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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死神→永远与天堂无缘 [打印本页]

作  者: 僵尸    时间: 2007-7-2 19:51     标  题: 死神→永远与天堂无缘

人类,不知道你们可否知道死神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但是只要知道审判的定义的人,相信都不会不知道死神这个名词的含义.孤独与寂寞永远伴随在我们身边.没错,我们是死神,掌握生老病死的四大神之一.


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他们的生命到了灯枯油尽的时候,就是我们出现的先兆.没有人能躲开我们,那是因为我们是死神——黄泉路上的引路人.只有我们才知道死去的世界怎么走,没有我们带路,你们会迷失自己的方向.

每个人都因为惧怕我们而拼命的挣扎.但是生老病死,最后都要被我们的死神之刃带走.我们只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已.没有人死,我们怎么向上帝交待.所以,当我们出现的时候,只要配合我们的工作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害怕.

死神这个职业是很多人不愿意做的,如果人类以为我们喜欢吓人,那就大错特错了.别以为我们愿意拿着个这么大的镰刀晃来晃去,是我们要给你们带路.如果没有人死,我们不会出现在这个名曰地球的世界上.说句老实话,我们很讨厌地球.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长生不老,和自己心爱的人终生过着美好的生活;我们也愿意在这个称为冥界的深层地带里面呆着.可是上帝的安排就是这么的好玩.只要死亡之乐奏起,我们就必须开始工作了.如果可以的话,你们也给我们安一个供奉的牌位.当然,没人愿意这么做.

没有人能够永生.我们也不会荒废自己的工作.对于每个人来说,我们都是他们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哦不,是一个虚幻的鬼魂.我们的死神之刃没有一刻不沾满阴红的人血.......

在每个大审判的来临的时候,我们都会随着那地狱镇魂曲的音乐出现在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尽管地球上面的生命很多,但是没有我们漏掉的亡魂;除非冥神愿意给你们添加一笔,这样我们倒省事,可以在寂静的夜晚,披着月光走在荒无人烟的陆地上..........

所以....人类们......你们一定要珍惜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寸光阴......碰上我们的时候...也好没有什么遗憾....如果不幸的失去了生命....可以再轮回.....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死亡....不要再因为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不公平而抱怨.....活着的时候就要好好的活下去.....我们会在你们失去知觉的时候带走你们的灵魂.......因为我们是不知道眼泪和悲伤为何物.......

作  者: zsq123    时间: 2007-7-3 11:39

突然发现僵尸 的文章很对我的味...呵
作  者: 蓝色心晴    时间: 2007-7-3 13:15

图片很好哦`
作  者: 小树不枯    时间: 2007-7-3 15:51



QUOTE:
原帖由 蓝色心晴 于 2007-7-3 13:15 发表
图片很好哦`

那你收藏好了
作  者: allywawa    时间: 2007-7-3 20:21

所以....人类们......你们一定要珍惜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寸光阴
作  者: 受伤的小猪    时间: 2007-7-5 13:36

说句实话,看完你的文章后,我还是希望死神可以马上带我走。
因为我觉得活在这个世界上太没意思了,太累了,太痛苦了。而且还会给别人带来痛苦,带来烦恼。
我是不是太悲观了?
作  者: 僵尸    时间: 2007-7-5 14:20

死神迟早会带你走
不过

人生只有一次
让它精彩吧
作  者: 受伤的小猪    时间: 2007-7-5 17:25

可是它好像已经精彩过了,但是我会珍惜我的生命的。
我不会自杀的,我要让我自己生老病死
作  者: chs309970840    时间: 2007-7-5 18:04

。。死神会在我生命最绚烂时将我带走。
作  者: 小雨    时间: 2007-7-6 08:26

害怕,还是不看为妙
作  者: 僵尸    时间: 2007-7-6 08:58





我要疯了
作  者: 受伤的小猪    时间: 2007-7-6 19:44

你为什么要疯了?
发生了什么事吗,深呼吸会比较好哦!
作  者: chs309970840    时间: 2007-7-8 17:25



QUOTE:
原帖由 僵尸 于 2007-7-6 08:58 发表




我要疯了

要疯的人比清醒的人更接近真理。
作  者: 僵尸    时间: 2007-7-8 19:14


每个有自己想法的人
如果突出了或是超俗了
变成了世人眼中的另类

天才都是疯狂的

但我不是。。。。
作  者: chs309970840    时间: 2007-7-10 08:44

。。。。所以你不是天才。。。。
你的确蛮另类~~~
其实世界根本没准则,
自己有自己的想法是必然的咯,
那些没有思想的人才应该感到悲哀。
作  者: 僵尸    时间: 2007-7-10 08:58

的确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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