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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多数人都不懈地追求着幸福,因而对于“幸福”的理解也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为什么呢?为了搞清楚其中奥妙,试比较一下两种对于“幸福”的不同定义:
1. 幸福就是将痛楚最小化,将快乐最大化。
这里的根本观点是幸福指数存在进行某种运算关系。想象生命垂危之时,将一生的美好叠加,悲伤堆积。当美好的各个瞬间超越片片痛楚,这其中的运算之差,大概就能说明我们此生是何等幸福了。
2. 幸福就是对生活的种种感到满足。
乍一看,这个定义与前一观点几无差异,但实则不然。考虑下Clea Koff的经历:作为一位法医学者,她在卢旺达负责挖掘在1994年种族灭绝中遇难者的遗体,在那里她度过了九年的工作生涯。显然,这项令人毛骨悚然的任务足以使大多数人恶梦缠身。但是事后,她解释道,这项工作很有意义,值得去做。对Koff而言,她做了生命里正确的事情,对此的满足也就造就了她的幸福。
快乐与痛楚
关于“幸福”的第一个定义可能是与享乐主义最接近的了,同时也是大众下意识中最普遍接受的观点。但就我个人而言,第二个定义更为精辟。它给了我们足够空间去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赋予新的诠释与意义。
幸福并非一味盲目地追寻感官上的愉悦,而是尝试着在自身以及我们所做的事情中探寻满足感,甚至当我们所经历的是场痛苦,就如Clea Koffd的工作那样,我们也应如此。
你的看法呢?
你是否同意以上两种观点之一呢?或是介于两者之间?更或是你有着其它完全不同的见解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