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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转载]北京首例垃圾邮件侵权被诉 原告索赔1100元 [打印本页]

作  者: 深海    时间: 2006-4-10 08:59     标  题: [转载]北京首例垃圾邮件侵权被诉 原告索赔1100元

太爽了,就是罚得太少了,应该一下罚他个上W的,看这些垃圾东西还发不发了。太可恶了。
现在关于垃圾邮件国内已经有法律可以遵循了。
其实对于垃圾邮件我的态度是这样的,如果需要宣传可以发送广告邮件,但是这样的邮件一定要包含最起码的两个东西:1标题要注明这一封广告邮件、2邮件上面标记有明确的退订的邮件地址和方法(有效的)。这样大家如果不喜欢就选择退订不看就可以了。
但是目前的广告垃圾邮件基本都是不请自来,退订也都是无效的。这样的垃圾坚决重罚!
其实论坛也一样,总有那里不是东西东西来发垃圾,发点垃圾宣传还算可以,最可气的就是有的畜生还会发色情反动的东西。
论坛的发贴隐性机制修改了很多次,目前基本可以防止机器发布了,但是那些手欠的用那些畜生蹄子手动注册来发送的基本是防止不了,没办法。
新版本已经考虑采用更好的机制来避免了,希望会有效。因为目前网监还是比较严格的,发现有问题的内容如果不及时处理严重了可能会导致网站被关闭服务器被封的后果,所以时时都在看着这类帖子。
这里得最最感谢8道一下,呵呵,她时间跟内地是错开的,她看到这样的帖子总会删除掉的,代表大家谢谢8道。

下面的是一篇报纸上的报道。上面说得多了,看新闻吧,同时也提倡大家多多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哦:)
 
 

QUOTE:
    北京的王女士因无法忍受源源不断的垃圾邮件的骚扰和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将垃圾邮件发送者告到崇文区法院。据悉,这是本市首例因垃圾邮件而引发的侵权案件。

    王女士在北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因工作需要长期使用私人电子邮箱与客户联系业务。从2005年起,她的两个邮箱就不断收到上海易腾企业管理咨询公司通过广州市网络计算机科技公司发送的垃圾邮件,邮件内容主要是介绍该公司举办的有关培训业务的广告。这些垃圾邮件对王女士毫无用处,但她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来进行接收和删除。更为重要的是,王女士的手机有上网功能,因为每封垃圾邮件都要花费1到2元才能收完,因此她不敢使用手机上网,耽误了不少事情。王女士曾按照垃圾邮件所留的退订邮箱回信,并发传真要求对方停止发送此类邮件,但均无效。

    她认为,上海易腾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向自己的邮箱中发送垃圾邮件,侵犯了她的权益,应承担责任;广州市网络计算机科技公司帮助上海易腾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发送垃圾邮件,应承担连带责任。她要求二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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