个窝棚,进去一看吧,老吓人了,全是死人,黑乎乎的都烂了,我开头没瞅清楚,还以为是野人呢,就放了一枪,最后到底是啥人的尸体我也没看清楚。”

  我这才明白,别看英子虎了吧唧的,原来也有弱点——她最怕死尸,还以为她在森林里天不怕地不怕呢。

  不过在这中蒙边境的深山老林里发现死尸,还有窝棚,这本身就够不可思议了,既然盖了窝棚就说明他们是住在这里,那些死者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会住在这没有人烟的大山深处?

  还是过去看看吧,说不定还能找到点线索。我心中隐隐约约觉得他们和以前在这里失踪的那批盗墓者有关系。

  英子引领我们到了她发现的那几个窝棚处,这些窝棚非常粗糙,用泥和稻草混合搭建,也用了少量的木料,都建在树木最密集的地方,颜色也很隐蔽,如果不在近处很难发现。

  我们爬进了其中一个窝棚,见里面有不少兽皮,在角落处果然有三具尸体,尸体由于过度的腐烂而呈现黑色,肌肉几乎烂没了,皮肤干瘪,眼眶和鼻孔里时不时的有蛆虫蚂蚁爬进爬出。我心想这该不会就是传说中野人沟的那些野人吧。

  胖子凑到跟前看了两眼,对我说:“老胡,我说怎么野人沟里见不到野人呢,原来都已经老死了。”

  我点头说道:“奇怪的是这些野人的工具很先进,你看他们还穿着衣服,哪有穿衣服的野人呢?我怎么觉得这衣服这么眼熟呢?”

  死尸身上都穿着呢子大衣,穿的年头多了,估计得有几十年之久,都已破烂肮脏得不成样子,但是从款式上看,总让人觉得好像在哪见过。

  我发现最里边的那具尸体衣服领子上似乎有一个金属的东西,我把它摘了下来,抹去上面的污渍,像是个军服上的领花,但是绝不是中国军队的。

  这时胖子也找到一样东西,从角落里摸到一把战刀,他使了好大力气,最后“噌”的一声把刀抽了出来,这刀的钢口极好,隔了这么多年,仍然光可鉴人,看来主人生前对这把刀非常爱惜,肯定时不时地擦拭。

  我一看这刀就明白了,他娘的原来传说中的野人就是这几个日本鬼子啊。

  胖子却想不通,日本战败投降之后不是都回国了吗?这些小鬼子怎么没走?

  我说这也不奇怪,你对历史上的事知道得太少,暴露了你不学无术的本质。胖子说你别废话,赶紧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以我的推测,当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前夕,苏联的机械化大军南下进攻驻扎在中国东北的关东军,把号称日军最精锐的百万关东军打得土崩瓦解,有些鬼子被打散了,流落到森林深处,不敢出去,又与外界失去了联络,不知道日本已经战败投降的事情,所以就一直躲藏在森林里,直到老死在了这里。有人在这见到了几个疑神疑鬼躲躲藏藏的日本鬼子,他们的衣服早就脏得不成样子,在森林里住着也不刮胡子,那不就把他们当成野人了吗?

  其实我也是凭空推断,真正的原因怎么回事,除非这几个鬼子活过来自己交代,否则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真相了。经过我这么一说,胖子英子俩人就能理解了。

  英子说:“小日本鬼子指定是迷路了,别看这是森林边缘,但是往北全是大草原,还有大泥淖子(一种全是泥的沼泽),北边根本走不出去;往南就是原始森林,没有狗带着,最有经验的老猎人都别想走出去,真是活该。”

  我翻了翻这些死尸的物品,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翻到半截突然想到,四十年代末来这盗墓的那些人会不会是碰上日本鬼子,被杀害了?

  正想着,忽然从一个军用随行包里发现了一个笔记本,写的都是日文,纸张发黄,上面的字迹尚可辨认,不过三个人中没人懂日语,好在里面有不少汉字,不过日文汉字和中文意思相去甚远,有些意思甚至相反(举个例子,比如日文汉字中“留守”这个词,和汉字字面的意思就背道而驰,是“外出”的意思),即使是这样,把这些词连起来,还是差不多能看明白一半,再加上一些我们主观的推测,其大概的意思就是说:

  东宁的关东军主力被苏军部队击溃,并木少佐带剩余的一个小队的士兵(关东军甲种师团中,一个小队的编制规模为120-200名士兵),逃往黑风口的一座秘密地下要塞,准备和要塞中的其余关东军汇合,同苏联人进行最后的决战,以玉碎报效天皇。结果快抵达的时候踩破了大烟泡,唯一一个知道要塞位置的士兵和带路的向导掉进去淹死了,剩下的人始终没找到秘密要塞的入口,想往回走又迷了路,也没有通讯器材,只好在深山里住了下来,这一住就是三十几年,一个一个地相继死去……后边就没了,估计写字的人写到这里的时候就死了。

  我把笔记本扔在一边,现在没空看这些破烂了,山谷里的墓墙已经腐蚀得差不多了,赶紧回去,拿东西走人,不要再管这些日本鬼子了,反正都已经快腐烂没了。胖子说这刀可归我了,当年我家里有好几把佐官刀,文革时都给抄走了,我还想收藏一把呢。我劝他说这是管制刀具,你带不上火车,等回了北京去旧物市场看看有没有,给你买把新的。



  第十三章 鬼吹灯

  我们三人赶回野人沟的古墓,活干得已经差不多了,用工兵铲切了几下,墓墙上就被破出一个大洞,我用手电照了一下,里面空间还不小,这个洞距离墓室的地面还有一米多的落差,胖子大喜,挽起袖子就想进去,我将他一把拉住:“你不要命了。去,抓几只麻雀去,先把麻雀装鸟笼子里,放进墓里测测空气质量再说。”

  在林子里麻雀很好抓,不像人口密集的地方,都精了。用最简单的陷阱,撒几粒小米,上边把我们做饭的锅倒着支起来,人躲在远处,看见麻雀进到锅下边吃米,一拉绳把支锅的木头拽倒,锅扣下来,就抓住了。

  一次就抓了三只,我先把其中一只装进鸟笼子,在笼子上拴了根绳子扔进下面的墓室深处,抽了两支烟,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把鸟笼子拉了上来,一看那小麻雀翻着白眼,已经不行了。

  这处墓穴封闭在地下数百年,里面空气不流通,尸体凡是腐烂之前,都必先膨胀,充满尸气,随后皮肉内脏才由内而外开始腐烂,墓室里虽然说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真空环境,但是如果不通风的话,里面腐尸的臭气还是会憋在其中,就算隔了几百年也不会散尽,就算没有尸气,只是几百年不曾流动过的空气,也会形成对人体有害的毒气,人一旦吸入这种有毒气体,轻则头昏脑胀,重则中毒身亡,除非配备有防毒面具。在这一环节上,半点大意不得。

  看来墓中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被山风吹净毒气,于是我们回到山坡上吃了些干粮肉干,昨天一夜没睡,今天又干了不少活,都很疲倦了,但是一想起墓中的行货,倦意也就一扫而光了。这是我们头一次动手,最好能整出点值钱的东西。以前我对盗墓的认识都只停留在理论阶段,今天这一实践,还真不算难,当然这也和我们选取的目标有关系。金国女真人在当时属于未开化的蛮族,他们建的这处墓穴几乎完全照搬北宋的形式,规模很小,估计也是俘虏来的宋朝工匠所筑,毕竟那天宝龙火琉璃顶工艺是很复杂的,没有高超的手艺很难搭出来,稍有偏差,就会把修坟的人烧死在里面。

  吃完了干粮,看看天色不早,想来那墓中的空气也换得差不多了,我们都担心晚上再被那地下洞穴里的怪物袭击,急于早些取了东西走人,于是带上器械,又重新下到野人沟的山谷里。

  这次仍然先放了麻雀进去,见麻雀被取出来后仍然活蹦乱跳,看来已经没问题了,我同胖子两人喝了几口烧酒,以壮胆色。戴上了口罩手套,脖子上挂了摸金符,怀中揣上黑驴蹄子和糯米,拿了手电筒,腰里挂上工兵铲就要动身进入古墓。

  英子见状急忙拉住我说:“带我也进去看看呗,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古墓里是啥样呢。”

  我说:“古墓里没什么别的,就是古尸和陪葬品,有什么可看的,其实我这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以前从来都没进去过。再说你不是怕死人吗?怎么现在又不怕了?”

  英子好奇心很强,看我和胖子搞得挺神秘的,更是心痒,非要进去不可。我一想,反正这荒山野岭的,也不用人放风(盗墓贼很少一个人单干,一般都是三人一组,一个挖土的,因为坑外不能堆土,所以还有一个专门去散土,另有一个在远处放风),让她进去参观参观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给英子也找了副口罩带上,嘱咐了她几句,进去之后千万别把口罩取下来,第一里面的空气质量不好;第二活人的气息不能留在墓里,不吉利;第三,不能对着古尸呼气,万一诈了尸那可是麻烦得紧。虽然这都是迷信传说,但是这些规矩从几千年前传到今天,不管怎么说,都有一定的道理,咱们小心无大过,一切都按老例儿来就是了。

  胖子早就焦躁起来:“胡八一,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了,你要不敢下去,让胖爷我自己去,你们就等着数钱吧。”

  我说去你娘的,你下去连棺椁可能都找不着,得了,咱也别绊嘴了,天都快黑了,赶紧干活。

  墓墙上被我们挖开的洞距离墓室的地面只有近一米,用不着绳索,直接就能下去,我脚一落地,心中也不由得有些紧张。

  墓室的面积不大,顶多有三十平米见方,看样子是按照活人宅院设计的,有主室、后室、两间耳室。我们进来的位置刚好是个耳室,墓主的棺椁就停在主室正中央。

  没有墓床,主室中间挖了个浅坑,黑沉沉的棺椁就放在坑中,半截露在上边,这是个墓中墓。

  主室角落里堆着几具骸骨,头骨上凹陷开裂,有明显的钝器敲击痕迹,可能都是用来殉葬的俘虏或是妻妾仆从。我们不考古,这些就不愿去理会了。

  英子忽然拉住我的胳膊:“胡哥,你看这墙上还有画呢。”

  我用手电往英子所说的墓墙上照去,果然是用彩绘浮雕着一幅幅的图画,画中人物形貌古朴,栩栩如生。年代虽久,色彩依然鲜艳,不过随着流动的空气进入墓室,过不了多久这些壁画就会退色。

  胖子赞叹道:“看来这墓里的死人在古代可能还是个画家。”

  我说你别不懂装懂行吗,在唐宋年间,王侯墓中多数都有壁画,用来记述墓主生平的重大事迹,咱们且看看这里埋的是什么人物。

  壁画一共八幅,我们按顺序看了一遍。这些画有的画着林中射猎的场景,有的是在殿堂中同朋友饮酒,有的画着出征的场面,有的画着押解俘虏的情形,最后一幅绘有封侯的场景,每幅壁画中都有一个头戴狐裘的男子,应该就是墓中埋的墓主,看来这是个将军墓,至少是个万户侯。

  当年金兵南下灭宋,着实劫掠了大笔金银财宝,这位金将说不定就把他的一些战利品一并带入了地下,反正也都是我们汉人的宝贝,那我们可就不客气了。

  三人先在墓室里转了一遭,两处耳室都是些瓷罐瓦盆之类的器物,后室有四具马骨和一些盔甲兵器,此外就没什么多余的东西了,看来金人不厚葬,我多少有些失望。在东南角点上支蜡烛,三人一起来到主室的棺椁前,有枣没枣就看这一竿子了。

  墓主的棺椁体积不小,是红木黑漆,上面绘着金色的纹饰,颜色和造型非常古怪,这应该是和女真族的民族图腾之类有关。我摸了摸棺板,很厚实,一般穷人用不起这么厚的棺材,能有口薄棺就不错了,混得再次的就拿草席卷了随便埋地里。

  棺木中的极品是阴沉木的树窨,也就是树心,一棵阴沉木从生长到成材再到埋入地下成形,至少需要几千年的时间,这种极品可遇而不可求,只有皇室才能享用。尸体装在阴沉木的树窨里面埋入地下,肉身永远不会腐烂,比水晶造的防腐棺材都值钱,比冰箱的保鲜功能还管用。其次就是椴红木、千年柏木,树心越厚越有价值,第一是防止尸体腐烂,第二是不生虫子,能有效地防止蛆虫蚂蚁咬噬,不像普通的木料,用不了多久就被虫蚁蛀烂了,哪个墓主也不希望自己死后的尸身让虫子吃,那种情形想想都恶心,所以贵族们的棺椁木料都有严格要求。

  我们面前的这具棺椁的木料,虽不及皇室宗亲,也算得上极奢侈了。我用工兵铲插进棺板的缝隙中,用力撬动,没想到钉得牢固,连加了两次力都没撬开。

  胖子也抽出家伙上来帮忙,两人合力,棺椁发出“嘎吱吱吱”的响声,终于撬开了一条大缝,我们又变换位置,一个接一个地把棺材钉都撬了起来。

  这墓中很干燥,墓墙防水性很好,头上的琉璃瓦也不渗水,再加上野人沟的雨水大部分都被落叶层吸收了,所以棺材中的灰尘不少。这一动使得灰尘飞舞,虽然戴着大口罩,我们还是被呛得不断咳嗽,回去说什么也得准备几副防毒面具,要不然早晚得呛出毛病来。

  胖子想去推开棺材盖子,我突然想吓唬吓唬他,搞点恶作剧,于是拉住他的胳膊说:“胖子,你猜这棺材里有什么?”

  胖子说:“我哪知道啊,反正里边的东西掏出来能换人民币……还能换全国粮票。”

  我故意压低声音说:“我以前听我祖父给我讲过一段《太平广记》里的故事,里面也是说两个盗墓的,一胖一瘦,他们在古墓里挖出一口大棺材,无论他们使出刀砍斧劈各种办法,那棺材却说什么也整不开。其中一个胖盗墓贼会念《大悲咒》,他就对着棺材念了一段,结果那棺材盖自动开了一条缝……从里面伸出来一条长满绿毛的胳膊……”

  胖子倒没害怕,可把英子吓得不轻,一下躲在胖子后边:“胡哥,你可别瞎扯了,也不看这是啥地方,想吓死人啊。”

  胖子除了有恐高症之外,还真是什么都不怕,当年在学校跟别的小孩打架,就属他手黑。此时胖子面无惧色,丝毫不为我的恐吓所动,一派大义凛然的表情:“英子大妹子,你别听他的,这小子就是想吓唬我,也不看胖爷是谁,TMD我怕过什么啊我,你让他接着说。”

  我接着说道:“那条长满绿毛的胳膊,手指甲有三寸多长,一把抓住了念《大悲咒》的那个胖盗墓贼,将他拉进了棺材中,棺板随即合拢起来,只听里面传来一声声的惨叫,吓得另外一个盗墓贼扭头就跑……”

  胖子咧着嘴干笑了几声,笑得有点勉强,估计他心里也犯嘀咕了,但是硬要充好汉,走上前去和我一起推动棺板,结果我们用力太猛,一下把棺板整个推到了地上,棺椁中的事物一览无余。

  一具身材高大的男尸躺在里面,他尸体的水分已经蒸发了,只剩下酱紫色的干皮包着骨头架子,隔了将近千年,这已经算是保存得比较完好了(像湖南马王堆出土的湿尸是属于极罕见的,千里无一),五官虽然塌陷,眼睛鼻子都变成了黑色凹洞,但是面目仍然依稀可辨,约有四五十岁,头戴朝天冠,身穿红色镶蓝边的金丝绣袍,脚穿踏云靴,双手放在胸前。

  英子从胖子身后伸出头往里面看了一眼,惊叫一声:“哎呀妈呀,老吓人了。”赶紧把视线移开,不敢再看。

  她这么一叫,我头皮也跟着发麻,但是棺椁都打开了,还能扭头跑出去吗?硬着头皮上吧。我双手合十对棺中的古尸拜了三拜:“我们缺衣少食,迫不得已,借几件行货换些小钱用度,得罪勿怪了,反正您早已经该上天上天,该入地入地,该去哪就去哪了。尘归尘,土归土,钱财珠宝皆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您留下这些财物也没什么大用。我们盗亦有道,取走之后,必定将大部分用于修桥铺路改善人民生活,学习雷锋好榜样,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

  我还有半段词没来得及说,胖子却早已按捺不住,伸手进去在棺中乱摸,我赶紧提醒他说:“你他娘的下手轻点,别把尸身碰坏了。”

  胖子哪里肯听,自打进了墓室就没发现什么值钱的东西,除了几个破旧的坛坛罐罐之外,就是陪葬的人畜遗骸,费了这么大周折,就看墓主的棺中有什么好东西了。

  我见劝他也没用,干脆我也别费口舌了,跟他一起翻看棺中的物品,古尸身边放的仍然是些瓷器。我当时对古玩了解得并不多,尤其是瓷器,只见过几件北宋青花瓷,对于瓷器的价值工艺历史等一概不懂,我只知道黄金有价玉无价,一门心思地想找几块古玉出来,顺手把瓷器都扔在一旁。天见可怜,总算在古尸的手里找出来两块玉璧,颜色翠绿,雕成两只像蝴蝶又非蝴蝶的蛾子形状。

  我们把这对玉璧看了半天,也说不出这是个什么东西,我只知道这可能是翡翠的,北宋以前的东西,应该是件好东西,要不然墓主怎么临死还把它握在手里呢。估计怎么着也能值几万吧。那可真不少了,当时全国也没几个万元户啊,具体值多少钱回去还得让大金牙这行家鉴定鉴定,联络个港商台胞什么的卖出去。

  胖子觉得不太满意,想去掰开古尸的嘴看看有没有金牙,我说差不多就行了,事别做得太绝了,给人家留下点,我们又把棺中的瓷器挑了几件好看的取出来,把那些没颜色图案的都放回原处。

  取完东西,又把棺材盖子抬起来重新盖好,这次虽然没有预先所想的那样满载而归,但是总算没有空手而回,我对他们说道:“差不多了,咱们赶紧出去,把墓墙给补好了就打道回府。”说完转身就想要出去,却忽然发现墙角的蜡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悄无声息地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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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红犼

  胖子英子也看到了,他们的脸上虽然戴着口罩,但是露在外边的额头上全是冷汗,我的全身上下也都出了一层白毛汗,我有点后悔之前把鬼吹灯渲染得那么恐怖。

  我看了看身后的棺椁,盖子被我们重新盖好钉上了,一点动静也没有,难道这世界上真的有鬼不成?

  站在我身旁的英子最怕死尸和鬼,当下伸手就要拉掉自己的口罩,我忙按住她的手说:“不能摘口罩,你想干什么?”

  英子想吹口哨招呼猎狗们进来,我拍拍她的肩膀说:“别怕,还不到那时候,再说狗也没办法咬鬼啊。”

  胖子走过去瞧了瞧地上的蜡烛,回头问我:“老胡,你买的蜡烛是多少钱一支的?”

  蜡烛是我在北京买了带来的,价钱是多少,我买东西的时候还真没太在意,可能是二分钱一根的吧。

  胖子抱怨道:“你就不会买五分钱一支的吗?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能买便宜货!”

  我挠挠头说:“那下次我买进口的,美国日本德国的哪个贵我买哪个,不过现在蜡烛已经灭了,你就别当事后诸葛亮了,咱们是不是把东西原封不动地放回去?”

  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到手这么几件东西,现在要全都放回去,我和胖子心里都不大情愿,那不成了汤圆不是汤圆——整个一白丸(玩)了吗?

  胖子浑不吝,认为就算真有鬼出来,便一顿铲子拍得他满地找牙,这几件东西胖爷今天全收了,想要放回去,除非出来个鬼把胖爷练趴下,否则门儿都没有。

  英子觉得还是把东西全放回去比较好,咱们几个都不会降妖捉鬼的法术,万一真惹出鬼怪来,咱们仨有一个算一个,谁都甭想活着从墓里出去。

  我还没说话,他们两个就先争执起来,最后他们都同意了我折衷的办法,把蜡烛重新点上,随便放几件瓷器回去,看看蜡烛还灭不灭,如果还灭,咱们就再放一件回去,要实在不行,咱们就只取走那两块玉,别的瓷器全都留下。也许刚才蜡烛熄灭,是因为墓室外的山风灌进来吹灭的。要是不带点东西出去,别说对不住咱们这一番辛苦,面子上可也有点挂不住了。

  胖子一拍大腿:“成,我看成,就这么着了,我先放个小件的瓷器回去,老胡你去再把蜡烛点上,要是再灭了,咱就只当是看不见了。”

  和墓主讨价还价这种事,可能我是第一个发明的,如果前朝的摸金校尉们地下有知,非气得从墓里爬出来掐我不可,真是愧对祖师爷了。不过现在是改革开放,我们都应该顺应历史的潮流,不能固守那些传统死板的规矩,经济要搞活,思想也要搞活,思想不搞活,经济怎么能搞活?

  我一边给自己找理由开脱,一边取出火柴把墙角的蜡烛点亮,这时胖子已经把一件三彩水纹的瓷瓶放在了棺椁上边,他图省事,懒得再搬开棺材盖子,直接给摆到了棺板上,走回来对我说:“这回没问题了,这蜡烛不是没灭吗?咱是不是该演《沙家浜》第六幕了?”

  我忽然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情况,紧张之余,听了胖子说话一时没反应过来,反问道:“什么他娘的第六幕?”

  胖子给了我一个脑锛儿:“想什么呢?《沙家浜》第六幕——撤退啊!”

  我没心思理会他的话,对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指了指地上的蜡烛小声说:“这蜡烛的火苗……怎么是他娘的绿色的?”

  那火焰正发出碧绿碧绿的光芒,绿色的火光照得人脸上都发青了,胖子和英子俩人也凑过来看,见了这种情况,也都面面相觑,做声不得。蜡烛绿油油的火苗闪了两闪,在没有任何外力的作用下“噗”地熄灭了。

  我心知不好,真是太不走运,头一次摸金就撞到了大粽子,一手一个拉起胖子英子二人的胳膊,向着盗洞就跑,无论如何先爬出去再说,我可不想留在这给金国的番狗做殉葬品。

  眼瞅着就要到洞口了,身后一阵劲风扑来,若不躲闪,肯定会被击个正着,我们三个人急忙一低头趴在地上,先是“呼”的一声,胖子放在棺盖上的水纹瓷瓶从我们头上飞过,撞在盗洞的边缘上碎成无数粉末,随后又是“砰”的一声巨响,原本被重新钉好的棺材盖子猛地嵌进了有盗洞的墓墙上。

  墓墙是用北宋宫廷秘方调配的夯土层,硬如磐石,但是那棺板也极厚重,被难以想象的巨大力量掷出,平平地嵌进了墓墙里,出口被封死了,要想用工兵铲挖破棺板还需费一番力气,不是片刻之工。

  把棺板拍进墓墙,这得多大的劲儿啊,这要是慢了一点,被撞到脑袋上,焉有命在?胖子虽然胆大,此刻也吓得心惊肉跳:“老胡,你快去跟他商量商量,东西咱再多给他留几件,翻脸动起手来对谁都不好……毕竟是以和为贵嘛。”

  第一次就出师不利,我心中无明火起,又犯了老毛病,变得冲动起来,转过身去把英子挡在后边,一手摸出怀中的黑驴蹄子,一手拎着工兵铲对胖子说道:“商量个屁,门都给咱堵死了,摆明了是想让咱们留下来陪葬,今天这对古玉胡爷我还就拿定了,操他NND看谁狠,抄家伙上!跟这死鬼拼了。”

  此时主室内没了盖子的棺椁已经整个竖了起来,里面的古尸原本酱紫色的干皮上,不知在什么时候,竟然长出了一层厚厚的红毛……

  我见状也倒吸了一口冷气,刚才拉开架式要过去拼命的劲头消了一半,以前曾听说僵尸会长白毛黑毛,称为白凶黑凶,还听传说里有带毒的尸妖是长绿毛的,这长红毛的却是什么?

  这难道才是传说中的“红犼”?这是生活在外蒙草原上的一种猛兽,身硬如铁,喜欢在地下挖洞,当代并不多见,只是听过一些传闻,难道这古墓下边是它的老窝?

  这次太大意了,本来看这么小的一个墓,避开上面的机关也就是了,没想到在里面会遇到“红毛大粽子”。我们的猎枪没带进来,挖开的盗洞也被堵得严严实实,没办法招呼大狗们下来帮忙,猎犬和猎枪是我们在森林中倚若长城的防身之物,如今却只能凭手中的德式工兵铲和黑驴蹄子跟它斗上一斗了。

  只见那红犼就连脸上也生出了红毛,更是辨不清面目,火杂杂的如同一只红色大猿猴,两臂一振,从棺椁中跳了出来,一跳就是两米多远,无声无息的来势如风,只三两下就跳到我们面前,伸出十根钢刺似的利爪猛扑过来。

  万万想不到红犼的动作这么快,此时千钧一发,也无暇多想,斗室之中,没有周旋的余地,只有不退反进,以攻为守。我和胖子是相同的想法,管它是个什么东西,先拍扁了它再说,二人发一声喊,抡起工兵铲劈头盖脸地砸向红犼。

  红犼动作奇快,双臂横扫,我们只觉手中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撞击,虎口发麻再也拿捏不住,工兵铲像两片树叶般被狂风吹上半空,当当两声插进了墓室的琉璃顶,上面虽然黑暗,但是只听声音也能断定,受到这么大的撞击,头上的天宝龙火琉璃顶随时会塌。

  那西域火龙油非同小可,一旦泼将下来,墓室中就会玉石俱焚,这个墓算是毁定了,要想逃出去,必须短时间内解决战斗,不过赤手空拳谈何容易。

  众人失了器械,如今只能设法避开红犼的扑击,向摆放盔甲马骨的后室跑去。

  墓室中本无灯光,全凭手电筒照明,这一跑起来更看不清脚下,就在离后室门前几步远的地方,胖子不小心踩到了墙边的罐子,哎哟一声扑倒在地。

  那红犼已经如影随行地扑了上来,发出一声像夜猫子啼哭般的怪叫扑向胖子。这凄厉的叫声在狭窄的墓室中回荡,说不出来的恐怖刺耳,听得人心烦意乱,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发过誓,绝不让我的任何一个战友死在我前边,此刻见胖子性命只在呼吸之间,哪里还管得了什么危险,飞起一脚,正踹中红犼的胸口,这一腿如中钢板,疼得我直吸凉气,腿骨好悬没折了。

  红犼受到攻击,便丢下胖子不管,旋即恶狠狠探出怪爪插向我的脑袋,我把手中的电筒迎面掷向红犼,一个前滚翻从它腋下滚过,避开了它的利爪。这时我身处的位置是个死角,墙角和背对着我的红犼形成了一个三角形把我堵在中间,如果给它机会让它再转过身来扑我,就万万难以抵挡。

  玩命的勾当我这辈子已不知做过多少次了,越是面临绝境越是需要冷静,这“红毛大粽子”有形有质,无非就是一身蛮力,刀枪不入,是只野兽,又不是鬼,我怕它个球。当下更不多想,纵身一跃跳到了红犼的背上,鼻中所闻全是腥臭之气,多亏戴着口罩,不然还没动手,就先被它熏晕了。

  没了手电筒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那红犼四肢僵硬,不能反手来抓我,只是不停地甩动身体,想把我甩掉。

  我一只手牢牢搂住红犼的脖子,另一只手抓住黑驴蹄子往它嘴里就塞,在它脸上胡乱摁了半天,也没找到它的嘴在哪,自己反而被它甩得头晕眼花,眼前金星乱闪,暗道不妙,再甩两下我就先掉下去了。

  黑暗中忽然眼前灯光一闪,我以为是眼睛花了,定睛再看,原来是胖子和英子俩人嘴中叼着手电筒照明,手中抬着一支从后室取出来的大狼牙棒冲了过来,他们这是想硬碰硬啊,我急忙从红犼的背上跳了下来。

  那狼牙棒重达数十斤,在冷兵器时代属于超重型单兵武器,刚进入古墓的时候,我们在后室见到过它和其余的一些兵器、盔甲、马骨都堆在地上,估计都是墓主生前上阵所用的。

  这些兵器虽已长了青绿色铜花,但是狼牙棒并不是依靠锋利的尖刃伤敌,纯粹是以足够的力量使用重量去砸击对方。胖子英子分别在左右两侧,用四只手抬起狼牙棒,把狼牙棒当作寺庙里撞钟的钟锤,猛撞红犼的前胸,这数十斤的大狼牙棒再加上两人的助跑,冲击力着实不小,嗵的一下便把红犼撞翻在地。

  两个人这一下用力过度,累得大口喘气,我似乎都能听到他们两个剧烈的心跳声。

  我在旁边赞道:“好样的,没想到你们俩竟然这么大的力气,回去给你们记一功……”

  话音刚落,那红犼的身体竟然像是装了弹簧一样,又从地上弹了起来,我破口大骂:“我操,真他娘的是蒸不熟,煮不烂啊,胖子,再给它狠狠地来一下,这回对准了脑袋撞。”

  胖子也发起飙来,这回他不用英子帮手,独自运起蛮力举起狼牙棒猛撞红犼,没想到这次没能得手,正好红犼向前一跳,反倒把那狼牙棒撞得飞进了后室,胖子也被掀了个屁股蹲儿,双手虎口震裂,全是鲜血,疼得哇哇大叫。

  我心念一动,工兵铲都插到顶棚上去了,要是想打开被棺材盖子封堵的墓门,正好可以用狼牙棒撞击,先去后室把狼牙棒取回来,引开红犼,打破棺板冲出去,外边空间广大,有又猎枪猎狗,怎么折腾都行,留在这狭窄的墓室里如何施展得开。

  我拉起坐在地上的胖子,三个人逃入古墓的后室,后室是配室,比起主室还要低出一块,我下去之后用电筒四下里一照,只见那狼牙棒被红犼的巨大力量甩出,把后室的墓墙撞出好大一洞来。怎么会是洞而不是坑,难道这后边还有空间?曾经听说过有些古墓里面有隐藏的墓室,莫非此间就是一处密室?这回可真是看走眼了。

  墓墙上被狼牙棒撞出的窟窿里黑洞洞的,用手电筒一照深不见底,似乎空间极大,是条长长的通道。

  我正自惊奇,那红犼已夹着一阵阴风扑进了后室,我们三个哪敢怠慢,倒转狼牙棒想把它顶出去,然后冲出后室去砸棺板,怎料这家伙的力量远远超乎想象,它双臂一抬,不下千钧之力,我们三个人虽然用尽力气,狼牙棒仍然又被击飞出去,在半空翻了一圈,再一次击中身后的墓墙。

  这下墙壁上破裂的窟窿更大,此时无路可走,我们只得退进了墓墙后边的密室之中,竖起狼牙棒准备接着再斗。

  红犼却不再追赶,只是在后室中转圈,我长出了一口气,用手电筒照了照胖子和英子的脸,除了胖子的手震破了之外,他们都没受什么伤。回思刚才在墓室中的一连串恶斗,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分钟,那真可以说是在鬼门关里转了两圈。

  英子忽道:“你们看看这墙上咋还有字呢?这写的是啥啊?”

  我们顺着英子的手电筒光线向墙壁上看去,只见有个红色的路标,上面写着“满蒙黑风口要塞地下格纳库”一排大字。

  我和胖子对望了一眼:“关东军的秘密要塞?”想不到鬼子要塞的地下通道和古墓的后室只有一墙之隔,再向里边偏半米,早就把古墓挖开了。若不是狼牙棒被猛撞到墓墙上,可能永远都不会有人发现这座深深隐藏在地下的军事要塞了。

  尚未来得及细看,古墓后室和要塞相隔的那一面墙壁轰然倒塌,红犼已经从墓室的破墙里面跳了出来。

  胖子大骂:“我操,属他妈狗皮膏药的,还粘上了!”说罢抓起狼牙棒就想冲过去。

  我急忙拦住他说:“别跟它死磕,先找路跑出去再想办法。”三人往里就跑。地下要塞的通道极宽广,地面都是水泥的,完全可以走装甲车,只是这通道又长又宽,没遮没拦,那红犼来得又极快,顷刻已跳至众人身后。

  我想把黑驴蹄子扔出去阻它一阻,伸手在身上乱摸,忽然摸到口袋里还有不少糯米,听说古代摸金校尉们进古墓都要带上糯米,如果中了尸气可以用来拔毒,现在也可以当作暗器砸它一砸。

  只觉身后阴风阵阵,恶臭扑鼻,我从兜中抓了一把糯米反手撒向红犼,这一大把糯米如同天女散花一般尽数落在了它的脸上,它浑然不觉,只是停了一停,便径直跳将过来。

  此时我们已经跑到了地下要塞的通道尽头,格纳库(仓库)半开着的大铁门就在面前,想是那些关东军撤退得非常匆忙,铁门没有上锁,但是三十几年没有开阖,轴承都快锈死了,我们三个跑进仓库,各自咬牙瞪眼,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终于赶在红犼进来之前把这道厚重的铁门关了起来。

  红犼就算真是铜头铁臂也进不来了,就连它的撞门声在里面都听不到。这种军事设施的仓库大门,都是防爆炸冲击波的设计,在铁板钢板之间还加了两层棉被,可以吸收冲击力。当年日本鬼子让美国空军炸成了惊弓之鸟,就连地下要塞也都建成了抵御大型航空炸弹的构造。那怪兽就算再厉害,也没有美军的高爆炸弹威力大。我们在这里算是暂时安全了,不过怎么出去还是件很伤脑筋的事。



  第十五章 关东军地下要塞

  我坐在地上喘了几口气,用手电筒照了照周围,这个仓库着实不小,各种物资堆积如山,这么大的空间,怎么在外边一点痕迹都没发现。我按刚才跑动的方向和距离推算了一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野人沟西侧的山丘里面整个都被掏空建成地下要塞了。越想越觉得没错,日本对满洲的经营可以说是倾尽了国力,维持整个战局的重型工业基地,几乎都设在满洲,尤其是日本本土遭到美军空袭之后,满洲更成了日本的战略大后方,为了巩固防御,特别是针对北边的苏联,关东军在满洲修建了无数的地下要塞,都是永久性防御工事。这个地方虽然属于内蒙,但是当年也是日军的占领区,日本高层认为守满不守蒙,如同守河不守滩,在中蒙边境建立满洲的外围防御设施也是理所当然。

  黑风口是兵家必争之地,如果苏联的大军从草原攻过来,这是必经之地,不过最后苏联人还是选择从满洲方面进攻,这座苦心经营的地下要塞也就没有任何战略意义了。想必是要塞中的守军在电台里收到了天皇的告全体国民书之后,知道了无条件投降的消息,军心涣散,自杀的自杀,跑路的跑路了。

  胖子站起来揉了揉屁股,在墓室里摔得着实不轻,从衣服上扯了两块布,让英子帮他把手上的伤口包扎上,胖子全身都疼,破口大骂外边的红犼。

  胖子摸出从古尸手中抠出来的两块玉璧:“就不还它,想要回去也行,拿两万块钱来,没钱粮票也行,哎……老胡你看这玉怎么回事?”

  我接过来一看,原本翠绿色的玉璧,现在却已经变作了淡黄色,这是怎么回事我也说不清楚,现在才感到自己的阅历和知识实在太有限了,前一段时间还有点自我膨胀,现在看来还得继续学习。

  不过这件东西我们拿都已经拿了,怕也没用,我站起身来招呼他们两个行动:“咱们到里边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枪支弹药,最好能有辆坦克,开出去把那红毛怪压成肉饼。”

  胖子问我:“你有军事常识没有?这里边不可能有坦克。”

  我说:“有没有咱先进去看看,其实就是真有坦克恐怕也开不了,这都快四十年了,这么久的时间,就算是天天做保养也早就该报废了。”

  格纳库里边的通道错综复杂,犹如迷宫,为了避免迷路,我们溜着墙边向前寻找出口。

  地下要塞的通道和格纳库都是圆弧的顶子,很高,这是种防渗水的构造,用手电向上照,可以看到上边安装着一盏盏的应急灯和一道道的管线,如果能找到发电机的话,应该可以想办法让这些灯亮起来。

  没走多远,就在墙壁上看到一幅要塞平面地图,上面标注了一些主要通道、交通壕、仓库、藏兵洞、淋浴室、兵舍、休息室、粮秣库、排水管、发电所等辅助设施,至于炮位、通气孔、反击孔、观察孔、作战指挥室、隐蔽部等重要的位置则并未注明,在山丘的内部,要塞还分为三层,其结构之复杂、规模之庞大,可见当年关东军对这处军事基地的重视程度。

  我把地图从墙上取了下来,以我当工程兵在昆仑山修建过军事设施的经历,此刻有了地图在手,就不愁找不到出口了。

  这座秘密的地下要塞规模之大,超出了我的想象,其纵深竟然达到了三十公里,正面防御宽度足有六十多公里,原来野人沟两侧的山丘完全被掏空了,构成了相互依托的两个永久性支撑防御工事,中间有三条通道横穿过野人沟,把两边山丘下的要塞连成一体。我们从金国将军古墓中破墙而入的地下通道,正是这三条通道中最下边的一条。要塞两头粗中间细,两边的规模虽然大,中间只有三条通道相联,这有可能也是出于战术需要的考虑,一旦其中一边的要塞被敌军攻陷,仍然可以切断通道,固守另外一端。

  从我们所在的位置来看,离最近的一个出口并不算远,只是不知道关东军撤退的时候,有没有把要塞的出口破坏掉,否则还只能从古墓那边回去,也可以试试从通风口之类的地方爬出去。我忽然想到了我们昨晚在山坡上的事,马匹被一只地下洞穴里的怪物撕破了肚子,那处洞穴难道就是一个要塞的通风口?又被那不知面目的怪物用爪子将洞挖大借以栖身?如果那个洞真是通风口的话,就别指望从那爬出去了,洞太窄,而且也可以断定那怪物并不是我们刚才碰到的庞然大红犼。

  我把想法对英子和胖子俩人说了,让他们参谋参谋下一步怎么出去。

  胖子说:“哎,老胡,你要不提我还真给忘了,袭击咱们马匹的怪物可能把这地下要塞当老窝了,咱们这么在里边瞎转,搞不好就会碰上它,得先想点办法找几件武器防身。”

  我说:“没错,有备无患,如果万一出口被毁坏了,咱还得从古墓的盗洞里爬出去,那就得跟红犼再一次的正面冲突了。格纳库中应该有一个区域是放武器装备的,咱们去看看有没有顺手的家伙,每人拿上几样,最好能找着日军的田瓜手榴弹,这种手榴弹保质期很长,威力也不小,用来对付红毛怪正合适。”

  格纳库里堆满了各种军队制式的大衣、毯子、干电池、饭盒、防毒面具等物资,由于空气比较干燥,物资保存得还相当完好,我顺手拿起几个日军的春田式防毒面具装进包里,最后在格纳库的右侧找到了存放武器的地方。

  一拉溜的铁架子上码放着不少装有枪械的木箱,没有机枪,一水儿的都是有坂式步枪,也就是咱们俗称的“三八大盖儿”,或者“三八式”。墙边还有几门六零炮,但是附近一发炮弹也没有。

  胖子撬开一个装步枪的木箱,抓起其中的一支步枪,哗啦一声拉开枪栓,用手电筒往枪栓里照了照,对我说道:“老胡,这枪还能使,全是没拆封的新枪,机械部分都上着油,还没装过子弹。”

  我和英子也各自拿了一把枪,我把有坂式步枪举起来瞄了瞄,又扔了回去:“小日本这种破枪只有五发的容弹量,非自动枪机回转式,上弹太慢,后坐力还特别大,我用不惯。”

  英子问我道:“小鬼子这枪多好啊,贼有劲儿,以前我大伯刚参加东北民主联军的时候就用这样式的枪,胡哥你咋还不喜欢使呢?”

  我还没回答,胖子就插嘴说:“甭搭理他,他在部队天天都玩半自动武器,惯出毛病来了,这种过时的枪他当然看不上眼了。等会儿万一再碰上什么鬼怪,咱俩就在他后边站着,好好看看他空手套白狼的手段。”边说边从最下层找出一只弹药箱,打开一看,里面全是用油布包裹着的子弹,被手电的光芒映得闪着黄澄澄的金光。胖子他爹从小宠着他,从他会走路就开始给他玩枪,他上初中的时候就已经是使枪的行家了。步枪的原理大同小异,胖子以前虽然从来没用过有坂式步枪,但是一点也不觉得陌生,见有弹药,就拿起子弹熟练地压进步枪里,顺手一扣枪栓,举起来就冲我瞄准。

  我赶紧把他的枪口推开:“上了膛的枪,你就别他娘的瞎瞄了,枪口不是用来对着自己同志的,只有叛徒的枪口才朝着自己人。我不喜欢用这种枪,是因为这种三八式根本不适合近战,子弹的穿透力太大,三十米之内的距离,一枪可以射穿三四个人,除非是上了刺刀做白刃战,否则很容易伤到自己人,再加上地下要塞内部有很多钢铁设施,一旦子弹射中钢板铁板,就会产生毫无规则的跳弹,搞不好没打到敌人,就先把自己人给料理了。”

  胖子拍了拍胸脯自信地对我说道:“就咱这枪法,还不是咱吹啊,这么多年了,你是应该知道的,百步穿杨,骑马打灯都跟玩似的,怎么可能打偏了打到钢板上?不信咱一会儿在你脑袋上摆个鸡蛋试试……”

  我打断了他的话:“越说越没谱了,我长个脑袋容易吗?我这脑袋是用来思考人生的,不是用来摆个鸡蛋让你当靶子的,咱别斗闷子了行不行,看看还有什么别的武器可用。我总觉得这种步枪不是事儿,毕竟是已经被淘汰了多年的武器,步枪年头多了非常容易走火,当年我在越南前线的时候,有个帮忙运送支前物资的民工,他偷了我们缴获越南民兵的一把老式德国造,结果爬山的时候走了火,正好把我们团的一个副团长腰给打折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们把架子上的箱子一个接一个地撬开,想找几枚田瓜手榴弹,没想到在一个绘有膏药旗的木箱中翻出十几把冲锋枪。枪的造型很怪,有几分像英国的斯坦恩冲锋枪,弹匣横插在枪身的左侧,与英式斯坦恩不同的区别在于这些枪的弹匣是弯的,后边多了个木制枪托。

  英子问我:“胡哥,这是啥枪啊?咋这造型呢?是歪把子吗?”

  我拉了拉冲锋枪的枪栓,又把弹匣拔下来看了看:“这可能是日本人造的百式冲锋枪,战争后期才装备部队,生产量比较小,所以并不多见,可能是为了对付苏军才装备的。这枪可比三八式好使多了,尤其适合近战,就算发生故障也顶多就是卡壳,不会走后门和走火,你跟胖子别用步枪了,拿把冲锋枪防身。”

  英子没用过冲锋枪,不知道怎么摆弄,在旁边打着两把手电筒给我们照明,胖子找了一箱冲锋枪子弹,我和他一起往梭子里装填子弹。

  我哼着小曲把子弹一发一发地压进弹匣,现在我的心情很好,这回算他娘的发了市了,自打离了部队就再也没碰过冲锋枪,想起在部队用五六式的感觉,手心都痒痒。我正在得意之时,英子忽然一拍我的肩膀低声说道:“胡哥,我好像……瞅见一个小孩从你身后跑过去了。”

  小孩?怎么可能?这深山老林中人迹罕至,更何况这处秘密要塞隐藏得如此之深,怎么会突然平地里冒出个小孩子来?

  我们都是蹲在地上装子弹,英子持着手电筒蹲在我对面,她是无意中用手电筒的灯光一扫,看见我身后有个小孩的身影一闪而过。

  我扭过头去,用手电四下一照,身后是一条丁字形通道,一片漆黑,安静得出奇,哪里有半个小孩的踪影,我问英子:“哪有什么小孩?你虎了吧唧的是不是眼花了?”

  英子虽然胆大,但毕竟是山里的姑娘,封建迷信意识很强,此刻吓得脸色都变了:“我真没瞎咧,真的……是有个小孩从你身后的通道跑了过去,不可能看错,没有脚步声,只瞅见个小孩的身影,老快了,嗖一下就跑过去了……是不是有鬼啊?”

  追问英子详情,她却说不清楚,只说是恍惚间好像是个小女孩,不过也不敢肯定,穿什么样的衣服也没瞧清楚,大约五六岁、六七岁的样子,那小孩跑过去的方向,正好是地图上标有出口的方向。

  通道离我不过两米远,这么寂静的地方跑过去一个小孩,我不可能听不见,如此无声无息的,除非它是鬼魅。地下要塞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几十年没人进来过了,谁知道这里面藏着什么东西,今天的事已经把我们折腾得够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我当下提议,多绕些路从另一边去要塞的出口,不要从那个小孩跑过去的通道走。

  英子最怕鬼神,点头同意:“多爬十里坡,都好过撞上鬼砌墙。”

  胖子不以为然:“老胡,我发现你现在变了,自打你从部队复员之后,就不像以前那么天不怕地不怕了,畏缩不前可不像你的作风啊。怎么今天英子看见个小孩跑过去,你就要绕路?我跟你说,要绕着走,你们俩绕,我可走不动了,我就从近路过去。想当年咱们当红卫兵,上山下乡的时候,你说你怕过什么?那些年除了毛主席,你说咱服过谁?”

  我一时语塞,好像确实是胖子说的那样,以前的我是天塌下来当被盖,自从参军开始,直到对越自卫反击战,身边的战友牺牲了一个又一个,我真真切切见到了无数次的流血与死亡,实事求是地说,我现在的确变得有些婆婆妈妈,做什么事都免不了瞻前顾后。难道岁月的流逝,真的带走了我的勇气和胆量。

  我对胖子说:“咱们现在都多大岁数了,比不得从前了,咱当红卫兵那些年确实好勇斗狠,看谁不顺眼就揍谁,可那是个荒唐的年代,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可笑可悲。”

  胖子说:“可是至少在那个年代里,你战斗过,冲锋过,我真他妈看不得你现在这种吓吓叽叽的样子。你还记得你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我送给你的笔记本上写的那首长诗吗?”

  那个笔记本可能早被我擦屁股了,而且那些年胖子送给我很多笔记本,因为他老妈是后勤机关的干部,家里有的是各种笔记本,我实在记不起来有什么长诗了。

  胖子见我想不起来,便说道:“我背几句你听听。”胖子的普通话很标准,他人胖底气也足,朗诵起来,还真有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员的意思,只听他朗声说道:

  公园里一起“打游击”,课堂里一起把书念。

  咸阳路上“破四旧”,井冈山一起大串联。

  在埋葬帝修反的前夕,向那世界进军之前!

  收音机旁,我们仔细地倾听着,国防部宣战令一字一言……

  在胖子慷慨激昂地念出第一句之后,我就立刻想了起来,这是一首叙事长诗,题目叫作《向第三次世界大战中的勇士致敬》。我们太熟悉这首诗了,在我们俩当红卫兵的时候,曾一起朗诵过何止百遍千遍,那是我们最喜欢的韵律,最亲切的词语,最年轻的壮丽梦想……我的心情激动起来,忘记了身在何处,忍不住攥紧拳头,和他一同齐声朗诵:

  在这消灭最后剥削制度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我俩编在同一个班。

  我们的友谊从那里开始,早已无法计算,只知道它,比山高,比路远。

  在战壕里,我们分吃一个面包,分舐一把咸盐。

  低哼着同一支旋律,共盖着同一条军毯。

  一字字,一行行,领袖的思想,伟大的真理,我们学习了一遍又一遍。

  ……

  你记得吗?我们曾饮马顿河水,跨进乌克兰的草原,翻过乌拉尔的高原,将克里姆林宫的红星再次点燃。

  我们曾沿着公社的足迹,穿过巴黎的大街小巷,踏着《国际歌》的颤点,冲杀欧罗巴的每一个城镇,乡村,港湾。

  我们曾利用过耶路撒冷的哭墙,把基督徒恶毒的子弹阻挡,将红旗插在苏伊士河畔。

  瑞士的湖光,比萨的灯火,也门的晚霞,金边的佛殿,富士山的樱花,哈瓦那的炊烟,西班牙的红酒,黑非洲的清泉……

  这一切啊,都不曾使我们留恋。

  因为我们都有钢枪在手,重任在肩。

  多少个不眠的日日夜夜,多少个浴血的南征北战。

  就这样,我们的不可战胜的队伍,紧紧跟着红太阳,一往无前。

  听:五洲兄弟的呼声,如滚滚洪流怒浪滔天。

  看:四海奴隶的义旗,如星星之火正在燎原。

  啊,世界一片红啊!只剩下白宫一点!

  ……

  英子见我们俩说个没完,也听不懂我们说的是什么,等得不耐烦起来,打断我们的话说:“说啥呢你们?还整得劲儿劲儿的,咋说起来还没完了?现在时候不早了,不管从哪条路走咱都该动身了,你们俩愿意说等出去再说行不?”

  胖子拎起百式冲锋枪,腰里插了四五个弹匣,表情坚毅,挥手一指前方:“同志们,胜利就在前方,跟我来吧!”

  于是,胖子带头走在前边,英子居中,我殿后,三人成一路纵队,走向了英子说看见小孩跑过去的那条通道。这是一条微微倾斜向上的路,走出一百多米后又变成了向上的台阶,看样子已经是走进了野人沟的山丘内部。

  通道越来越窄,而且湿度也比下面大,身处其中呼吸不畅,有种像是被活埋的压抑感。

  三个人离得很近,不知道为什么走在前头的胖子突然停了下来。他突然停步,跟在他身后的英子没有准备,正好撞在了他背上,英子被他撞得从台阶上向后就倒,我赶紧在后边把英子扶住,我问胖子:“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停下来不继续走?”

  胖子转身叫道:“快往回跑!”他好像在前边见到什么可怕的事情,连声音都变了,刚才的那番豪情壮志已经烟消云散。

  胖子叫喊着让我们转身逃命,我隔着前边的两个人,手电的照明范围有限,只见到前边四五阶楼梯上是处很大的空间,也不晓得他究竟见到了什么,不过胖子既然这么说,肯定是有他的道理,便准备向后倒退。

  与此同时,我忽然感到后背上被几十根阴寒的钢针刺中,寒气透骨,全身如同遭到一股冰冷电流的电击,身体颤抖,失去了控制,腾地向前一跃,也不知哪来的这么大力量,把前边的胖子英子两人,一并推得向前扑倒,这条狭窄阴暗的通道缓缓倾斜向上,三个人都连滚带爬地撞进了楼梯尽头的空洞。

  我被莫名其妙地电了一下,电流似乎也传导到了其余两人身上,全冻得牙关打颤,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回事,想要说话,却又做声不得,若说是无意中碰到漏电的电线,那应该是全身发麻,怎么会有这种从骨髓里往外冷的感觉?

  万幸的是三支上了膛的冲锋枪没有在慌乱中走火,我们躺在地上,手中的手电筒还开着,借着三支电筒的光线一看,我这才知道胖子为什么转身要跑,原来这是间半天然半人工的巨大石室,到处都是绿苔,潮湿的石壁和头顶上,倒挂着无数只巨大的蝙蝠。这种蝙蝠的体形远远大过平常见到的普通蝙蝠,抱着双翅密密麻麻地挂在壁上,它们被我们这三个入侵者惊动,纷纷从睡梦中醒了过来,都露出了满口白森森的獠牙,看得人头皮发麻。

  蝙蝠的脸长得很怪,两只菱形大耳直挺挺的,圆头圆脑,鼻子也是圆的,前肢十分发达,上臂、前臂、掌骨、指骨都格外的长,牙尖爪利。我在昆仑山当工程兵的时候曾经见过这样的大蝙蝠,它们的学名叫作叶口明齿蝠,又名猪脸大蝙蝠,其生性最是嗜血,也食肉,是蝙蝠中罕见的最凶恶品种,它们喜欢生活在牧区草原的地下洞窟中,夜间出没扑食牛羊等牲畜,特别是在外蒙草原,曾经一度成灾,近十几年这种动物已经很少见了。

  还以为它们绝种了,想不到这么多猪脸大蝙蝠把关东军遗弃的地下要塞当作了老巢,它们昼伏夜出,利用地下要塞的通风孔做出口,确实没有比这里更安全舒适的巢穴了。

  有几只猪脸大蝙蝠已经率先从石壁上飞了下来,我挣扎着想爬起来,结果手一撑地就摔了一跤,地上全是蝙蝠的粪便和动物残骸,腥臭扑鼻,又粘又滑。蝙蝠粪又叫“夜明砂”,本是极珍贵的一味中药,常人得一二两已是十分的不易,此刻见到却说不出的让人厌恶。

  我放弃了从地上爬起来的念头,手指扣动扳机,用百式冲锋枪向飞过来的猪脸大蝙蝠扫射,我一开枪,另外两个人也反应过来,三支冲锋枪交叉射击,枪口喷吐的火焰、子弹的曳光,把整个石洞照得忽明忽暗,枪声和退弹声、弹壳落地声,混合在一起。

  上千只猪脸大蝙蝠都被惊动起来,这种生活在黑暗中的生物最是怕火怕光,除了被子弹射中掉到地上的,其余的如同一团团黑云,有些从我们头顶飞过,也有的顺着通风孔向上逃窜。

  冲锋枪的子弹很快就打光了,根本来不及换子弹,猪脸大蝙蝠嗖嗖嗖地从身上掠过,我们的衣服被它们的利爪和獠牙撕成一条一条,好在衣服穿得比较厚,有几下虽然伤到了皮肉,倒也伤得不深。

  这时候心理上的恐惧更加要命,我怕伤了眼睛,不敢睁眼,用一只手护住头脸,另一只手抡着冲锋枪,当作棍子一样凭空乱打,两条腿拼命地蹬踹,驱赶那些扑向自己的猪脸大蝙蝠。

  也不知过了多久,洞中渐渐安静了下来,想是那些猪脸大蝙蝠都跑没了,我摸到掉落在地上的手电筒,刚要出声询问胖子他们有没有受伤,忽然眼前一黑,一只最大的猪脸大蝙蝠悄无声息地朝我头顶扑来,它可能是这洞中一众蝙蝠的首领,隐藏在石洞的最深处,此刻后发制人,双翅一展,墙为之满。

  我手中只有一把空枪和手电筒,难以抵挡,它距离我近在咫尺,猪一般的脸上,层层的皱褶、硬毛、獠牙都看得清清楚楚,眼看就要被大蝙蝠咬到,从身旁传来一串冲锋枪的射击声,一串子弹全钉在猪脸大蝙蝠的身上,大蝙蝠落在地上扑棱了几下,当即死了。

  原来是身旁的胖子见情况紧急,换上了弹匣开枪射击,救了我一命。我长出了一口气,看看四周,除了地上还有几只中了枪没断气的大蝙蝠还在挣扎,再没有其余的蝙蝠了。

  我身上被抓破了几个口子,鲜血迸流,英子和胖子也受了些轻伤,但是都不严重。英子扯了几块衣服上的碎布给我包扎。

  我身上的伤疼得厉害,不停地咒骂,老子当年在前线,那仗打的,枪林弹雨都没蹭破半点儿皮肉,今天倒让这几只畜生在身上抓破了这么多口子……真疼。

  胖子问我:“老胡,我他妈刚才让你们往回跑,你怎么反倒把我们推了进来?”

  我把刚才的事说了一遍,只说是后背可能碰到了裸露的电线,触了电,没敢告诉他们真实的情况,因为这事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让英子看看我后背,有没有电煳了,英子扒开我后背的衣服,用手电一照:“哎呀妈呀,胡哥,你这是咋整的?不像是电的啊。”

  胖子也凑到我身后看了一眼:“你是被电着了?你后背是个黑色的手印,嗯……这手掌很小,像是小孩的。”

  真他娘的活见鬼了,敢情我们仨是让那小鬼推进这蝙蝠洞的?别让我看见它,看见它,我把它皮扒了。

  胖子正要跟我说话,他手中的手电筒却掉在了地上:“我的娘啊,老胡,英子,在格纳库里你们说我还不相信,刚才……我也看见个小孩跑了过去。”

  我和英子急忙拿起手电筒四处照射,除了蝙蝠粪便和蝙蝠尸体之外,哪有什么小孩。

  胖子指天发誓:“就TMD从你们后边跑过去了,骗你们我是孙子啊,就……就往里边跑了,我看得清楚极了,小男孩,是个小小子,穿一身绿,五六岁,脸特白……不像活人。”

  除了我之外,他们都在这地下要塞看到了小孩,怎么偏偏我没看到?不过我被后的那个小孩手印,却不能不让人起鸡皮疙瘩。胖子说是看见个男孩,英子却说在格纳库看见个小女孩,究竟是谁看错了?还是这地下要塞里边开幼儿园了?

  我们稍微收拾一下,站起身来,给冲锋枪装上新的弹匣,胖子指了指石室的一面墙壁:“那小崽子,就跑这里边去了。”说完用枪托刮开石壁上的苔藓和蝙蝠粪,里面露出半扇铁门,上边锈迹斑斑,用深红色油漆醒目地写着四个大字“立入禁止”。

  “立——入——禁——止——”胖子指着铁门上的字念了一遍又对我们说,“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这个就是说不许站着进去,想进就躺着进,这里指定是停尸房,要不然就是焚尸炉。”

  英子听了胖子的讲解说道:“啥?躺着进?原来是装死人的呀!听屯子里上岁数的人说过小鬼子整的啥焚尸炉,这铁门里八成就是焚尸炉吧。”

  我用手指关节在铁门上敲了两下,感觉门很厚重:“胖子,你别不懂装懂,这四个字的意思大概是禁止入内。我虽然不懂日语,但是军事设施我是很熟的,你们看这门下边有个很大的凹槽,里面有内六角形的螺纹,这应该是有个转盘的,想开启这扇铁门需要转动转盘,门下边的孔是排气槽,这是扇气密门,关闭铁门的时候,排气孔会自动抽出室内的空气,在里面就形成了半真空的环境,是储藏贵重物品的地方,我军的军事基地里也有同样的设施。”

  气密门的转盘早就被拆卸掉了,如果没有相应的工具,想打开这道铁门真是难于上青天。至于密室里装的是什么东西,那可就不好说了,有可能是装化学武器细菌武器之类的,这种可能性最大,为了防止化学武器泄露出现事故,通常都是存放在这种封闭的密室里。

  日本人的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虽然一向臭名昭著,但是威力不容小觑,即使是放在自然环境中,时隔多年,也照样能致人死命。我对这扇门里的东西并不感兴趣,还是看看地图,快点找到出口是正经事。

  胖子则对这扇门充满了好奇,特别是听我说有可能存放什么贵重品的话之后,更是心痒难耐,和英子俩人一起在门上一会儿敲两下,一会儿踢两脚,大有不进去看看就不消停的架式,俩人嘴里还叨咕:“这里边有啥好东西啊?哎呀,看不着太闹心了。”

  我不再去理会他们俩,自行对照地图上的出口位置,在这曾经被猪脸大蝙蝠盘据的石洞中寻找出口,按地图上绘制的地形来看,就在这石洞中,应该有一条小型通道连接着山顶的出口。

  可是找来找去,只在石洞的一端发现了大片崩塌的山石,和之前料想的一样,日军撤退时把要塞的出口都炸塌了。

  现在所处的位置,头顶上大概正好是我们在野人沟山坡上扎帐篷的所在,用手电筒可以照到石洞的顶壁上有几个大洞,这些大型通风孔,不是直上直下的,为了防止从外边攻击内部,通风孔都是修得弯弯曲曲的,蝙蝠就是从这些洞口飞到外边去的。可惜我们没有翅膀,在下边干瞪眼上不去,就算上去了也没用,成年人的身体刚好比这些通风孔大了一圈。小日本真是精明,怕敌人从通风孔爬进要塞内部,特意把洞口挖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我把胖子英子叫了过来,告诉他们出口没了,咱们要不就去再找别的出口,要不就直接拿冲锋枪回古墓那边,把红犼干掉,不能就在里边这么干耗。咱身上没带干粮,也没发现鬼子要塞里边有食品,在这么瞎转悠下去,等到饿得爬都爬不动了,就只能等死了。

  英子用脚一踢地上的大蝙蝠尸体:“实在不行了,还能吃这玩意儿,全是肉。”

  胖子连忙摇头:“要吃你们吃,我饿死也不吃,这太他妈恶心了,我估计肉都是臭的,要不就是酸的,好吃不了。对了,老胡,你说这铁门里会不会就是出口?应该有这种可能吧,咱想办法把它打开看看。”

  我想了想说:“这种可能性确实也有,因为地图上没有标出这间密室,只绘有一条连接出口的通道,不过很难精确定位,并不能肯定这门后是通道。其实要打开这道门不难,我在格纳库里看见有工具,咱们可以去找个大小合适的六角扳手。”

  英子在旁说:“回格纳库那旮旯正好整几件衣服换换,你瞅咱仨身上的埋汰劲儿的,都够十五个人看半个月了。”

  经她这一提醒,我们才发现,三个人都脏得不像样了,全身衣服上、头发上、脸上、手上,都沾满了蝙蝠粪、血、泥,臭气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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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密室

  我们便又返回了下层的格纳库,先找了几件关东军的军服和大衣换上,把脸上的泥污血渍胡乱抹了抹,每人还找了顶钢盔扣在头上。

  英子长得本来就俊,穿上军装更添俏丽,胖子在旁边喝彩道:“嘿,大妹子,你穿上日本军装,整个就是一川岛芳子啊。”

  英子不知道川岛芳子是何许人也,以为胖子在夸她,还很受用,我告诉英子:“他是说你像日本女间谍。”

  英子闻言,柳眉倒竖,胖子赶紧说道:“说错了,说错了,我应该说看见英子穿军装拿枪的小造型,就能联想到毛主席的那首诗来,‘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

  我在旁笑道:“胖子最近快成诗人了,动不动就要朗诵上两句。”

  说着话我在一个存放汽油桶的架子上,找到了一把六角扳手:“这回齐活了,该拿的都拿了,抓紧时间行动吧。”

  三人穿着关东军的军装,扛着百式冲锋枪,顺原路返回,我依然殿后。这次胖子他们却再也没说见到什么小孩的影子,我嘴上没问,但是心里捕风捉影,免不了有些疑神疑鬼。

  我心中暗想:“胖子说那小孩跑进了铁门里边,这小鬼究竟想干什么?是不是想给我们指明出路?能有这种便宜事吗?还是他另有图谋?他娘的,老子这刚好还剩下一点糯米,听说鬼怕糯米,那小鬼要是敢找麻烦,定让它整顿而来,溃败而回,若不如此,也显不出俺老胡的手段。”

  我边跟着他们走,边给自己鼓劲儿,后背的伤似乎也不怎么疼了,不多时,就第二次来到了有气密门的石洞之中。

  为了预防万一,我们都戴上了钢盔和防毒面具,拉开枪栓,把子弹顶上了膛。我开门之前让英子抓了一把糯米准备抛撒,并让胖子端着冲锋枪瞄准,要是门内有什么东西,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干了他再说。另外还嘱咐胖子,和我配合起来,轮流射击,不留下装填弹匣的间隙。

  都安排妥当之后,我将冲锋枪背在肩上,把六角扳手扣住门上的螺纹用力转动,这道门几十年没开启过了,螺纹锈得死死的。

  我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扳手差点被我撅折了,终于听到“嘎吱吱吱吱”一通响,门下的三排气槽“哧”的一声,气密门内填进了空气,铁门咯嘣咔咔咔咔……

  气密门中的气槽注满了空气,厚重的铁门应声而开,我急忙向后退了两步,端起冲锋枪和手电筒对准门口,然而门内静悄悄的毫无动静。

  情况出人意料,只见门内黑沉沉的暗不辨物,手电筒的光线照射进去,便被里面的黑暗吞没掉了。

  我对英子打个手势,英子会意,把手中的一大把糯米天女散花一般抛进密室,然而密室中仍然没有半点动静,仿佛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只听见防毒面具中自己粗重的呼吸。

  看来是我们多虑了,正所谓疑心生暗鬼,还没怎么样呢,自己就先把自己吓得半死。

  最后胖子按捺不住,一马当先,进了密室,我和英子紧随其后,鱼贯而入。

  密室的面积大约有四十平米见方,孤零零的一间,除了气密门之外,再无其余的出口。

  里面装的既不是细菌武器,也不是化学武器,进来之前,我几乎想到了所有的可能性,唯独没想到,房间里装的是十几口大棺材。这些棺材零乱地堆放在密室内,棺木年深日久,有的已经腐烂了,有大有小,工艺款式都各不相同,甚至还有一口超大的石棺,其中最奢华的是两具金丝楠木大棺,地上还散落着无数陶片瓷片。

  我回头望了望胖子他们,他们俩都冲我摇摇头,虽然戴着防毒面具,我还是能感觉到他们俩满脸茫然的神色。

  胖子问我道:“老胡,怎么回事?这TMD倒好像是博物馆,哪来的这么多棺材?”

  我思索了片刻,其实这件事也不难推测,只是我们先入为主,没想到这些。

  野人沟本来就是金辽时期的古墓群,关东军修建这座隐秘的地下要塞,特别是两边要塞中相联的三条通道,刚好横穿野人沟的山谷,施工的时候,一定在里面挖出了不少古墓,这些古墓里的陪葬品,以及金辽古代贵族的棺椁,对日本人来说都是宝贝,他们把从古墓里挖出来的东西,全部用半真空的密室存放了起来,关东军撤退得很匆忙,临走时只把陪葬的古董卷包了,剩下这些棺材就一直留在了这里。

  胖子说道:“日本人倒会顺手牵羊,什么都没给咱剩下,咱看看棺材里面还有没有值钱的东西,也不枉辛苦了这一趟。”说罢用脚踹开一具大棺的棺板,那棺材盖子本来早就被日本人撬开,并未重新钉上,一踹之下,就把棺材盖子踢在一旁。

  英子不敢过来看:“我还是到门口等你俩吧,我顺便盯着点,别让人把咱都关这里边。”说完,就走到了门口,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守住大门。

  我对门口的英子说:“还是我大妹子机警,这事我都没想到,真是白当这么多年兵了,这门只能从外边开,咱们要是都被关在这间密室里,恐怕连哭都找不着调儿门了。”

  胖子只顾在棺材里乱翻,边翻边骂:“我操,全是骨头渣子,日本鬼子真他妈缺德,走到哪都玩三光政策啊,连个囫囵个儿的罐子都没给咱留下。”

  连翻三四口棺木都是如此,气得胖子骂个不停,又去推金丝楠木的朱漆棺材。

  我没太注意那些普通的棺材,我的视线一直被那具硕大的石棺吸引,直觉告诉我,那里边有东西……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忽然有种冲动,必须把这具石棺打开看看。我招呼胖子过来帮手,二人合力去推上边的石板,那石板厚重异常,推了半天只推开一条细缝。

  胖子喘着粗气摆了摆手:“不行了……先歇会儿,太沉了……肚子里没食儿推不动啊。”

  我肚子里也饿得咕咕直叫,这一用力,更是眼冒金星,只得坐下来休息,我们把防毒面具摘了,各自点了支香烟。

  胖子吐了个烟圈儿:“老胡你说古代人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整这么个石头棺材,我还是头回看见有人用石头当棺材。”

  我抚摸着石板说:“这可不是棺材,这叫石椁。棺椁,棺椁,木头棺材在这石匣子里边呢。能享受这种待遇的,肯定是一高干,说不定是个王爷。”

  胖子挠挠头:“噢,原来是这么回事,还真他妈复杂,同样都是埋在野人沟里,咱们挖的那个将军墓跟这石头棺材里边的主儿相比,谁的官大?”

  我摇头道:“不知道,这可就不太好说了,咱们都不太懂历史,不过金辽元这几百年间,北方的游牧民族空前强大,他们都是从马背上得的天下,我估计应该是重武轻文,所以有可能是武勋最高的贵族,才给埋在这片风水宝地的正穴上,其余埋在这附近的贵族,也许陪葬品比将军墓里的还要丰厚。墓主人生前的爱好不同,陪葬品肯定也有所不同。就拿咱们挖的那个古墓来说,墓主是一介武夫,没什么高雅的品位和情趣,所以他的墓中物品多是马匹兵器。”

  胖子道:“其实那些马肯定都是千里良驹,要是活的可就值大钱,不过现在只剩下马骨了,估计卖给废品回收站,人家都不要。还好他还有两块玉璧,否则咱就白忙活了,这两块玉璧回去让大金牙找个下家,怎么也对付了万儿八千的。”

  说话间烟就抽完了,我们俩重新戴上防毒面具,铆足了劲再次推动大石板,英子也过来帮忙,终于把石板挪在了一旁。石椁里面露出一口纯黑底色的木棺,这口棺仍然比普通的棺材要大出将近一倍,而且高度也异乎寻常,不算呈圆弧的盖子,都足有半人多高。

  棺木工艺精湛,绝非俗物,两端、四周、棺盖上都有镏金漆的五彩描,绘的是一些吉祥的神兽,皆是仙鹤、麒麟、龟蛇之类的,用以保佑棺中的主人死后尸解成仙。棺盖上更有天上二十八星宿的星图,棺底四周环绕一圈云卷图案的金色纹饰,不知用了什么秘密法门,千百年后色彩依旧艳丽如新,真叫人叹为观止。

  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华美气派的棺木,若不是亲眼得见,哪会想得到世上竟然有这种艺术品一样的巨大棺材。

  胖子大喜:“就算里边没东西,咱把棺材扛回去卖了,也能大赚一笔。”挽起袖子就把棺板推了开来。

  连英子也忍不住想看看这口大棺中有什么东西,三人凑在一起,用手电照射棺内,那棺中所铺锦缎早已腐朽不堪,恐怕一碰就变成灰烬了,层层朽烂的锦缎上平卧着一具骨架,时隔千年,衣服、皮肉早已烂得尽了,只有头骨保存得略微完整一些,张着大口,露出两排黑漆漆的烂牙,若是不看那头骨,可能都看不出来这是具人的遗骸。

  英子用手电筒的光柱一扫巨棺的边缘,吓得她一声大叫:“哎呀妈呀,就是这小孩!”

  只见棺材两头,各立有一男一女两个光屁股小孩,看上去也就是五六岁的样子,面目栩栩如生,男孩头上扎了个冲天辫,女孩的头发挽了两个髻,这发式绝非近代的款式,倒像是壁画中的古人一般,莫非是殉葬道君的童男童女?棺中主人都已经快烂没了,这童男童女又何以保存得如此完好?

  “这俩小崽子,八成是假人,做得跟真的似的。”胖子边说边要用手去捏巨棺中的小孩,“胖爷今天倒要瞧瞧,还他妈成精了不成?”

  我一把按住胖子的手:“不戴手套千万别碰!这不是假人,可能有毒,你们仔细看这俩小孩身上,都是一片片青紫色的斑块,这是水银斑。”

  五十年代的时候,我的祖父胡国华曾经因为看病,在北京的一家大医院住过一段时间的院。在此期间,刚好赶上医院附近要修一座大型建筑,工地上挖出了一座古墓,他也曾从医院里偷跑出去瞧热闹,进地宫里看了一通。

  那古墓据说是明代一个王爷的,绕着古墓周围一圈都是黑水,地宫的墓室分为前中后三部分,门口吊着千斤闸,从闸门进去,首先是一间“明殿”(冥殿),按墓主生前家中堂屋的布置,有各种家具摆设,这些器物称为“明器”(冥器)。

  再往里,中间的墓室,称为“寝殿”,是摆放棺椁的地方。这座古墓是合葬墓,而且非常特殊的是,墓主夫妇——也就是王爷和王妃的棺材,都用大铁链子、大铜环和铜锁,吊在寝殿半空。

  其后是“配殿”,是专门用来放陪葬品的地方。

  没隔几天,在海淀也出土了一座元代古墓,这两座墓中都有殉葬的童男童女,出土的时候与活人一模一样,只是元代的那座墓中出土的童男女,身上的衣服一碰就成灰了。

  后来我祖父把这两件事当故事给我讲过,他说这些童男童女都是活着的时候,除了口服水银之外,在头顶、后背、脚心等处还要挖洞,满满地灌进水银,死后再用水银粉抹遍全身,就像做成了标本一样,历经万年,皮肉也不腐烂。这种技术远比古埃及的木乃伊要先进得多,不过两种文明的背景不同,价值取向也有很大差异,而且用灌水银的办法保持尸体的外貌,必须要用活人,死人血液不流通,没法往里灌,所以这种技术从来没用在任何墓主身上。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恐怕就是用活人来殉葬了,胖子戴上手套把其中一个小孩的尸体抱了出来,仔细检查,果然在头顶上、后背、足底等处,发现了几个窟窿。这些尸体上的洞,已经被巧手匠人以火漆封住,尸体上有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一片片黑紫色斑点,陪葬的人或者金银玉器经常会涂抹水银粉,时间久了会产生化学变化,年代近的会呈现棕红色,年代远了就变成黑紫色,这种斑块俗称“水银斑”或者“水银浸”,也有些地方称尸斑为“烂阴子”、“汞青”。

  胖子显然有点紧张,他故作镇定,吁了口气说道:“以前看过鲁迅写的小说,就有古董上生水银浸的描写,看来那老哥还不是瞎写的,确有其事。”

  英子问道:“这也太可怜了,胡哥,你说这童男童女,咋还不给他们穿上衣服呢?我记得先前看见跑过去的那个小孩穿着衣服啊,难道是鬼魂吗?”

  我告诉她:“是不是鬼魂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了,不过不是这俩小孩不穿衣服,陪葬的童男童女,肯定都着盛装,过了快一千年,到了这会儿,那衣服早就烂没了。这口巨棺恐怕是元代的,关东军把这口大棺材挖出来打开的那一刻,衣服一见空气就变成灰尘了。”

  英子说:“不是常说入土为安吗?要不咱就帮帮他们吧,多可怜啊。”

  胖子点头赞同:“我是只想发财不想管闲七杂八的事,但是这回情况特殊,咱行行好,把他们带出去挖个坑好好安葬了,别在这赤身裸体地戳着了,他们都给墓主站了千年的岗了,该休息了。”

  尸体里都是水银,烧也烧不掉,唯有挖个坑埋了,我们所能做到的也就只有这些了,但愿世界上少一些这样的惨剧。

  当下不多耽搁,我和胖子脱下身上穿的关东军大衣,分别把童男童女包在里边,系个扣背在身上。灌满水银的尸体死沉死沉的,多亏是小孩,如果是大人,一个人背还真够戗。

  胖子见未得到值钱的财宝,心里多少有些不太痛快,恨不得一把火把这些棺材全烧了,我和英子急忙劝阻,他也只得罢休。

  我们回到石洞中商议如何出去,此时人人都是饥渴难耐,可恨的是地下要塞中,无粮无水,又没有炸药炮弹,想要回到地面上,只有将军墓的盗洞一条路可走,但是一想到那红毛怪的怪力,着实让人头疼,吃饱喝足了也未必是它的对手,更何况现下已经饿得手足发软。

  三人对望了一眼,心中的想法都差不多,地上有十几只死蝙蝠,事到如今,也只能拿这些家伙祭祭五脏庙了。

  人类本来就是杂食动物,一旦饿急眼了,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英子说她小时候就跟她爷爷在深山老林的洞子里吃过蝙蝠,那一年起了山火,又赶上罕见的饥荒,山里大一些的动物都跑没了影,人们就吃地鼠,吃蝙蝠,吃蝗虫,吃草飞机,蝙蝠的筋和脆骨是很好吃的,有嚼头。

  石洞中的这些猪脸大蝙蝠,瘦骨嶙峋,长得太过狰狞凶恶,活脱儿就像一只只吸血恶魔的干尸,对它们的肉好吃这一说法,我和胖子持保留意见的态度。

  但为了生存,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想生火烧烤就得回格纳库,那里有很多木箱可以做柴火,当然棺材板也可以烧,但是吃用棺木烧火烤出来的肉,这事多少有些不能让人接受。于是胖子用身上带的绳索,挑五六只肥大的死蝙蝠拴住脚爪,系成一串,拖了就走,这其中也包括那只超大的蝙蝠王。

  回到格纳库后,把那包着童男童女的大衣放在一旁,英子取出短刀切掉蝙蝠丑陋的脑袋,没有肉的爪子,又开膛破肚,最后胡乱剥了剥皮。

  我找了一大堆木箱,用脚踹成木板,又取出刀子削了一些木屑,拿火柴点燃木屑引火,胖子在旁协助,蹲在地上,拢起手来吹气助长火势。

  又寻了几把步枪上的刺刀挑住蝙蝠,架在火上烧烤,胖子皱着眉头,很不情愿吃这种东西。

  英子劝道:“不难吃,你别想着这是蝙蝠,多嚼几下,就跟羊肉一个味儿了。”

  我倒不在乎,蝙蝠不就跟老鼠一样吗,部队在陕西演习拉练的时候,我吃过很多次地鼠、睡鼠、飞鼠、田鼠、花狸鼠等等各种老鼠,味道都差不多,肥肥瘦瘦的五花三层,确实跟羊肉差不多,不过蝙蝠肉还真没吃过。

  猪脸大蝙蝠是温血动物,没有太多脂肪,不宜久烤,看肉色变熟之后,我先尝了一口,肩膀的肉很脆,里面有不少肉筋和脆骨,绝没有羊肉那么好吃,但的确很有嚼头。

  胖子见我吃了,也捏着鼻子吃了一口,觉得相当满意,当下风卷残云般吃了一只,意犹未尽,又把那只最大的蝙蝠王穿在刺刀上烧烤。

  我们吃了差不多一半的时候,从胖子的头上的屋顶处滴下一串黏黏的、亮晶晶的液体,正好落在胖子脸上。胖子吃得兴起,见脸上湿漉漉的,随即用手一抹,奇道:“谁TMD流这么多哈喇子?都流到老子头上来了。”话一出口,他自己也觉得这话问得不对劲。



  第十七章 草原大地獭

  地下要塞里只有三个人,我和英子都坐在他对面,我们两个就是再有本事,也不可能把口水流到他头上去。

  三个人都觉得奇怪,同时抬头向上看,究竟是什么东西流下的液体?以弹药箱碎木板燃起的火堆,将周围照得通明,火光所不及的远处,依然是一片寂寞的漆黑。

  就在我们头上的屋顶,火光与黑暗交接的地方,探出一张极大的人脸。那脸比普通人的大出一倍以上,白得像是抹了面粉,没有丝毫的表情,看不出是喜是怒,鹰钩鼻子,一对血红的怪眼,紧紧盯着胖子手中的烤蝙蝠肉,嘴唇又厚又大,向前突出,张着黑洞洞的大嘴,血红的舌头有半截挂在嘴边,口水都快流成河了,一滴一串地从上面流下来。

  那张脸的主人,脖子很长,皮肤又黑又硬,由于地下格纳库的顶棚很高,它的身体都隐藏在火光照射不到的黑暗中,只能看见它的脸和一截脖子。它似乎对我们吃的烤蝙蝠肉很感兴趣,想要扑下来抢夺,却惧怕下边燃烧的火焰,迟迟犹豫不决。

  不过看样子,烤肉的香味对它诱惑太大,已经按捺不住,随时都要从倒悬着的房顶跳下来。

  这究竟是人是怪?我们三个抬起头这么一看,都是又惊又奇,我虽然不知那东西的来头,却看出来它是想吃烤蝙蝠肉。

  我们一共从石洞中带出来五只大蝙蝠,英子同我各吃了半只,胖子一个人吃了一整只,还剩下三只,胖子把那只最大的蝙蝠王分成三份,将其中一份用步枪的刺刀串了,正架在火上翻烤。

  不过在此之际,哪里还顾得多想,我见胖子被头上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吓得呆了,急忙一把夺过他手中串着烤蝙蝠肉的刺刀,举起来在那张怪脸前转了半圈,用力丢在一旁。

  我使的力气大了,反倒没有丢远,蝙蝠肉从刺刀上甩脱了,落在英子身后不远的地方,还没等英子回头去看,就有一只体形巨大的野兽从屋顶跃了下来,一口将烤蝙蝠王叼在嘴里,嚼都没嚼就吞了下去。

  借着火光,我们瞧得清清楚楚,原来那动物不是人,它的脸就像狒狒一样,酷似人面,脖子极长,身体的大小和形状像是狗熊,但是没有狗熊那么笨拙。它的身材显得稍扁,后肢呈弓形,又短又粗,前肢又长得出奇,行动的时候,可以扒住墙壁的缝隙,悬挂在上边,瞧它的动作,在平地倒不如在墙壁上爬行来得自如。

  英子从没见过这种动物,我和胖子曾经在动物园看过它的图片,它一露出全貌,我们立刻想了起来,是草原大地獭,没错,就是这东西。

  草原大地獭生活在草原深处的地下洞窟中,主要分布在南美、非洲、外蒙大草原上。同样是地獭,它不同于生活在丛林中的丛林地獭,与它的远亲树獭差别更大。草原大地獭更多地继承了地獭的祖先冰河大地獭的特性,体形格外的大,主要以肉食为生,很少在阳光下活动,最喜欢捕食大蝙蝠、大地鼠、蟒蛇等生活在地下的动物。

  草原大地獭的猎食方式是以静制动,很少会主动出击,它们静静地隐藏在黑暗之中,一动不动,有时一潜伏就是数天,不饮不食,等有动物从身边经过,这才突然闪电般地伸出大嘴,一口吃掉对方。

  刚建国的时候,非洲兄弟国家曾经送给北京动物园一只,但是它不适应北京的生活环境,没过多久就死了。我和胖子以及一些同学去北京串联的时候,与我们胜利会师的北京红卫兵,带我们到处乱转,在动物园见过装草原大地獭的巨大笼子。笼中的草原大地獭已经死了,只剩下空空的笼子,我们看见一座庞大的空笼子,还有几分奇怪,就特意多看了几眼,笼子上有它的介绍和图片。

  时隔多年,这件事我们都还有很深的印象,但是万万没想到,在关东军的地下要塞中碰上这么一只,还是这么大只的。

  想必它是追踪猪脸大蝙蝠来到此间,这要塞中的大蝙蝠难以计数,我们只见到一个石洞中的巢穴,就不下上千只,要塞纵深几十公里,说不定就在什么地方,还隐藏着几窝。

  它皮糙肉厚,在皮肤下面有许多小骨片,就像穿了盔甲一样,成年以后它的这些盔甲是牢不可破的。

  凶恶的猪脸大蝙蝠爪子锐利,虽然可以轻而易举地撕破牛羊肚皮,却伤不到草原大地獭,就算在它身上抓几下,对它来说也是不疼不痒,这里没有它的天敌,又有无数只猪脸大蝙蝠可供捕杀,正是得其所哉。

  不过,不知道草原大地獭这么大的体形是如何进入要塞的,有可能地震或者山体塌方,导致地下要塞出现了一些大的裂口,它就是从那里爬进要塞内部觅食的,如果找到那个入口,我们应该也可以从那里出去。

  从房顶上跳下来的草原大地獭吃了烤蝙蝠肉,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几圈嘴边,显然这么一块肉,填不满它的胃口,而且勾起了它旺盛的食欲,盯着我们三人,不知在打什么主意。在地下世界,它就是国王。

  在双方对峙的这一瞬间,我脑子里转了几转,地下要塞的地形以及对付野生猛兽,这些事对我而言有点陌生,是不是要先下手为强?冲锋枪就在手边,但是百式冲锋枪的杀伤力很有限,草原大地獭的骨皮足以抵挡,别再打蛇不成反被蛇咬,把它惹得恼怒起来,却没把握能够脱身。

  日军的有坂式步枪穿透力很强,应该能干掉草原大地獭,只是我们只拿了几把刺刀,先前装填了子弹的两支步枪都放在二三十米开外的地方,必须有人引开草原大地獭的注意,我才能跑过去拿步枪,这么一来一往,需要一段短暂的时间,草原大地獭离我们的位置太近了……

  连想几个念头,都没有什么把握,这时胖子站在原地,小声对我说:“老胡,我记得这东西只吃温血和冷血动物,不吃人,依我看没事。”说完用脚轻轻地把死蝙蝠踢向草原大地獭,那意思是,这都给你,赶紧一边吃去,别找我们的麻烦。

  谁知那草原大地獭,瞧都不瞧一眼死蝙蝠,反倒是对着我们不住地流口水。

  胖子转过头来问我:“怎么它不吃蝙蝠,总盯着咱们看,好像不怀好意啊。”

  我不敢分心跟胖子说话,紧紧注视着草原大地獭的一举一动,只要它有攻击的企图,那我只能先抢在它前边,捡起地上的冲锋枪,给它来一梭子了。

  英子说道:“咱们都吃了不少烤蝙蝠肉,它大概是……把咱们当作蝙……”

  她的话音未落,那只草原大地獭已经忍受不住烤蝙蝠肉的香味,一步一步向我们逼过来,凡是野生动物,均以生肉为食,因为它们天生就没吃过熟肉,一旦吃过一口,熟肉的滋味对它们来讲就是最大的诱惑了。

  我发现它行动迟缓,觉得不一定跟它搏斗,还是跑吧。我招呼另外两人一声,三人转身便跑,刚奔出两步,却在此时,脚下被一件硬物绊倒,这一脚把我跌的,膝盖险些摔碎了,连胖子英子也同时摔倒在地。

  我暗自奇怪,什么东西绊的我?倒地的同时,向地面上瞥了一眼,地面平整,哪里有什么能绊倒人的物事,心念一动:“光想着逃跑,那对童男女的尸体却忘了带上,莫不是鬼绊脚?”

  草原大地獭大概从来都没见过人类这种两条腿走路的动物,它闻到三个人身上烤蝙蝠肉的香味,已经把我们当作了蝙蝠,只是它暂时还不能接受长成这样的蝙蝠,而且也惧怕火光,不敢轻易向前,正在盘算着怎么把这几个到了嘴边的美味吞下去,见到我们三人摔倒在地,它“噌”的就蹿了过来。

  它的后肢又粗又壮,一跃就跳到了胖子身前,可能它觉得这只肉多,就准备先拿胖子打打牙祭。

  胖子见状只好拼命挣扎,双手在地上乱抓,想找件武器,正好地上有把烤蝙蝠用的刺刀,胖子顺手抄了起来,一刀刺在草原大地獭的手臂上,直刺至柄。

  那刀烤的时间久了,就像是支通红的铁条,刺中草原大地獭后,鼻中只闻到一股焦煳的恶臭。那只草原大地獭在地下洞窟中横行无敌,哪吃过这种亏,又疼又怒,却不敢再咬胖子,缓缓向后退了几步,伺机再动。

  灼热的刺刀捅过一刀之后,温度立刻减了下来,草原大地獭的鲜血使刀身上面咝咝地冒着白气,胖子刚才一击得手,全凭着刺刀的温度,否则根本扎不动它。

  我利用胖子击退草原大地獭的间隙,和英子一人一个,把那装有童男女的军大衣包裹背到身上,但愿这两个小鬼不要再捣乱了。

  背上殉葬孩童的尸体,我又弯腰把冲锋枪拿在手中,明知这种百式冲锋枪的杀伤力远远不足以击毙草原大地獭,但是关键时刻也指望用它抵挡一二。

  还没等我拉开枪栓,在我身后的墙壁上,突然探出一只爪子,直奔我头顶拍来,那爪子来得太快,劲头迅猛,我来不及低头,只好用手中的冲锋枪遮挡,被那只爪子一扫,拿捏不住,冲锋枪脱手飞了出去,远远地落在了火光照射不到的黑暗之中。

  原来不知不觉之中,墙壁上又爬下来四只草原大地獭,两大两小,那最小的也跟成人差不多大,很显然,它们也和先前那只一样,都受了烤蝙蝠肉香味的吸引,前来捕食。

  五只草原大地獭把我们三个团团围住,只要有一只带头扑过来,其余的也会跟着一拥而上把我们撕成碎片吃掉。

  我们唯一的依托只剩下那堆火了,三人背靠背贴在一起,胖子拿了把刺刀,英子拿着冲锋枪,只有我赤手空拳。

  木片燃起的火堆眼瞅着越来越暗,过不了片刻就会熄灭,真要等到那时候,我们就是草原大地獭的盘中餐了,想到这里不禁暗暗叫苦:“一只就够他娘的不好对付了,现在可倒好,盘据在这要塞中的草原大地獭,整个家族都出动了,身陷绝境,如何才能杀出一条血路?”

  再耗下去也不是办法,我从火堆中抓起一根燃烧的木条,向拦住去路的草原大地獭中身形最小的那只挥去,它果然受惊,被火把吓得缩在一旁,包围圈出现了一个缺口。

  木条的火焰本来就不大,一挥起来险些熄灭,我们不敢多待,一并冲了出去,几只流着口水的草原大地獭稍一犹豫,就一同扑上来了。

  英子手中的冲锋枪射出了一串串子弹,当头的草原大地獭被子弹击中,身体上飞溅起血花,但是它们浑身都是厚皮老茧,子弹虽然打进了身体,却射不进身体内部的骨甲,反倒是惹怒了它们,步步紧逼,非要把这三个人吃到嘴里方才罢休。

  我们三人只有英子一个人有冲锋枪,每到她换弹匣的时候,我和胖子就挥舞燃火的木条阻拦草原大地獭,不让它们有机会接近。且战且退,由于突围的方向比较盲目,距离放置武器的地方越来越远,反倒是退到了格纳库的大铁门边上。

  铁门外边就是红犼,我们本想吃饱喝足之后,仔细谋划一番再想办法从铁门外的通道出去,但是草原大地獭的突然袭击,给我们来了个措手不及,仓促之下退到了这里,木条的火焰越来越弱,最后只剩下烧得黢黑的木条,头上只有几点火星,子弹也不多了。

  草原大地獭体形巨大,几只挤在一起,如同一道难以逾越的城墙,被它们的爪子拍一下,最轻也是骨断筋折。草原大地獭的包围圈逐渐缩小,我们都被压制在铁门前,毫无进退回旋的余地。

  事到如今就得豁出去了,我和胖子把手中带着火星的木条对草原大地獭扔了过去,英子以百式冲锋枪扫射,用最后的战斗力把这几只草原大地獭逼得后退几步,胖子转身把背后原本关死的铁门推开,我掏出黑驴蹄子向外就砸。

  没想到那红犼却没在门前,我们无暇细想,陆续退入了铁门后的通道,胖子刚想把大铁门关上,一股巨大的力量猛撞铁门,草原大地獭的蛮力端的是非同小可,三人拼尽全力想把铁门推上,却说什么也做不到。

  忽然一阵阴风扑面而来,我急忙躲闪,原来那只红犼一直就在这周围转悠。红犼没有太高的智商,只是一味地见活物就扑咬。

  红犼说来就来,而且悄无声息地如同疾风闪电一般,若不是我身经百战,有很多临敌经验,早已被它扑倒。我滚倒在地,正要起来躲闪,铁门已被撞开,一只最大的草原大地獭当先蹿了出来。

  草原大地獭利用它粗壮的后肢,就像只大青蛙一样,从门中跃出,刚好把那红犼撞倒,红犼倒在地上,身体不能打弯,随即弹了起来,十只钢刀一样的手指插进了草原大地獭的胸口。

  草原大地獭怪叫一声,张口就咬,另外几只大大小小的草原大地獭也先后从格纳库中拥了出来,它们看见同伴受伤,便纷纷去撕咬红犼。

  一只最小的草原大地獭被红犼活活扯掉了脑袋,红犼身上也被两只草原大地獭咬住,双方怪力不相上下,一时间,竟然纠缠在了一起,顷刻间,墙壁、地面、铁门上,都溅满了草原大地獭大片大片的鲜血,碎肉横飞,同时红犼的手臂被咬掉了一只。

  我们见了眼前这惊心动魄的一幕,都暗暗心惊,倘若那红犼同草原大地獭前后夹击,那我们三个人就难免死无葬身之地了。我们误打误撞,竟无意中起到了引得二虎相争的局面,真是侥幸了。

  机不可失,我们背着那对童男童女的尸身,向着古墓后室墓墙的破洞逃去,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急急如丧家之犬,忙忙似漏网之鱼,此等狼狈不堪的情形,不必细表。

  墓墙倒塌的大洞,仍然和我们先前逃出来的时候一样,先前从这里逃了出去,此番又逃了回来,整整兜了一个大圈,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得到,平白惹上这许多麻烦,还添了这两具灌满水银的童尸,真叫人哭笑不得。不过那地下要塞虽然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却有不少服装器械,可能在某地还能找到几台简易发电机,可以把这件事告诉屯子里的人,也不枉我们在地下要塞中出生入死地折腾了这许多时间。

  只要能爬出盗洞外的竖井就可以了,这时所有人的精神和体力都已经达到极限了,但是人急拼命,狗急跳墙,面临绝境的时候,往往能激发人类的潜能。英子用冲锋枪扫射封住盗洞的棺板,整整两梭子,打得木屑横飞,棺材盖子本来就是嵌到墙上的,子弹把中间打得烂了,胖子跑起来,用肩膀一下就把棺板撞成两段,盗洞又露了出来。我先把英子推上竖井,随后和胖子把身上背的童男女尸首托了上去,英子在上边接住,又伸手把我拉了上来。

  最后剩下胖子,因为我们俩需要在竖井上拉他,他才爬得上来。胖子正要向上爬,两只浑身是血的草原大地獭已经冲进了墓室,它们变得疯狂无比,咆哮如雷,可能它们的家庭其余成员全被红犼杀了,那红犼纵然厉害,多半也抵挡不住草原大地獭的群殴,被咬成了碎片。

  剩下这两只全身是伤的草原大地獭红了眼睛,猛追不舍,一路跟着我们闯进了墓室,胖子回头一看,急忙往竖井上爬,越急就越是爬不上来。草原大地獭已经冲到盗洞前,幸亏盗洞对它们来说实在太窄了,钻不出来,它们用大爪子不停地刨土,想扩大盗洞,好从里边爬出来。我见形势紧急,拎起英子的冲锋枪扔给胖子,胖子会意,先开了几枪迫退挤在盗洞口的草原大地獭,立即对准墓室顶上的天宝龙火琉璃顶一通扫射,顶上的琉璃瓦破裂,一袋袋的西域火龙油泼将下来,整间坟墓包括两只草原大地獭,都被火龙油引燃的烈火吞没。

  同时我和英子用尽最后的力量把胖子从竖井中拽了出来,就是如此,胖子的裤子也被从盗洞里喷出的火焰烧着了一大片,他不断拍打屁股上的火焰,疼得杀猪般地惨叫,英子赶紧拿水壶泼灭了他屁股上的火,裤子已经被烧得露了腚。

  猎狗们忠实地蹲在旁边,看着从洞中爬上来的三位主人,天已正午,阳光耀眼生花,我揉了揉眼睛,与那阴暗的地下要塞相比,真是恍如隔世啊。

  胖子一手捂着屁股,一手把从墓中得到的两块玉璧举起来对着眼光观看,忍不住又诗兴大发,朗诵了几句世界大战长诗中的名句:

  战火已经熄灭,硝烟已经驱散。

  太阳啊,从来没有现在这样和暖;

  天空啊,从来没有现在这样的蓝;

  孩子们脸上的笑容啊,从来没有现在这样的甜。

  我和英子都忍不住哈哈大笑,您见过捂着屁股朗诵的诗人吗?不过发生了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情,让我们的笑容很快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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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蛾身螭纹双劙璧

  山谷尽头的森林中,传来一阵阵沉闷的雷声,“轰隆隆轰隆隆”,正是晌晴白日的中午,长空如洗,未见乌云,怎么突然打起雷了?众人心中都是一沉,好不容易从古墓中爬了出来,却又是什么作怪?

  再仔细用耳朵分辨,还不太像打雷,那声音越来越近,似乎是什么巨大的野兽,远远地朝山谷中奔来,脚步沉重,再加上奔跑中躯体不停撞击树木,乍一听显得像是绵延不断的雷声,这其中还夹杂着几声犬吠。

  我听见狗叫,这才发现只有五条大猎狗趴在地上,另外三只巨獒不见踪影。刚才心力憔悴,没顾得上去细看那些猎犬,可能我们久去不归,猎狗们自发地轮流去猎食了。巨獒驱赶什么野兽跑起来这么大动静?

  英子仔细听了一会儿,笑着说没事,是在赶野猪,咱们都去山坡上瞧热闹吧,等一下就能整野猪肉吃了。

  我们爬上半山坡,就已经看见森林中的大树一棵棵地被撞断,猎狗们也趴不住了,它们一声不发地成扇形散开,要在山谷中堵住野猪的去路。

  只见谷口一棵红松咔嚓折断,从树后撞出一只大野猪,要不是这只野猪没有长长的鼻子,我差点把它看成是头半大的大象。它足有上千斤的分量,鬃毛又黑又长,嘴两边的獠牙向上弯弯着,跟两把匕首一样,这对獠牙既是骄傲的雄性象征,也标志着它就是森林中的野猪王,它膘肥体圆,四肢又短又粗,撒开四蹄,旋风般地一头扎进山谷。

  在大野猪的身后,三只巨獒不紧不慢地追逐着,既不猛扑猛咬,也不离得太远,一前三后,都跑进了野人沟。

  野猪身上的皮比起犀牛皮来,也不相上下,它在森林中闲着没事,就把肥大的身子在松树上蹭,一是解痒痒,二来还把松脂都沾在身上,不怕蚊虫叮咬。夏天深山老林中的蚊子大得像小鸟,山里有句话是:三个蚊子一盘菜,这话一点都不夸张,就连老黄牛都架不住山中大蚊子的叮咬,唯独野猪不怕蚊子,它的皮就是一层铁甲,谁也咬不动它。两只獠牙和巨大的体重,就是野猪在森林中横行的法宝,绝对是攻守兼备,山里的老虎、人熊、金钱豹都对它无从下口。

  然而猎人们驯养的巨獒,专门有对付野猪的绝招。獒犬的体形跟小牛犊子一样,不过比起这只大野猪来,还是显得块头小。这三只巨獒是想把野猪撵到山谷的深处再解决它,因为在森林中全是大树,施展不开,而且野猪冲起来简直就是坦克。

  野人沟山谷中落叶层极深,大野猪还没跑到一半,就因为自重太大,四肢全陷进了落叶中,三只大獒犬围在它周围,东咬一口西咬一口,消耗野猪的体力和锐气,另外五条大猎狗也包在外围,它们不敢插手和獒犬争功,只有在一旁充当小喽啰呐喊助威的份。

  大野猪又气又急,蠢笨地在落叶层中挣扎,使出全力向上一跃,竟然从中拔出四肢,向上蹿了起来。

  巨獒等的就是这个时机,在野猪跃到最高点的同时,三只巨獒中最大的那只也猛然跳起,跟出了膛的炮弹一般撞向大野猪,这一撞用的力度和角度恰到好处,把野猪撞翻了过去,肚皮朝上,落在了又深又软的枯枝烂叶上。

  在旁伺机等候的另外两只大獒,不给野猪翻身的机会,扑上去对大野猪肚皮狠狠撕咬,肚子和屁眼是野猪唯一的罩门,这里一暴露给敌人它就完了,更何况是狮子一样凶狠迅捷的獒犬,还不到三四秒钟,野猪的肠子肚子心肝肺就都被掏了出来。

  我们三人见野猪完蛋了,就从山坡上慢慢走下来,胖子和我见这三只巨獒竟然如此默契,还懂得利用地形运用战术,忍不住想去拍拍獒犬们的脑袋,以示嘉奖,嬉皮笑脸地招呼它们过来。

  没想到獒犬和猎狗们绕过我们俩人,都围到英子身边,英子拿出肉干,喂给它们,大狗们见主人高兴,也都摇着尾巴讨好。

  被冷落在一旁的我和胖子对望了一眼,我摇头叹道:“他娘的,咱俩的热脸贴上了狗的凉屁股。”

  胖子气哼哼地说:“老胡你记得鲁迅先生怎么说的吗?他说:呸,这帮势力的狗。狗这东西就这德性,狗眼看人低,狗脸不认人,TMD,咱俩不跟它们一般见识。”

  胖子回帐篷取了刀子、镐头和猎枪回到谷中,他帮英子切割野猪,我背着猎枪带了两条大狗,去山坡下找块地方把那对童男女埋了,免得他俩又找咱的麻烦。

  英子说:“胡哥你饿不饿?先整两口吃的再走呗。”

  我说:“不用了,好饭不怕晚,我就往后饿饿吧,别等到了晚上再埋死人,那可有点瘆人了。”

  我让两条大狗拖着用黄呢子军大衣包裹的童尸,在面向大草原的山口处,挖了个深坑。我的工兵铲丢在了古墓中,用镐头挖很费力,太阳偏西,才挖了一米多深,已经把我累得满头大汗,肚子里不停地打鼓。

  我看了看这个一米多深的坑,心想这就差不多了,小孩嘛,埋那么深也没用,他们身体里灌的全是水银,也不用担心虫吃鼠咬。

  于是我把那两个小孩从军大衣包裹中取出来,又用两件军大衣重新工工整整地包了一遍,并排放在坑里,双手合十拜了两拜:“两位古代小朋友,很遗憾你们没有生活在文明民主到处充满阳光的新社会,社会的关爱你们都没享受到,不过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你们也不必太过执着。命有终会有,命无须忘怀,万般难计较,都在命中来。人死之后,当入土为安,入土不安的,那是僵尸。咱这条件有限,没有棺材来安放你们,也没有香火祭拜你们,我回去之后一定给你们多烧点纸钱,希望你们早去西方极乐净土,不要再来纠缠我们,我们的工作也很忙,能为你们做的只有这些了,贪得无厌欲求不满的可不是好孩子。”

  说罢和两条大狗一起把土推进坑中,几捧泥土就埋葬了两个苦命的童男童女,回首眺望远方,只见残阳似血,心中感慨万千。

  时候已经不早了,英子在远处招呼我回去,当下带着猎狗回到了我们宿营的山坡。胖子搬来一块大石,把猪脸大蝙蝠飞出来偷袭马匹的通风孔堵个严严实实,火上翻烤着的野猪肉,还有猪下水和蘑菇木耳煮的一锅汤,松香混合着肉香直扑人脸,我迫不及待地冲过去,用刀割下一块肉塞进嘴里。

  吃完饭后,我们喝着英子煮的茶砖,商量了一下怎么回去,失去了驮行李的马匹,想回岗岗营子还真不那么容易,锅碗帐篷都没法搬动,我们一路上猎杀的动物皮子没法携带,那损失实在太大了。最后英子想了个办法,让两条狗回去送信,叫屯子里的人组织马队来挖关东军的要塞,这里那么多好东西不搬出来不都瞎了么,而且狗是最好的向导,它们可以给屯子里的人带路,咱们就先在这附近找个安全的地方住下来,等大伙来了,一起搬够了好东西再回去。

  事到如今,也只得如此了,胖子对这些事不太上心,他又把那两块玉璧取出来观看,我骂道:“你他娘的真没出息,受穷等不了天亮。这两块玉你别揣着了,一天看一百多遍,你也不怕给它看没了,以后放我这保存。”

  胖子把玉璧举在我的眼前,满脸都是惊疑的神色:“老胡,这是咱从古墓里整出来的那块吗?你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自从在墓中得了这双玉璧,我就从未来得及细看。胖子大惊小怪地递给我:“这颜色怎么又变了?”我伸手将那两块玉璧接过来细看。

  两块玉璧都雕刻成类似飞蛾的形状,须眉俱全,活灵活现,璧身上有一些古怪动物的纹饰,这种动物应该不是真实中存在的,胖胖的,身体有几分像很瘦的狮子,又像是没鳞的蛟龙,还有几只爪子和一条卷曲的大尾巴,总之这种纹很怪异,也许不是动物,是云或波浪之类的饰纹。

  璧身花纹的工艺,不如造型上的雕工精致,只是寥寥几划勾勒而成,不过虽然粗糙,倒也有种简朴而传神的韵味。有时候简单也是一种美。

  还真他娘的怪了,记得刚从古墓的棺中取出来之时,这双玉璧颜色深绿,然而在关东军要塞里面看的时候,它色泽呈淡黄。此时的颜色却是深黄深黄,一天之内颜色变了好几次,这是怎么回事我们都不清楚,难道说这世上有种变色玉?我们对古玩一窍不通,看来只有回北京找大金牙给长长眼了。

  说起来这次倒斗的行动,真是不太顺利,一路辛苦不说,首先野人沟中上上之穴的古墓是座将军墓,没想到里边陪葬品少得可怜,唯一可能值点钱的,也就是这双玉璧了,为了拿出来差点把三个人的小命都搭进去,真是挟山超海都不足以喻其难,临渊履冰也难以形其险。要是鉴定的结果不值多少钱,那我真得找个地方一头撞死了。

  这件事给我一个教训,贵族的古墓不一定都有大批贵重的殉葬品,必须得多了解古墓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而且还要尽可能地多掌握古玩鉴赏的知识,如此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贼不走空。

  胖子倒是显得信心很足,跟我打赌说这对玉璧最起码也能值个三两万,搞不好还是个国宝,那咱就不卖给港商台胞了,咱直接献给故宫博物院,政府一高兴,奖励咱俩十万八万还不跟玩似的,在北京再给分套房子,还让咱戴上大红花上全国各地去做报告演讲,到时候咱什么煽情就讲什么,一讲完了,那些在台下听得热泪盈眶的女大学生,就跑上来献花,献情书。

  我说你别做梦了,还让你参加英模事迹报告会?不给咱俩发土窑里蹲着去就不错了。不过如果真如胖子所言,能换个三五万块钱,那就已经是意外之喜了,我们东奔西走地卖录音带,一年下来,顶多就混个三四千块,赶上生意不好的年月,除去吃喝住宿的费用,基本上都赚不到钱。

  我已经两天没合眼了,吃饱喝足之后跟胖子英子闲扯了几句,倒头就睡,反正有猎狗们放哨,也不用担心野兽袭击。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在梦中我又回到了硝烟弥漫的战场上,阵地上空全是我手下弟兄们的脸,每一张脸都很年轻,他们只有脸没有身体,这些脸都在不停地流血,慢慢地向天空飞去,我在地上哭着喊着想抓住他们,但是手脚不听使唤,一下也动不了……

  晚上什么情况也没发生,那些地下的大蝙蝠不知都串去了哪里,周围全无它们的踪迹,可能受了枪声的惊吓,去寻找新的洞穴安家了。

  我一直睡到中午才醒,英子已经派了三条猎狗回去送信,每一条狗的脖子上都拴了个小皮囊,里面是胖子写的字条,上面写明可让屯子里的人多带人马工具,最好能带点炸药来,来野人沟挖关东军的洋落。

  中午吃了些野猪肉,带着猎狗把帐篷辎重都搬到山谷入口附近,找个背风的大山石,在下面架了帐篷,这里位于森林和草原的交界地,等屯子里的人来了,会很容易找到我们。

  随后英子带狗去林子里摘野菜,我掘些土石埋了个灶头,把锅摆上烧起了开水,我们带了些面粉,由胖子动手,包了一顿猪肉馅儿的饺子,用来庆祝我们初战告捷。这次虽然是有惊无险,但是不管怎么说,至少三个人没出什么意外,还多少有些收获,尤其是关东军要塞里物资众多,对屯子里乡亲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为这也值得喝两杯。

  就这么每天纵狗打猎,连续过了十余日,我觉得我都快变成山里的猎人了,屯子里的人们终于来了,总共四十多人,由支书和会计两人带队。因为男人们都去牛心山打工了,这次来的几乎全是妇女姑娘和半大的孩子,屯子里的马匹不多,总共不超过十匹,他们听说有大批洋落,怕马不够,又把骡子毛驴都拉了来,再加上各家人自带的猎狗,闹闹哄哄地进了黑风口。

  大伙马上就想动手,我说大家这一路跋山涉水,多有辛苦,不如咱先休息一天,等明天养足了力气再干。另外咱们不能瞎整,我当过工程兵,毛遂自荐,给大伙分配一下任务,咱们要利用运筹学,制定计划,按部就班地行动,别跟乌合之众似的瞎整。

  人群乱糟糟的,又兴奋,又觉得好玩,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把我说话的声音都淹没了,谁也没听清楚,最后还得是支书出面大喊一通:“都别吵吵了,都别吵吵了,全都听俺大侄儿的,他说的话,就是俺说的话,也就是组织上的话。咱们这次能捡小鬼子的洋落儿,多亏了俺这俩大侄儿和英子这丫头啊,他们咋说,咱们就咋整。”

  我又把话说了一遍,让大伙都去架帐篷支锅,吃饭休息,然后跟书记和会计一商量,没有炸药,想挖开地下要塞也不算太难,可以从将军墓那边动手,那离要塞的通道距离很近,有五个人用不了半天,就可以把塌陷的墓室挖通。但是要塞里可能有野兽,这方面大伙要做好准备,生活在地下的动物都怕火,要多点火把。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进去之后,谁也不能私自行动,里面的军火都不能拿,只拿生活上需要的物资,例如军大衣、日本大头鞋、毯子、发电机、电缆电线这一类的,有多少咱搬多少,搬完了再把要塞埋上,不能走露消息。

  支书拍着胸脯保证:“大侄儿,这你尽管放心,只要这些人都拿了东西,那嘴那都老严实了。再说咱那屯子太僻静,一年到头也来不了一个外人,这回咱就整个闷声发大财。”

  当晚埋锅造饭,安营歇息,转天早上起来,我把四十多个大嫂子大姑娘半大小子们分成四组,第一组都是年纪最小的几个人,他们由英子带领,去山里打猎;另一组则相反,全是岁数最大的,他们由会计带领留在营地给大伙烧饭;我和胖子各带一组年轻力壮的,轮流去挖烧塌的将军墓,由支书指挥全局。

  屯子里的人们,带来了大量的工具,锹镐铲子,甚至有人还带来了几把完全用不上的锄头,我又把我这一组的十个人,分成两拨,一拨挖掘塌方的封土琉璃瓦,另一拨负责搬运挖出来的土石,工程进展得有条不紊。

  一场忙碌,到傍晚才结束。

  第二天天一亮,我们就点起了松油火把,二十多人牵着几匹骡马,从将军墓的墓墙扩建出来的通道,进入了地下要塞,格纳库铁门处,打斗的痕迹历历在目,那具古尸已经被撕碎了,另又有几只草原大地獭的尸体,血迹干成了暗红色,此时再次见到这些东西,仍不免有些毛骨悚然。

  这里不会再有什么危险了,而且带有大量火把,松油的火把,燃烧时间长,不易被风吹灭,即使地下要塞中还有什么猛恶的动物,见了火光也不敢出来侵犯。

  支书见有如此众多的日军物资,远远超出了他先前最乐观的估计,喜出望外,连忙招呼大伙捡洋落,把一捆捆的军大衣、鞋子、防雨布、干电池、野战饭盒装到骡马背上,陆续往外搬运。

  深山里的屯子,最缺的就是这些工业制品,当下人人争先,个个奋勇,喊着号子,彼此招呼着,仿佛又回到了当年大跃进的时代一样。

  我和英子又领着几个人往通道的另一侧搜索,从地图上看,那边还有处更大的仓库,按图索骥,并不难寻。

  仓库的大门关得很紧,找了匹马才拉开,进去之后大伙都看傻了眼,一排挨一排,全是火炮,像什么山炮、野炮、九一式榴弹炮、六零炮,大大小小的迫击炮,还有堆积如山的弹药箱,望都望不到头。

  看来这些炮都是准备运动战的时候用的。日军的全部军队,可以分成六个部分。本土军,也就是驻扎在日本四岛,包括当时的殖民地台湾朝鲜在内的部队,被称为本土军;另外还有中国派遣军,也就是侵略到中国内地的部队;还有南方军,即在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地作战的部队;再加上海军空军,以及驻扎在满蒙的关东军,总共有这六大军区。

  其中以关东军最受天皇和大本营的宠爱,号称精锐之中的精锐,日本人把中国的东三省,看得比自己的土地都宝贵,战略纵深大,物资丰富,森林矿产多得难以计算,还可以自上而下,随时冲击关内。早在很久以前,日本就有个著名的田中奏折,其中就表明了对中国的东北垂涎三尺,直到二战时期,又冒出个田中构想,即使放弃本土,也不放弃满洲,由此可见日本人对满洲的贪念。

  所以关东军的物资装备,在日本陆军各部队中都是首屈一指的,唯有海军的联合舰队能跟其有一比。不过这些军国主义的野心,早已在历史的车轮面前成了笑谈。我们跟关东军就不用客气了,当初他们也没跟咱客气过,大伙抻胳膊挽袖子,嚷嚷着要都搬回去。

  我让他们小心火把,不要离弹药箱太近,这要是引爆了,谁也甭想跑,都得给活埋在这。无数的火炮后边,更多的大木箱子上面印着鹿岛重工的红色钢印,撬开一看,都是小型发电机,但是没法抬,这玩意太沉了,马匹根本驮不动。只能慢慢拆卸散了,分着往回拿。

  地下要塞中的物资搬了整整一天,才刚弄出来不到几十分之一,会计忙着点数,这回可发了,这咱自己用不完还可以卖钱,这老些,那能值老了钱了。

  吃晚饭的时候,支书找到我,他合计了一下,这么搬下去没个完,马队也驮不了这么多东西,现在已经快到深秋季节了,要是留下一队人看守,另一队回屯子去送东西,山路难行,这么一来一往需要半个多月,整不了两次大雪就封山了,不如咱们把要塞的入口先埋起来,大伙都回屯子,等来年开了春,再回来接着整。

  我一想也是,从北京出来快一个多月了,总在山里待着也不是事,我们倒斗倒出来的物件也得回去找大金牙出手,于是同意了支书的意见。我和胖子就不可能跟他们再来了,于是我托付支书,明年开了春来黑风口,给那对殉葬的童男女烧些纸钱。另外切记切记,地下要塞中的军火不要动,那不是咱老百姓能用的。

  为了转天就能出发,几乎所有的人都一夜没睡,连夜把东西装点好,等到都忙完了,太阳也升了起来,好在这个晚上,虽然忙乱,却再没出什么事端。

  一路无话,回到岗岗营子,屯子里就像过年一样,家里人把在牛心山干活的男人们也都叫了回来,家家都是猪肉炖粉条子。

  第二日,我和胖子不想再多做逗留,辞别了众人,同胖子一起返回了阔别多日的北京。

  我们下了火车,哪都没去,直奔潘家园,大金牙还是以前那样,长得俗不可耐,一身市侩气,不显山不露水的,其实他在潘家园是属于很有资历很有经验的大行家。

  大金牙一看我们俩来了,赶紧把手头的生意放下,问长问短:“二位爷,怎么去了这么多日子才回来?都快把我想死了。”

  胖子当时就想掏出那两块玉璧给他瞧瞧,究竟值几个钱,这事一直就困扰着我们俩,今天总算能知道个实底了。

  大金牙急忙冲我们使个眼色,示意不让我们把东西拿出来:“咱们还是奔东四吧,上次涮羊肉那馆子不错,很清静,这潘家园鱼龙混杂,人多,眼也多,可不是讲话的所在,明器在这露不得。二位稍等片刻,我把手头这笔生意料理料理咱就走。”

  大金牙所说的“明器”,是行话,前边已经提到了,就是冥器的同义词,这个“明”并不是指明代的古董,是专指陪葬品,就如同“古董”、“古玩”这些词,这都是为了掩人耳目,说着也好听,其实这些词的出处都同“倒斗”有关系,再早的时候就叫“骨董”、“骨玩”,都是指前朝留下来的物件。

  说话间,大金牙就把一个清代早期的“冰箱”加上一件雍正官窑款霁虹小茶壶倒出了手,买家是个老外,带着个中国翻译。其实这种东西,不算什么,都是小打小闹的玩意儿,具体他卖了多少钱,我们没看见,不过我估计这老外八成是挨了狠宰了。

  做完了这笔生意,大金牙数着钞票:“三天不开张,今天开张了够我吃三年。这帮傻逼洋人,买两件假货还跟得了宝似的,回去哭去吧您哪。”数完钱,转过头来又对我说:“庚子年那会儿,八国联军进北京,可没少从咱这划拉好东西,爷今天也算替天行道了,胡爷,您说是这么个理儿不是?”

  我和胖子现在求他办事,当然得顺着他说了,连忙挑起大拇指赞道:“古有霍元甲比武打败俄国大力士,如今有金爷巧取洋人的不义之财,为国争光啊真是,高,实在是高!”

  收拾收拾东西,我们就再一次去了初次相谈时的那家小饭馆,大金牙可能今天赚了不少,再加上被我们俩捧得有点飘飘然,一边喝酒一边还来了两句京剧的念白:“好洋奴,我手持钢鞭将你打,哇呀呀呀呀。”

  我看了看四周,现在不是吃饭的正点,饭馆里冷冷清清的,只有我们角落里的这一桌,服务员趴在柜台上打磕睡,还有两个负责点火锅的伙计,蹲在门前侃蛋儿,没有任何人注意我们三个。

  于是我让胖子把玉璧取出来,给大金牙长眼,顺便把这趟东北之行的大概经过,拣紧要的说了一些。大金牙瞧得很仔细,时不时地还拿到鼻子前边闻闻,又用舌尖舔舔,问了我们一些那处古墓的详情。

  大金牙说:“这古物鉴定,我是略知皮毛,都是本家祖传的手艺,今天就给二位爷现丑了。这一物既来,就如中医把脉,也有望闻问切之说,尤其是明器,因为明器不同一般古物,家传的收藏品,经常有人把玩抚摸,时间久了,物件表面都有光泽。明器都是倒斗倒出来的,一直埋在古墓之中,这古墓也有新斗、旧斗、水斗、脏斗、陈斗之说。首先是望,看看这款式做工,形状色泽。其次是闻,这在明器的鉴定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南边有人造假,把赝品泡在屎尿坑中做旧,但是那颜色是旧了,味道可就不一样了,那味道比死人的屁塞(古尸肛门里塞的古玉,防止尸气泄露导致尸体腐烂)来也臭得多,做得外观上古旧是古旧了,但这一闻就能闻出来,瞒不过行家的鼻子。再者是问,这物件从何而来,有什么出处没有,倒斗的人自然会把从哪个斗里倒出来的一一说明,我就可以判断,他说的是真是假,有没有什么破绽,这也能从一个侧面判断这物件的真假和价值。最后就是用手去感觉了,这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境界,从我手中过的古董不计其数,我这双手啊,跟心是连着的,真正的古董,就是宝贝啊,它不管大小轻重,用手一掂一摸一捏,就能感觉出分量来,这分量不是指物件的实际重量说的,古物自身都有灵性,也有一种百年千年积累下来的厚重感,假货造得再像,这种感觉也造不出来。”

  胖子说:“我的爷啊,您说这么多,我一句没听明白,您快说说,我们这两件明器,值多少钱?”

  大金牙哈哈一笑:“胖爷着急了,我刚才是啰唆了,我也是一片好意,希望你们二位将来能多学点古玩鉴定的知识。那古代大墓中的陪葬品,哪个不是成百上千件,不了解一些这方面的学问,将来也不好下手不是吗。我现在就说说这两块明器,它们的名字我可说不出来,咱们姑且给它们起上一个,从外观上,咱们可以称其为:蛾身螭纹双劙①璧。至于它的价值嘛……

  “古玩这东西,没有什么固定的价格,不像白糖、煤球,该多少钱一斤就多少钱一斤,古董玩器的价值随意性很大,只要是有买主儿,买主儿认这东西,它就值钱。否则东西再好,没人买,有价无市,它也是一文不值。

  “这两件明器,我给估个底价,单就它们自身的价值来说,在国内值四五万块钱之间,当然在海外肯定远远高于这个价值,不过咱们现在国内就是这种行市。咱们卖的时候,有适当的买主儿,还可以开更高的价钱,这就不好说了,得看当时的情况。”

  大金牙说他以前有个相熟的同行,也是在潘家园做买卖,丫倒腾的东西都是些瓦当、箭镞、老钱儿、图章、笔墨、造像、鼻烟壶之类的小玩意儿,后来这哥们儿不练这块了,丫去新疆倒腾干尸了,现在发大财了。

  胖子奇道:“我操,那干尸不就是粽子吗?那还能值钱?”

  大金牙说:“非也,在咱们眼里是粽子的干尸,可是到了国外,那就成宝贝了,在北京成交价,明代之前的,一律两万,弄出国去就值十万——美子。您想啊,老外不就是喜欢看这些古灵精怪的东西吗?在洋人眼中,咱们东方古国,充满了神秘色彩,比如在纽约自然博物馆,打出个广告,今日展出神秘东方美女木乃伊,这能不轰动?这股干尸热,都是由去年楼兰小河墓葬群出土的楼兰女尸引起的。就算在咱们国内,随便找地方展览展览,都得排队参观,这就叫商机啊。”

  我和胖子听了之后恍然大悟,连连点头,原来这里边还有这么多道道,真是话不说不透,灯不拨不明,再加上得知这两块玉璧价值五万左右,都觉得满意。虎口拔牙弄出来的,毕竟没白费力气。

  我又问道:“金爷,您说我们这明器,叫什么什么什么璧来着?怎么这么绕嘴?”

  大金牙给我满上一杯啤酒:“别急啊,今天咱们这时间有得是,听我慢慢道来,这叫蛾身螭纹双劙璧。在咱们古玩行里有这么个规矩,一件玩意儿,没有官方的名称,就一律按其特点来命名。

  “就如同那个著名的国宝级文物曾侯乙编钟,这件乐器以前肯定不叫这个名,但是具体叫作什么,在咱们现代,已经难以考证了,于是考古的就按照出土的古墓和乐器的种类给它安上这么一个名字。

  “这蛾身螭纹双劙璧,名称就已经把它的特点都表述出来了。蛾身,它的造型像是一对飞蛾,这是从一个金国将军墓里倒出来的,这种飞蛾在古代,是一种舍身勇士的象征,不是有这么句话吗,飞蛾扑火,有去无回,明知是死,依然慷慨从容地往火里扎。

  “当然咱们现在都知道这是因为蛾子看不见,见亮就扑,不过古代人不这么认为,他们对这种大飞蛾的精神极为推崇,用飞蛾的造型制作一些配饰,给立下战功有武勋的人配戴,是一种荣耀。

  “你们再看这上边的花纹,也有个名目,这是‘螭纹’,既像狮子的头,又像是虎的身体,其实都不是。螭是一种龙,这种龙没有头上的双角,刻上螭纹的器物,可以起到僻邪的作用。前不久在云南沐家山,挖开了一座明代王爷墓,可能你们听评书都听过《大明英烈》,那朱元璋手下有一员大将,姓沐,叫沐英,那回出土的就是沐英沐王爷的墓,里面出土了一对‘翡翠双螭璧’,跟您二位这回倒出来的蛾身螭纹双劙璧类似,拿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勋章、军功章之类的东西。

  “咱再说这双,顾名思义,就是一对。这里边也有讲究,这种配饰是挂在头盔两侧的,所以必须是一对,只有一只,就不值钱了。

  “什么是‘劙’呢?这是指它的制作工艺而言。另外这对蛾身螭纹双劙璧的价值,主要来自它的历史价值和欣赏价值,其本身的材料并不足为贵。这是种产自外高加索地区的‘乾黄变色瓪’①,其实不是玉,当然如果硬要把它归入玉类之中,也不是不可以。乾黄现在是很值钱的,不过这对璧的材料不是上品,上品十二个时辰会分别变化十二种不同的颜色。

  “嗯,这边上有字,篆书,是人名,叫‘郭虾蟆’,看来这对璧的主人就是他。此人好像是金国晚期的元帅左都监,在守城的时候,凭一把硬弓,射杀了两百多蒙古兵将,勇武过人,最后是力战身亡,也算是那么一号人物,传说金主用十万两黄金,从蒙古人手中换回了他的尸体。”

  我感觉就像听天书似的,能听明白的地方也有,但是不多,胖子干脆就不听了,把牛百叶、羊肉片、鸡片、青菜、蘑菇一盘盘地顺进火锅中,这些天吃烤肉都吃反了胃,今天可逮着回涮羊肉,甩开腮帮子,就一个字“吃”。

  我问大金牙最近古董市场上什么东西的行市比较火,能卖大价钱。

  大金牙说道:“洋人管咱们国家就叫瓷器,可以说瓷器在古玩市场交易中永远是最火的,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所产的瓷器,就连现代的先进工艺都不能比拟。比方说成化瓷您听说过吗?尤其是成化瓷里的彩器,那是最牛逼的,都不用大了,就跟三岁小孩的小鸡鸡似的那么一丁点,拿到潘家园,就值十万块,都不带讲价的。您刚说在中蒙边境黑风口的古墓中有很多瓷器陶器,可惜都没倒出来,那些应该是北宋晚期的,真是可惜了。我说句您不爱听的,您别介意,您这次算是看走眼了,那些您没倒出来的坛坛罐罐,价值远在这对蛾身螭纹双劙璧之上啊。所以说您二位这眼力,还得多学学,找机会吧,下回等我去乡下收东西的时候,您也跟我去一趟,瞧瞧这里边的门道,将来一趟活下来,少说也能对付个几百万。”

  我连连称是,对大金牙说道:“我还真有这意思,现在有个比较大胆的构想,下次我们准备倒个大斗,一次解决问题。发丘摸金这行当,在深山老林中做事比不得内地,风险太大,就算再多有几条命,也架不住这么折腾,我准备找个顶级风水宝穴中的大墓下手,不过这事不是儿戏,事前我需要做万全的准备,否则恐怕应付不来。”

  大金牙问道:“胡爷,你真想搞回大的?目标选好了没有?”

  我说:“没有,我就是突然冒出这么个念头,那种在偏远地区的大墓是极难找的,而且我现在跟个农民似的,除了会看风水找穴寻脉之外,对历史考古价值鉴定之类的事俩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懂,选择目标上非常盲目。也不是想急于在最近就动手,我们这次的行动,就显得有些急功近利了,这种短期行为的勾当,不能再干了。不过这话还得两说着,虽然这趟去东北没倒出什么大件儿,但是多少积累了一些经验和资金,可以算是一次倒斗的演习吧。”大金牙说:“听您这么一说,我倒冷不丁想起来一件事来,这个新疆啊……”

  第十九章 考古队

  原来大金牙正好认识一个北京市考古文博学院的教授,他们之间也经常进行横向的交流,近期出了一件事,这件事情的详细情形是这样的。

  在文革十年中被迫中断的考古保护文物等活动,在改革开放之后,再度重新展开了,最近三年,是一个考古的高峰期,大量的古墓和遗迹纷纷浮出水面。

  古玩收藏交流交易也极度火爆,各种大大小小的盗墓团伙闻风而动,见了土堆就挖,尤其以陕西、河南、湖南等地为甚,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自从新疆楼兰小河墓葬群被发现以来,人们好像才猛然醒悟,新疆的大沙漠之中,曾经辉煌无比的丝绸之路,孔雀河沿岸的西域三十六国,胡狐、楼兰、米兰、尼雅、轮台、蒲类、姑墨、西夜……冒险者的乐园,不知多少财宝与繁荣被茫茫黄沙覆盖着。

  一时间,无数探险队、考古队、盗墓贼争先恐后地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寻宝。这是继十九世纪初沙漠探险热之后的第二次探险热潮,但是这片大沙漠对大多数经验不足的探险家来讲,正如著名的瑞典籍大探险家斯文赫定对塔克拉玛干的解释一样,那是一个有去无回的地方。死亡之海,由此得名。

  对新疆古墓遗迹的保护,迫在眉睫,然而官方没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对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的遗迹进行发掘保护,大批的考古人员都在河南争分夺秒地发掘已经被盗墓或施工损毁的古墓。

  大金牙认识的这位教授,长期研究西域文化,对新疆的古墓被破坏事件忧心忡忡,一直找领导申请,希望亲自带队去沙漠,对这些遗迹做一次现场评估,然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发掘或者进行保护。

  上级则以经费不足为借口,一再推拖,其实经费是其次,主要是因为最近在沙漠里出事的人实在太多了,担心教授他们去了出点什么意外。官场有种潜规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犯错就是立大功,升官发财是迟早的事。

  直到近日,有一位美籍华人出面,对教授的考古队提供全部资金的支持,这才得以成行。目前这支考古探险队还在进行前期准备,他们还需要找一个有丰富沙漠生存经验的领队,此外还缺一位懂风水观星之术的能人,因为考古队员大多是啃书本的书呆子,没有领队,进了沙漠就肯定出不来了;没有懂得天星风水的高人,凭他们也找不到遗迹古墓之类的所在。

  找这种人谈何容易,有些人来应征,多半是欺世盗名之辈,双方一谈,就露了怯,所以教授也拜托大金牙在民间找找这样的能人。

  大金牙问我想不想去,那美国人出的价可相当高了,并且可以去沙漠里瞧瞧,到底有没有什么大墓,就当踩趟盘子,日后行动也好有个参考。

  我说:“这个机会不错,对我们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实践,我们从来没跟考古人员打过交道,如果我们能一起去的话,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不少东西。沙漠我倒是去过,以前部队曾经两次进入沙漠深处进行军事演习。领队是领队,要想进沙漠,还必须要找个当地的好向导。另外天星风水我懂,只要天上有星星,我可以带着他们找到他们想找的地方。只是,我不太明白,这个美国人为什么出钱赞助咱们中国的探险活动?他的目的是什么呢?美国人不是雷锋,美国人很务实,最看重实际利益,没有好处的事,他们是不会做的。”

  大金牙说:“这事的详细情况我也不是非常了解,只知道个大概。出资的这位美国人是个女的,华人,她爹是华尔街的大亨,平时很喜欢探险考古之类的活动。去年,她爹和一批中国探险家,一起去新疆探险,她爹好像对什么精绝文化特别感兴趣。他们那次去就是为了寻找那座隐藏在沙海腹地的精绝古城,结果去了就没回来,一个人也没回来,当地的驻军出动了飞机去找,最后也没找到,一点线索都没有。她继承了家里的大笔遗产,恐怕对她父亲的事不太死心,这次出资赞助,有可能也是想在尽自己的最大能力,再去找一找她的亲人。她虽然是美国人,毕竟是华裔,按咱们中国人的传统,人死之后,得埋在故乡啊,扔在沙漠里风吹日晒的,远在家中的亲人,也不安宁。”

  我们三人一直喝到晚上方散,约定了由大金牙去联络买家,并把我们介绍给即将出发的考古队组织者陈教授,我们能不能加入进去,还需要和陈教授面谈。

  两天之后,大金牙带我们去了天津,在天津沈阳道,有个小小的古玩门市,店主是个三十几岁的白净女人,我们都称呼她为韩姐。韩姐是一个香港大老板包养的情妇,那位老板在香港是屈指可数的几大古玩收藏家之一,在天津给韩姐开这么个铺面,一是为了给她的乏味生活找点事做,二是可以收购古玩明器。

  韩姐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女人,但是她对古玩鉴定有极高的造诣,看了我们的明器之后,她很大方地付了六万:“现在的行情,顶多是五万,多付你们一万,是希望咱们交个朋友,以后有什么好东西,请你们还拿到这来。”

  我把厚厚的钞票接在手中,心情激动,手都有些颤抖,我暗骂自己没出息:“老胡啊老胡,你也算见过世面的人了,当年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检阅红卫兵,你参加的时候激动过吗?坦率地说当时激动过,但是没现在这么激动。好歹你也算是大森林里爬过树,昆仑山上挖过坑,对越反击开过枪的人,怎么今天激动得连钱都拿不住了?唉,这就是金钱的力量啊!没办法,你可以不尊重金钱,但是没钱,就不能给山里的乡亲们拉电线,就不能给那些牺牲战友的家属们改善生活,钱太伟大了,出生入死,为了什么,就是为了钱。”

  回去之后,我把钱分成了四份,一份给英子,一份给了胖子,还有一份给支书,给大伙分分,剩下一份,留着购买装备,以及下次行动的经费。

  胖子没要自己的那份,他说这次的钱说少不少,但是说多也不多,给岗岗营子修路肯定是不够,咱们一分就剩不下多少了,听说老胡你连队里有好多乡下的烈属,家里人口多,虽然有政府的补助,但是生活非常困难,甚至有的老娘,儿子牺牲了,她都没钱买车票去云南看看自己儿子的墓。听你说了这事,我眼睛就发酸,心里很不舒服,你干脆把我这份寄给那些烈属和受伤残废的兄弟们吧。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当兵上战场打仗,可是我爹死得早,我没那个机会了,老胡你就帮我完成这个愿望吧,以后咱们钱多了再分给我也不迟。

  说起这事,我的眼泪也在眼眶里打转,拍拍胖子的肩膀:“行啊,现在觉悟越来越高了。以后赚钱的机会有的是,这回咱们争取去新疆,赚美国人的钱。”

  休息了几天,大金牙就来通知,说约了考古队的陈教授见面,带我和胖子去了陈教授办公的地方。

  教授岁数不小了,我一见面就不免替他担心,这把老骨头还想进世界第二大流动性沙漠?

  与陈教授一起的,还有他的助手郝爱国,这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知识分子,头发乱得像鸡窝,一看就缺少待人接物的经验,他的深度近视眼镜向人们表明,他是一个拥有严谨务实刻苦钻研的求学态度,并且不太重视自己形象的人。他这种人文革时候有不少,但是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新知识新风潮崭新价值观的流行,这样老派儿的人已经不多了。

  郝爱国认真地打量了我们一番,也不客套,开门见山地说道:“两位同志,你们的来意我们已经知道了,想必我们考古队的要求你们也是知道的,这次是破格中的破格,例外中的例外。我们需要的是人材,你们两位是有沙漠生存探险的经验,还是懂星宿风水学?这个半点不能马虎,如果你们没有这方面的本领,我们一概不会走后门。”说完看了大金牙一眼,“看谁的面子也不行。”

  陈教授觉得郝爱国说话太直了,他跟大金牙的父亲也很熟,经常向他们请教一些古玩鉴赏的问题,不愿意把关系闹得太僵,就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打圆场,请我们落座,闲聊了几句,问了我和胖子的一些事,听完之后微笑点头:“不简单啊,当过解放军的连长,还有参加过战争的经验,而且去过沙漠,真是难得啊,当我们这些书呆子的领队,那实在是绰绰有余了。沙漠中的遗迹和古墓,大多数都掩埋在黄沙之下,孔雀河故道早已干涸难以寻觅,如果不懂天星风水术,恐怕是找不到的,不知这风水学你们二人懂不懂?”

  我知道这种天星风水又名天穹青囊术,是《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中的天字卷,最晦涩难懂的一章,我从来没实际用到过,不过,这时候只能硬着头皮吹了。我挠了挠头皮答道:“老先生,不是我吹牛啊,对于这个星盘月刻风水术,我是熟门熟路,不过这得从何说起呢……”

  为了得到这份以美金支付的工作,我把肚子里的存货都倒了出来,希望能把他们侃倒,侃蒙。多亏了我祖传的那本秘书,初时郝爱国看我年纪轻轻,以为我是大金牙的亲戚,走后门来他们这混饭吃,我说了几句,头头是道,他也不免对我刮目相看,在一旁聚精会神地倾听。

  这个风水嘛,被称为地学之最,风水之地可以简单地概括为:藏风之地,得水之所。这个《葬书》①中讲得好啊:“葬者,乘生气也。气乘风是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后世又将风水学无限扩大化了,不仅仅限于墓葬的地脉穴位,而逐渐引申为堪舆之术。堪舆者,天地也,说白了就是分析天地人三者之间关系的一门学问。

  但是今天我只向在座的教授和老师,说一说风水术中的一个分支“天星风水”。古代帝王贵族,对死后之事非常看重,生前享受到的待遇,死后也要继续拥有,不仅是这样,他们还认为天下兴亡,都发于龙脉,所以陵墓都要设置在风水宝地。雍正皇帝曾经将帝陵精辟地概述过,他说:乾坤聚秀之区,阴阳汇合之所,龙穴砂水,无美不收,形势理气,诸吉咸备,山脉水法,条理详明,洵为上吉之壤。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句话,但这无疑是对帝陵择地的最直接、最形象、最生动的描述,但是他只说了一半,古人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不仅要山脉水法,也要日月星辰。

  从上古时代起,人们就经常观看天象,研究星辰的变化,用来推测祸福吉凶,在选择风水宝地的时候,也会加入天文学的精髓,天地之相去,八万四千里,人之心肾相去,八寸四分,人体金木水火土,上应五天星元,又有二十四星对应天下山川地理,星有美恶,地有吉凶。

  凡是上吉之壤,必定与天上的日月星辰相呼应,而以星云流转来定穴的青乌之术,便是风水中最难掌握的天星风水。

  天有二十四宿,日有二十四时,年有二十四节气,故风水也有二十四向,二十四位。能看懂这些星星的吉凶排列,再通过罗盘定位,就能找到我们想要找的地方,不过这种天星风水流派甚多,各有章法,其中也不乏相互矛盾的,浩瀚沙海中的古迹,时隔千年,能有百分之二三的机会找到就不错了。

  陈教授听到此处,高兴得站起来说道:“胡同志说得太好了,老天爷开眼啊,总算是给我们派来你这么个人才。在新疆的大沙漠中,时隔千年,甚至几千年,沧海桑田,以前的绿洲和城市都变成了茫茫沙海,山脉河流都已经消失不见了,我们如果想找到那些古丝绸之路上的陵墓,依靠天星风水之术,是最简洁有效的途径了。我宣布,你们两位,从现在起,正式加入我们的考古工作组了。”

  郝爱国也过来和我们热情地握手,对刚才的不近人情表示歉意:“对不起对不起,我们这种知识分子都是臭老九,文革这么多年,一直都在蹲土窑,蹲傻了,不太会说话,请不要在意。”

  我暗自庆幸:“嘿嘿,我也就知道这么多了,再往下说非露了马脚不可。天星风水难得无法想象,我是看不太明白的,不过想必你们这批戴近视眼镜的知识分子,也经不住沙漠中残酷环境的考验,进去之后用不了两天就得往回跑。另外我夸大其词,把找到遗迹的概率说得极低,找不到的话,那就不是我不懂天星风水的责任了,但是我们的工钱,可一分都不能少。”

  我正想得得意,房中又进来一个年轻的女子,陈教授连忙为我们引见:“这位杨小姐就是咱们这此活动经费的出资者,她也随同咱们一起去,你们别看她是个女孩子,可是赫赫有名的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师啊。”

  我作绅士状,跟她握手致意,我想对方既然是美国人,我得跟人家说英文啊,你好怎么说来着?好像是:“哈……哈……哈漏。”

  杨小姐微微一笑:“胡先生,我会说中文,咱们还是用中国话交谈吧。你今后叫我Shirley 杨就可以了。”没想到她的普通话说得很好,没有半点美国口音,至于美国口音是什么样的,其实我也没个概念,反正觉得她和中国人没区别。

  Shirley 杨又和胖子握了握手,然后提出一个疑问,王凯旋先生(胖子)是和胡先生一起来的,胡先生的本事很大,指挥过部队,还懂天星风水术,不过,王先生有什么本事,我们还没领教过。这次去沙漠探险,事关重大,我们不需要没有独特技能的人。

  我没想到美国人说话这么直接,大伙都一齐看着胖子,我赶紧替他说道:“沙漠里不太平,我这位朋友,枪法好。”

  胖子见那美国女人瞧不起自己,把嘴一撇,气哼哼地说:“新疆算个什么,当年老爷我去新疆沙漠剿过匪,在尼雅绿洲杀得土匪屁滚尿流,还亲手打死了匪首。你们瞧瞧,这就是战利品。”说罢,掏出了那块帖身玉佩在大伙眼前一晃,“见识过吗,你们?”

  我在旁边直咧嘴,心想这个白痴,说个瞎话都说不圆,你把你爹那辈的英雄事迹都安自己头上了,还他娘的去新疆剿匪,剿匪那会儿你还穿开裆裤呢,你说你吃过新疆羊肉串还差不多。事到如今,看来我只能耍赖了,如果不带胖子去,我也不去,估计他们最后只能妥协。

  然而却没人反驳,陈教授和Shirley 杨的目光都被胖子手中的玉佩所吸引,胖子拿着玉佩的手到哪,他们的目光就跟到哪,连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Shirley 杨本来不同意胖子参加考古队,不过自从见到了胖子的玉佩之后,她就毫不犹豫地答应给我们俩每人一万美金的报酬,如果能找到沙漠腹地的精绝古城,再多付一倍。不过这笔钱要等到我们从新疆回来之后才能兑现。

  大金牙也曾经看过胖子的玉佩,以他的老到,也瞧不出这玉的来历。他在这方面上不如陈教授等人识货,毕竟大金牙是倒腾玩意儿的,陈教授浸淫西域古文化研究长达数十年,Shirley 杨的父亲和他是好友,Shirley 杨自幼受家庭环境的熏陶,对西域历史等事物也是半个专家,所以他们二人一看这块玉就瞧出门道来了。

  陈教授认为这块玉至少有一千五百年至两千年的历史,上面刻的文字是鬼洞文。鬼洞是古时西域的一个少数民族,现在这个民族早已经灭绝了,据敦煌出土的一些典籍上记载,精绝国的女王就是鬼洞族人,而玉上的十个鬼洞文字,究竟是什么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陈教授和Shirley 杨的父亲都是痴迷西域文化,精绝这座曾经繁荣华美的城市,可以说是西域三十六国中的翘楚,鼎盛时期,在西域罕有其匹,后来国中好像出了一场大灾难,女王死了,从那以后这座古城就消失不见了。

  昔日的荣光已被黄沙掩埋,证明它曾经存在过的线索,只有一些古老文献中零星的记载,传说精绝女王是西域第一美人,她就像天上的太阳,她的出现让群星和月亮黯然失色。

  Shirley 杨的父亲就是为了寻找这位女王的陵寝,中美学者一共五个人组成的探险队,携带着顶尖装备,进入沙海深处,却一去不回。

  这次行动,一者是对沙漠中的古墓进行现场评估和勘察;二者也是想碰碰运气,看能否找到那五名探险家的遗体,好好地进行安葬。

  Shirley 杨想买胖子手中的玉佩,我和胖子认为奇货可居,咬死了不卖,暗中合计能宰她多少美金。

  我们加入了这支由学者和摄影师组成的探险队,我混上了领队,胖子混上了副队长。去沙漠的事,就这样敲定了。

  西行的列车,飞驰在广阔的西部大地上,我和胖子在卧铺车厢里睡得天昏地暗,我们的第一站是西安,在那里要同陈教授的几个学生会合,然后去乌鲁木齐,探险队的装备将会直接托运到那里。

  郝爱国一进来,就让胖子的臭脚丫子熏得差点摔倒,他把我推醒:“胡同志,醒醒,醒醒,教授找你商量点事,过来一下吧。”

  我向车窗外看了看,天还是亮的,也不知道是几点,都睡糊涂了,披上衣服跟随郝爱国去到了隔壁。

  陈教授和Shirley 杨正在看地图,见我进来,就招呼我坐下,郝爱国给我倒了杯热水,我问他们有什么事。

  陈教授说:“咱们明天早上就能到西安了,接上我的三个学生,人员就算都到齐了。你是咱们的队长,想提前跟你商量一下路线的问题。”

  Shirley 杨也在旁说道:“是的,胡先生,我和教授商量了,计划从博斯腾湖出发,向南寻找古孔雀河河道,然后,经古孔雀河河道进入沙漠深处,沿兹独暗河南下,寻找精绝古城遗迹,我们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

  我心中觉得好笑,这些知识分子和有钱人,纸上谈兵异想天开,你们这么走等于是在沙漠戈壁中兜圈子,哪有人敢在沙漠里走Z字形路线,就算不渴死饿死晒死,到最后也得累死。不过我一直认为他们这些人属于钱多了烧的,吃饱了撑的,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去沙漠里遭罪,指定用不了两三天,就得哭着喊着回去,所以什么路线并不重要,回去之后把钱给我就行了。

  我对Shirley 杨说:“杨大小姐,我虽然是领队,但是对于行进路线的安排,我没资格参与决定,你们确定好了路线和目标,我负责把大伙领到地方,换句话说,您的,掌柜的干活,我们的,苦力的干活。”

  话一出口,我也有点后悔,俗话说得好,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人家花钱雇了我,我当然得尽到本分,于是我对他们讲,关于路线的事宜,必须等到了新疆之后,找个土生土长的当地向导,征求一下他的意见,然后再决定,现在说有点为时尚早,找向导的事包在我身上了。

  众人又商量了一些细节,然后各自休息去了,这次在火车上的谈话之后,我隐隐约约觉得,他们这些人,决心很大,不见得进入沙漠没几天就得跑回来。

  在西安,见到了我们考古队的其余成员,都是陈教授带的学生,相貌朴实的萨帝鹏,个子高高的楚健,还有个女学员叶亦心。

  加上先前的五个人,一共八人。抵达了新疆,我联络了以前在部队的一个战友刘钢,他是进疆部队三五九旅的后代,在新疆土生土长,但是他和当地人也不太熟,想找个熟悉沙漠地理的当地向导很不容易,最后终于通过刘钢的朋友,找到了一位做牲口生意的老人。

  老人的名字,已经没人喊了,人们都称他为安力满,意为沙漠中的活地图。

  安力满老汉叼着烟袋,把头摇个不停:“不行不行的,现在嘛是风季,进沙漠嘛,胡大他老人家,那是要怪罪下来的嘛。”

  我们软磨硬泡,我让陈教授出示了文件,我对他说明我们是国家派下来工作的干部,地方上的同志必须要配合,安力满你要是不给我们当向导,我们就找警察,把你的骆驼和毛驴都没收,让你做不成生意。

  Shirley 杨又告诉他,只要你来做我们的向导,你所有的牲口,我出双倍的价钱买下来,等从沙漠中回来,这些牲口还是你的,钱也是你的。

  安力满老汉无奈,只得应了下来,但是他提出了一个要求:“汽车嘛不要开,胡大不喜欢机器嘛,骆驼嘛多多地带,胡大喜欢骆驼。”

  在这个环节上,我和安力满老汉的意见一致,骆驼在沙漠中比汽车要可靠得多。

  安力满老汉挑选了二十峰骆驼,出发的那一天,把我们的装备物资都装到驼背上,再带上大量的豆饼和盐巴,胖子边帮他搬东西边问:“老爷子,咱在沙漠里就吃豆饼和盐巴?这不越吃越口渴吗?”

  安力满老汉大笑:“哎呀,我的乌力安江(壮实的朋友),这个嘛,你要吃也是可以的,不过胡大认为这些嘛,还是应该留给骆驼吃嘛。”

  安力满老汉告诉我们大家,现在的季节,是沙漠中最危险的时候,从博斯腾湖到西夜城遗迹,这先前一段路,有沙漠也有戈壁滩,幸好有孔雀河的古河道相连,还不难辨认,但是想再往深处走,能不能找到兹独暗河,那就要看胡大的旨意了。

  我们这支九个人组成的小队,与其说是考古队,倒不如说是古时候的驼队,食物的携带量,大约维持不到一个月,清水足够使用十几天,在半路的几处绿洲以及地下暗河,还可以再补充淡水。另外还有几大皮口袋酸奶汤,在沙漠中渴得受不了的时候,喝上一口解渴,能顶过十口清水。再加上探险队的各种器材设备,使得每峰骆驼的负重量都很大,行进的时候,人员只能靠两条腿,走一半路,骑一半骆驼。

  ①《葬书》,相传为两晋时代著名方士术者郭璞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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