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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8 22:57 
故事转载。供大家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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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的友谊源自于那场爱情,那场属于她的轰轰烈烈却又短暂的爱情。我叫她琳,虽然和她同班,我们俩却很少说话。因为她很漂亮,我在她跟前只一站都能立马变成“丑小鸭”。根据“物以类聚”的原则,在实习之前我们之间都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在我眼里她就象一只花蝴蝶,总是快乐地飞在众多仰慕她的男生面前。那时候,我肯定曾对她嗤之以鼻过,不过后来总算弄明白了,插上美丽的翅膀在男生面前快乐地飞来飞去不是她的错,错在那些男生总是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花香”奉献出来。  
   如果有什么能预示我们之间后来那段“缘份”,那就是我们都爱笑。碰到开心好笑的事,我是咧着嘴笑,她是捂着嘴笑,但捂着嘴也不能挡住她的热情,我远远地就能感觉到她是个活力四射的女孩。她爱足球,每次打校际足球联赛时,她一定都是校啦啦队的队长。有那么一次我很不情愿地被她拉进队里在球场边聒噪了一回,没想到居然一下就喜欢上了那种氛围。后来虽不是逢场必到,但也是有求必应。只是冲这一点,一次偶尔听寝室的人说她评价我挺够朋友,我嘴一咧,乐了。
   然而就是这足球,成就了她那段短暂的爱情,也成就了我们之间短暂的友谊。
  金字塔里的生活总是那么快乐而又匆忙,一眨眼就要实习了。很巧的,琳和我分在一组,从此,她的笑就离我很近。我们去了另一个城市,住进兄弟学校的宿舍。唉,全世界的学校都一样,一听说有漂亮妹妹来了,男生们就很殷勤地跑来“窜门”,还硬要做出一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样子。说实话,不是和琳同寝室,这样的盛况我怕是一辈子也碰不上。荣幸啊,必竟这世上美女还是比较稀少的。
   琳又象一只花蝴蝶一样翩翩飞舞,听着她的笑声,我以为她不会有收起翅膀的时候。
   一天下午吃完饭,寝室里就只剩我们俩,闲着无聊,便相邀去操场“放风”。路上还在说些开心琐碎的事,可一看到操场上正在踢足球赛她就来了劲,把我晾在一边,一个人疯跑到场边,两个眼珠子就只顾着心潮澎湃地追着那圆圆的球状物飞来飞去了。直到最后一方获胜,他们的队长被大伙簇拥着向场边走来,她的眼睛突然就定住了。他不是很帅,却有着和琳一样尖的下巴和那么点骄傲的平易近人,软软的头发被汗水湿湿地搭在额头上,头顶似乎还在冒着热气。他就是丁大,琳生命中第一个男主角,只那么经过身边时漫不经心地一瞥,就把她整个俘虏了。
   从那天起,琳就离我更近了,不仅仅是笑,还有一个女孩子的幸福羞涩和憧憬。她常常揽着我的腰和我说起丁大,说起他带着贵族气息的风度和淡淡的冷漠。这种时候的频率极高,我想我的腰围就是那时被她搂瘦下来的。她说他的身边总是不缺少漂亮的女孩子,这让她没有了优势感,但她又说她不会放弃,她会一直争取下去。我回搂着她静静听着,把她的快乐、失落和那些敏感的心事一一收藏起来。
   她过生日的那天晚上,突然把我拖进那个小城唯一的一个公园,说要让我见证她一生中意义非凡的时刻。于是我看见一个长长的身影立在凉亭里,是丁大。凉亭的石桌上堆满了易拉罐的蓝带啤酒,冷冻过的,有淡淡的水汽蒙在上面,散发出冰凉的气息。
   我们三个人在石桌边坐下,琳拉着我的手说她在和丁大打赌比酒量,如果她赢了,丁大就得做她的男朋友;如果她输了,她就得做丁大的女朋友。说时她的眼里闪着奇特的光,带着要把心掏出来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的冲动和无畏,以后是圆是方是死是活都任它去了。丁大听了只是一笑说琳,你玩不起的。别说得那么早,先喝酒。琳打断他的话,“嗤嗤”两声打开两罐啤酒,递给他一罐,自己这边先喝起来。我不知道他们在过什么招,只坐在一边闷头吃他们买给我的零食。我也知道不需要我说什么,琳在心里比谁都明白她在做什么。
   琳终于醉了,抓着丁大的胳膊情绪很激动地唱起歌来,还笑着跟他说话,问他很多问题。我这才明白她已爱丁大到极深不能自拔的地步,但丁大说他未来的婚姻已经被父母安排好了,他们之间只能是爱情游戏,不会有结果。可没有结果的爱情琳还要去追,就象飞蛾扑火一样不顾一切,还保证到她该走的时候她会不吭一声。那天晚上,丁大接受了她,带着那么点骄傲的神情和贵族气息,而琳的骄傲却早已残花般泞落成泥了。
   那一段时间的琳是幸福的,我一直这么相信。她成天笑着,和丁大成双成对地行走在校园里,比在自己学校里时嚣张多了,也许是那时她还没找到能真正释放她热情和无畏的人吧。而我的腰则成了她那两条莲藉般玉臂的“娘家”,等着她想起唱那首《常回家看看》。看来“重色轻友”这四个字真的是怎么也颠扑不破的真理啊。
   但她居然还记得我,我过生日的时候她愣是把丁大晾到一边,陪我出去逛夜市。靠在我们以前常去的石桥的栏杆上,她搂紧我的腰,过分的亲昵引得路人侧目。她不管,把头帖在我旁边眯起眼看河水里倒映的霓虹。风吹在我们俩身上,我第一次觉得她安静得出奇。爱过就好,她突然说,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很老套的一句话,却非常符合她的心境。我理解她在寻找一个理由,寻找一种依靠,因此我们俩的心也靠得前所未有的近,近到要挤进一个胸膛里跳动。大概是在犹豫该我跳过去还是她跳过来吧,最后我们俩的心还是回到各自的窝里老老实实地呆着。
   不管是局外的还是局内的,谁都比谁更清楚,毕业时散的鸳鸯满天都飞得是。琳已经做好了这个准备,并且因此微笑,心无城府的样子。只有那么一次,唯一的一次,她站在凉亭里问丁大,可不可以有未来。丁大只说琳,你破坏了游戏规则,然后转身就走。那一刻,我觉得他很像一个成年人,虽然我们也应该长大了。琳走向我的时候眼里没有眼泪,只是肩膀在微微颤抖。
   我以为她不会哭,可她还是哭了,在我为她买来一大袋易拉罐装的蓝带啤酒以后。我把酒放在石桌上时她已经在哭了,只是压抑着,当看见我时终于扑上来抱紧我,趴在我肩头使劲地大哭起来。哭声传得很远,有人在公园外的马路上骑自行车经过时摔了一跤。我感到我的肩头湿了一大片,从温热到冰凉,再从冰凉到温热。我肯定忘不了他,真的,肯定忘不了!她抓着我的肩膀不停地说。为了不让同寝室的人发现,那一晚,我们睡在荒无人烟的录像厅里,录像兀自在前面放着,我们的眼睛却都盯着天花板。
   第二天早晨,我们牵着手去吃早餐。两个人都没带梳子出来,只能用手随便抓抓,那样子肯定很难看。她的眼皮红红的,眼里却在笑,还问我她的样子像不像鬼,因为我的样子很像鬼。于是我笑着打她,两个人的早餐吃得一片狼藉。逛到有点晚的时候我们溜回寝室,屋子里空空的,她挤到我的床上抢我的枕头睡,我们打了一架,然后就相拥着沉沉睡去。我没有做梦,她肯定也没有。
   后来那些没喝的蓝带,不记得是怎么处理的了。
   只知道琳回到丁大身边时笑得很灿烂,在我面前也一样。她还那样和丁大肆无忌惮行走在校园里,只把泪水流在那夜我的肩头,然后刻意忘掉,让我去替她把那些泪风干。于是丁大享受着她的爱情,却不知道她曾为他那样痛哭过。
   那一年,她只为她自己在我的肩头哭过一次,却为丁大笑了十二个月。临近毕业的时候,她选择了离丁大的城市很远很远的杭州,没让丁大送就走了。只在走前的一天晚上,她最后一次搂着我的腰说谢谢,但她让我忘了她,因为她想忘了丁大。
   于是我很努力地忘掉她,又很努力地写下这篇文。Sample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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