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爱情]
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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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onlymyself
时间:
2006-12-7 11:57
标 题:
只要
只要
离开的时候你让我听歌,让我找主席聊天(我最好的朋友),我做了,但是那又能怎么样呢?如果真的那么简单就过去了,我不会等到现在!
分手是在11.29的那天
时间是寂寞无声的瞬间
原因是沉默代替了爱情
结果是没有任何的牵绊
爱情在转身的那个瞬间
变的苍白无力!
只要,我还能站在这里,我就不会放弃。
只要,生命还没有结束,我就不会放手。
在转身的瞬间,没有过多的语言,没有争吵的漫骂。
空洞的心灵,找不到要表达的方式。
沉默的爱情,不会死去,不会消失。
伸出去的手,没有想过,撒手而去。
沉淀的激情,会在相遇的时候,再次湛放!
作 者:
小雨
时间:
2006-12-7 12:50
只是世间依然有这么痴心的人么?
当你没有想到这段情结束的时候,它竟悄然地结束了
但假若这段情不能再挽留的话,你总是活在过去的梦
中又有何用呢?
与其沉醉在这段已过去的感情中,倒不如收拾心情,
迎接另一段新感情的到来吧!
祝福你!
作 者:
毛毛雨
时间:
2006-12-7 16:56
标 题:
...
有时候放开也是一种美
作 者:
onlymyself
时间:
2006-12-8 19:02
谢谢
我还是选择争取,现在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
作 者:
没想好呢
时间:
2006-12-9 21:35
不要太爱一个人- -
太爱一个人,会被他牵着鼻子起,动辄方寸大乱,如被魔杖点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己。从此,你没有了自己的思想,没有了自己的喜怒哀乐,你以他为中心,跟他在一起时,世界就是他。
太爱一个人,就无原则地容忍他,慢慢地他习惯于这种纵容,无视你为他的付出,甚至会觉得你很烦、太没个性,甚至开始轻视、怠慢、不尊重你………
太爱一个人,你无异于一支蜡烛,奋不顾身地燃烧,只为求得一时的光与热。待蜡烛燃尽,你什么都没有了。而对方只是一个手电筒,他可以不断装入新电池,永远保持活力。
太爱一个人,他会习惯你对他的好而忘了自己也应该付出,忘了你一样需要得到同等的回报——他完全被你宠坏了。
不要以为你爱对方十分他也会爱你十分,爱是不讲理由的,所以很多时候,爱也是不平等的。
不,不要爱一个人爱得浑然忘却自我。那样全身心的爱只应该出现在小说里,这个社会越来越不欢迎不顾一切的爱。给他呼吸的空间,也给自己留个余地——飞蛾扑火般的爱情,正在进行时固然让人觉得壮美,但若它成为过去时,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藉?投入那么多,你能否面对那惨重的损失?
所以,你不要太爱一个人,爱一个人八分足矣,剩下的两分留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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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就是十分的去爱一个人,做什么都会先想到她,
可以说是, 她在时,她是一切。 她不在时,一切是她。 可结果…………
现在 感觉 爱一个人 ,不一定要 拥有她 , 只在心理 暗暗的 喜欢就 好了吧
坚持 也是 一种不错的 选择。我也支持你这种做法。
只是想 告戒你:适时的放弃,也许比坚持不懈 好一些。
如果能成功的话,还是 争取一下。否则会不甘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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